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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试题库煤文化 2023-05-10罐子沟煤矿督察室27、瓦斯检查做到井下记录牌、(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班报(台账)“三对照,28、临时停风地点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立栅栏和警示 标志,长期停风区在(24)h内封闭完毕。29、停风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成(3.0)%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 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30、矿井、水平、采区及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的防突专项设计,需经公 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并严格执行。31、对瓦斯抽采系统的瓦斯浓度、压力、流量等参数实时监测,定期 人工检测比对,泵站每(2)h至少1次,主干、支管及抽采钻场每周至 少1次,根据实际测定情况对抽采系
2、统进行及时调节。32、井上下瓦斯抽采管路系统每(10)天至少检查1次,33、高瓦斯、突出矿井计划开采的煤量不超过瓦斯抽采的达标煤量, 生产准备及(回采煤量)和抽采达标煤量应保持平衡。3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具有“风电、甲烷电、(故障)”闭锁及手动控制断 电闭锁功能和实时上传监控数据的功能;3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分站备用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 (20)% o36、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双机热备,连续运营。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 时,备用主机应在(5)min内自动投入工作。37、安全监控系统分站、传感器等在井下连续使用(612)个月升井全面检修,井下监控设备的完好率为100%,监控设备的待修率不超过2
3、0%o38、安全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测试1次,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 烷传感器每(15)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在设备设立地点至少调校1 次。39、甲烷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每15天测试1次,其中,对也许导 致局部通风机停电的,每(半)年测试1次。40、矿井每处火区建有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41、矿井启封火区时候要有(计划)和安全措施。42、井下爆炸物品库、机电设备碉室、检修洞室、材料库等地点应配 备有(灭火)器材,其种类、数量、规格及存放地点,均在灾害防止和 解决计划中明确规定。43、矿井设有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 m(在带 式输送机的巷道中每隔50 m设
4、立支管和阀门,并正常使用。44、矿井地面消防水池应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每季度至少检 查1次。4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在开采设计中应明确选定自然发火观 测站或者观测点,每(周)进行1次观测分析。46、采掘工作面回风巷至少设立(2)道风流净化水幕。47、喷射混凝土时,采用潮喷或者湿喷工艺,并装设除尘装置。在回 风侧(100)m范围内至少安设2道净化水幕。48、矿井应定期冲洗巷道积尘或者撒布岩粉,重要大巷、重要进回风 巷每(月)至少冲洗1次。49、爆破作业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度。50、矿井应绘制有(通风系统)图、分层通风系统图、通风网络图、通 风系统立体示意图、瓦斯
5、抽采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图、防尘系统图、 防灭火系统图等。51、矿井每(月)至少召开1次通风工作例会,总结安排年、季、月通 风工作。52、井下爆破必须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并严格执行。53、爆炸物品领退、电雷管编号制度健全,发放前电雷管应进行(导通) 实验。54、井下施工钻孔应采用(湿式)钻孔或者孔口除尘措施,爆破应使用 水炮泥,爆破前后冲洗煤壁巷帮。55、采煤工作面液压支架和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口应安设(喷雾)装置, 降柱、移架或者放煤时使用同步喷雾。56、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需拟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 值),开展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建立监测系统。57、矿井监控系统运营状态记录
6、、运营日记,安全监控日报表需经矿 长、(总工程师)签字审核。(五)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1、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建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和(水害 监测预警)系统。2、(冲击地压)矿井设立专门的防冲机构与人员。3、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填绘1次。4、实行钻孔卸压时,钻孔直径、(深度)、间距等参数应在设计中明确 规定,钻孔直径不小于100mm,并制定安全防护措施。5、冲击地压危险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采用固定措施,码放高度不应 超过(0.8)m。6、煤矿防治水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基 本原则,做好雨季“三防”,矿井、采区防排水系统健全。7、煤矿防治冲击地压规定开展冲击危
7、险性评价、(预测预报)工作,按 规定编制防冲设计及专项措施,防治措施有效、贯彻到位。8、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和配备专 门(探放水)作业队伍、配齐专用探访水设备9、采掘工作面距保护边沿局限性(50)m前,编制发放临近未保护区告 知单,按规定揭露煤层及断层,探测设计及探测报告及时无误。10、资源记录管理规定每(半年)进行1次全矿回采率总结。11、资源记录管理规定年内丢煤告知单完整无缺,准时间顺序编号、 合订。12、贯通、开掘、放线变更、停掘停采线、过断层、冲击地压带、突 出区域、过空间距离小于巷高或巷宽(4)倍的相邻巷道等重点测量工 作,执行告知单制度。13、采掘工程
8、平面图每(月)填绘1次,图面表达和注记无矛盾。14、沉陷观测规定建立地表塌陷裂缝治理台账、(村庄搬迁)台账。15、煤矿防治水规定规定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报告,按规定修编、审批(水文 地质)报告。16、水文地质基础工作规定建立防治水基础台账和计算机数据库,并 每(季度)修正1次。17、采掘工程平面图和充水性图上应准确标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采空 区的积水(范围)、积水量、积水标高、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18、年报、月报、临时预报应涉及(突水危险性)评价和水害解决意见 等内容,预报内容齐全、下达及时。19、水文地质类型中档及以上的矿井,(年初)编制年度
9、水害分析预测 表及水害预测图。20、井上、井下各项防治水工程应有(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并按程序审批,工程结束提交总结报告及验收报告。21、井田内井下和地面的所有水文钻孔每(半年)进行1次全面排查, 记录具体。22、水害预警规定对(断层水)、煤层顶底板水、陷落柱水、地表水等 威胁矿井生产的各种水害进行检测、诊断,发现异常及时预警预控。23、开采具有冲击倾向性的煤层,应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24、冲击地压矿井应编制(中长期)防冲规划与年度防冲计划。25、冲击地压检测预警规定建立冲击地压区域监测和(局部)监测预警 系统,实时监测冲击危险性26、区域监测系统应覆盖所有冲击地压危险区域,经
10、评价冲击危险限度高的采掘工作面应安装(应力在线)监测系统。27、防冲监测指标发现异常时,应采用(钻屑法)及时进行现场验证。28、实行煤层预注水时,注水方式、注水(压力)、注水时间等应在设 计中明确规定。29、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实行解危措施后,应进行(效果检查)。30、煤层爆破作业的躲炮距离不小于(300m)。31、冲击危险区采用(限员)、限时措施,设立压风自救系统,设立醒 目的防冲警示牌、防冲避灾路线图。(六、七)采煤、掘进1、回采工作面作业规程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 矿总工程师组织每(2)月至少进行一次复审,并有复审意见。2、采煤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工(10
11、0)mm/m。3、液压支架的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工作面支架要排成一条 直线4、回采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强制放顶、收尾、回撤、过地质构造 带、过老巷、过煤柱、过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须制定(安全技 术措施)并组织实行。5、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开采设计制定有防瓦斯、防灭火、(防水)等灾害 治理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审批和验收。6、关于两巷的顶板观测中,锚杆支护巷道在掘进时必须安设(顶板离 层指示仪),回采过程中记录观测数据。7、管理制度基本规定中对于采煤作业规程要有编制、审批、复审、贯 彻、(实行)制度。8、采煤工作面支护材料要有管理台帐,单体液压支柱完好,使用期限 超过(8
12、)个月后,应进行检修和压力实验,记录齐全。9、现场作业人员不得有“三违”行为,“三违”指的是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劳动纪律)。10、采煤工作面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长度超过1m时,其 最大突出部分,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00)mm,伞檐长度在1m以下 时,伞檐最突出部分中厚以上煤层不超过250mm。11、采煤工作面两巷无积水指无长(5)m、深0.2m的积水。12、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综采N(30)MPa,乳化 液浓度综采规定达成3%-5%,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手 段。13、综采支架要垂直顶底板,歪斜v(5)度。14、工作面安全出口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
13、8)m;工作面两端第一组支架 与巷道支护间距不大于0.5m015、进、回风巷超前支护距离不小于20m,支柱柱距、排距允许偏差 不大于(100)mm,支护形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设备上方与顶板距离 不小于0.3m。16、刮板机启动有预警装置,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 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17、带式输送机“四保护”、“两装置”齐全有效,其中“四保护”是指防堆 煤保护、防打滑保护、防跑偏保护、(防撕裂)保护18、带式输送机“两装置”是指有温度、烟雾监护装置,有(自动洒水) 装置。19、掘进专业重大事故隐患鉴定的内容是图纸作假,隐瞒掘进工作 面的;(2)未配备负责掘进工作的(专业
14、技术)人员的。20、煤巷、半煤岩巷综合机械化限度不低于(50)%;人工运料距离不超 过 300m o21、掘进工作面在过老空区、老巷、断层、(破碎带)和岩性突变地带 等应有针对性措施。22、掘进零星工程要有针对性措施,有(管理人员)跟班。23、锚网(索)支护巷道净宽误差符合以下有求:有中线的(0100)mm, 无中线的-50200mm。24、锚网(索)支护巷道净高误差符合以下有求:有腰线的。100mm, 无腰线的-50200mm;巷道坡度偏差不得超过(1)%。25、掘进工作面巷道至少每(100)米设立醒目的里程标志。26、刚性支架巷道支架间距不大于(50)mm,倾斜巷道每增长5。支架 迎山角增
15、长1。27、岩石单轴饱和抗压强度大于(60)MPa的为硬岩,在3060MPa 之间的为中硬岩,小于30MPa的为软岩。28、工作面支架立柱偏差不超过(50)mm,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规定, 偏差不超过100mm。29、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茬,不超过顶梁 侧护板高的(2/3)。30、材料、设备采用机械运送,人工运料距离不超过(300)m。31、使用掘进机、掘锚一体机、连续采煤机掘进时,开机、退机、调 机时发出报警信号,设备非操作侧设有(急停按钮),有前照明和尾灯; 内外喷雾使用正常。32、上山施工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设有护身柱或挡板,并在 耙装机前增设固定装置。33、刮板输送机、带式输
16、送机减速器与电动机实现软启动或(软连接)。 34、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牢固;行人跨越处设(过 桥)。35、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应有安全防护设施;机头处有防灭火器材; 连续运送系统安设有连锁、闭锁控制装置,沿线安设有通信和(信号) 装置。36、巷道开掘、贯通前组织现场(会审)并制定专门措施。37、光面爆破眼痕率符合以下规定:硬岩不小于(80%)、中硬岩不小 于50%、软岩周边成型符合设计轮廓。38、螺母扭矩、抗拔力、网的铺设连接符合设计规定,锚杆露出螺母 长度(1050)mm,全螺纹锚杆10100mm,锚索露出锁具长度 150mm250mm。39、锚杆的抗拨力、预应力最低不小于设
17、计的(90) %。40、设备应采用机械运送,人工运料距离不应超过(300m)。41、设备、物料放置地点与通风设施距离大于(5)m。(八)m1、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2、在用矿灯完好率100%,使用合格的双光源矿灯。完好矿灯总数应 多余常用矿灯人数的(10)%以上。3、设备更新改造按计划执行,设备大修计划应完毕(90)%以上。4、提高系统能力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5、主提高系统立井提高装置的过卷过放、提高容器和(载荷)等符合煤 矿安全规程规定。6、主提高系统提高装置、连接装置及提高(钢丝绳)符合煤矿安全规 程规定。7、主提高系统制动装置可靠,副井及负力提高的系统使用可靠的(电
18、气)制动。8、主提高系统立井井口及各水平阻车器、(安全门)、摇台等与提高信 号闭锁。9、提高速度大于(3m/s)的立井提高系统内,安设有防撞梁和缓冲托罐 装置;单绳缠绕式双滚筒绞车安设有地锁和离合器闭锁。10、主提高系统斜井提高制动减速度达不到规定期应设(二级)制动装 置。11、提高系统通信、信号装置完善,主副井绞车房有能与矿调度室(直 通)电话。目录(-)M1(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2(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3(四)5(五)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10(六)磁13(七)掘进13(八)Mi17(九)翅20(十)职业卫生23(十一)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26(十二)调度和地面设施2812、上、下井口及各水平安
19、设有摄像头,机房有(视频)监视器。13、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装设有防滑、防跑偏、防堆煤、防撕裂和输 送带张紧力下降保护装置,以及温度、烟雾监测和(自动洒水)装置。14、压缩机、储气罐及(管路设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特种设 备安全法等规定。15、井下(消防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应齐全合格。16、矿井及采区主排水系统设有高、低水位(声光)报警装置。17、地面供电系统有(供电设计)及供电系统图,供电能力满足矿井安 全生产需要。18、高压开关柜具有防止带电合闸、防止带接地合闸、防止误入带电 间隔、防止带电合接地线、防止带负荷拉刀闸和(通信)功能。19、井下供配电网络实行停送电审批和(工作票)制度。20
20、、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合格率(100)%。21、井下供电系统高压控制设备装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 放保护。22、井下供电系统向(移动变电站)和高压电动机供电的馈电线上装有 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23、(40KW)及以上电动机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控制。24、井下信号、(照明)等其他127V单相供电系统使用综合保护装置。25、保护接地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 作细则的规定。26、低压电动机控制设备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 护及远程控制功能。27、动力电缆和各种信号、(监控监测)电缆使用煤矿用电缆。28、干式变压器、移动变电站过负荷
21、、(短路)等保护齐全可靠。29、电缆接头及接线方式和(工艺)符合规定,无“羊尾巴”、“鸡爪子”、 明接头。30、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31、有负责(机电)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有负责供电、电缆、小型电 器、防爆、设备、配件、油脂、输送带、钢丝绳等平常管理工作职能 部门。32、矿及生产区队配有机电管理和(技术人员),责任、分工明确。33、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 造、报废等综合管理及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档案资料齐全。34、矿井主提高、排水、压风、供热、供水、(通讯)、井上下供电等 系统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等图纸齐全,并及时更新。35、各岗位
22、(操作规程)、措施及保护实验规定等与实际运营的设备相 符。36、连续有效地开展全矿机电专业技术专项检查与(分析)工作。37、大型固定设备更新改造有设计,有验收测试结果和联合(验收)报告。38、主提高设备、主排水泵、(重要通风机)、压风机及锅炉、瓦斯抽 采泵等按煤矿安全规程检测;检测周期符合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 测检查目录(第一批)或其他规定规定。39、主绞车的(主轴)、制动杆件、天轮轴、连接装置以及重要通风机 的主轴、叶片等重要设备的关键零部件探伤符合规定。40、按规定进行防坠器实验、(电气实验)、防雷设施及接地电阻等测 试。41、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42、井下各种管
23、路应每(100)m设立标记,标明管路规格、用途、长度、 管路编号等。(九)运送1、巷道支护完整,巷道与运送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符合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车场、车房、巷道曲线半径、(巷道连接方式)、运送方式设计合理, 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规定。3、斜巷信号洞室、(规避碉)、运送绞车车房、候车室、调度站、人车 库、充电侗室、错车洞室、车辆检修嗣室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 有关规定规定。4、车辆装载站、(卸载站)和转载站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 规定。5、轨面高低和内侧错差不大于(2)mm。6、重要运送线路轨距: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允许偏差为(-2-5)mmo7、矿井重要轨道运送
24、线路规定轨缝不大于(5)mm。8、矿井重要轨道运送线路轨道(扣件)齐全、牢固,与轨型相符。9、轨枕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规定,间距偏差不超过(50)mm。10、道磴粒度及铺设厚度符合标准规定,(轨枕)下应捣实。11、(道岔轨型)不低于线路轨型,无非标准道岔。12、逐步淘汰斜巷(人车)提高,采用其他方式运送人员。13、矿井在用运送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14、矿井矿车、专用车完好率不低于(85)%。15、矿井运送人员设备完好率(100)%。16、(人行车)、架空乘人装置、机车、调度绞车、无极绳连续牵引车、 绳牵引卡轨车、绳牵引单轨吊车、单轨吊车、齿轨车、无轨胶轮车、 矿车、专用车等运送设备
25、编号管理17、架空乘人装置每(日)至少对整个装置进行1次检查。18、架空乘人装置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 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装置,并达成齐全、灵敏、可靠。19、架空乘人装置各上下人地点装备通信信号装置,具有通话和(信号 发送接受)功能,灵敏、可靠。20、架空乘人装置沿线设有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及便于人员操作的 紧急、(停车)装置。21、架空乘人装置减速器应设立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能发出(报警)信号。22、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安全系数、(插接长度)、断丝面积、直径减 小量、锈蚀限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23、机车制动装置符合规定,齐全、(可靠)。24、列车或者
26、单独机车前有照明、后有(红灯)。25、机车警铃、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完好。26、同一水平行驶台及以上机车时,装备机车运送集中信号控制系 统及机车通信设备。27、新建投产的大型矿井的井底车场和运送大巷,装备机车运送监控 系统或者(运送集中信号控制)系统。28、防爆蓄电池机车或者防爆柴油机动力机车装备(甲烷断电仪)或者 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29、防爆柴油机动力机车装备自动保护装置和(防灭火)装置。30、调度绞车钢丝绳安全系数、(断丝面积)、直径减小量、锈蚀限度 以及滑头、保险绳插接长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31、斜巷各车场及中间通道口装备有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使用正 常。32、弯道、井底车
27、场、其别人员密集的地点、顶车作业区装备有声光 预警信号装置,关键部位道岔装备有道岔位置(指示器)。33、各乘人地点悬挂有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牌。34、斜巷车场悬挂最大提高(车辆数)及最大提高载荷数的明确标记。35、物料捆绑固定牢固可靠,有防跑(防滑)措施。36、保险链(绳)、连接环(链)、连接杆、(插销)、滑头及其连接方式符 合规定。37、更新或大修及使用中的斜巷(井)人车,有完整的重载全速脱钩测 试报告及连接装置的(探伤)报告。38、新投用机车应测定制动距离,之后每(年)测定1次,有完整的制 动距离测试报告。39、架空乘人装置、单轨吊车、无轨胶轮车、齿轨车、卡轨车、无极 绳连续牵引车等按煤
28、矿安全规程或相关规范规定进行检测、检查、 实验,有完整的检测、检查、(实验)报告。40、管理和技术人员掌握相关的规程、(规范)等有关内容。41、作业人员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措施。42、运送线路、设备碉室、车间等卫生整洁,(设备清洁),材料分类、 集中码放整齐。43、重要运送线路水沟畅通,巷道无淤泥、积水。水沟侧作为人行道 时,(盖板)齐全、稳固。(十)、职业卫生1、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矿井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 现状(评价)工作。2、职业卫生工作规定为劳动者发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规定 的工作(环境)和条件。3、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实行由(专门)人员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29、平常 监测,并保证监测系统处在正常运营状态。4、耿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地点、监测(周期)、监测方法符合规定规定。5、(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卫 生合法权益。6、职业卫生责任贯彻应明确煤矿(重要负责人)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 作的第一负责人。7、职业病危害防治年度计划应涉及(目的)、指标、进度安排、保障措 施、考核评价方法等内容。8、职业病危害防治实行方案应涉及时间、进度、实行环节、技术规定、 考核内容、(验收方法)等内容。9、与劳动者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协议时,应将作业过程中也许产生的职 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 劳动协议中载明。1
30、0、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11、职业卫生管理个体防护劳动防护用品必需严格执行(过期销毁)制 度。12、职业卫生管理公告警示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工作场 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13、矿井应按规定配备(2)台(含)以上粉尘采样器或直读式粉尘浓度测 定仪等粉尘浓度测定设备。14、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设立有粉尘浓度传感器,并接入(安全监控)系统。15、井工煤矿总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16、井工煤矿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或采用实时在线监测。17、井工煤矿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18、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
3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 须测定1次。19、职业危害粉尘检测重要采用定点监测、(个体)监测方法对粉尘进 行监测。20、粉尘短时间定点监测结果不超过时间加权平均允许浓度的(2)倍。21、矿井应按规定配备有(2)台(含)以上噪声测定仪器。22、矿井作业场合噪声至少每(6)个月监测1次。23、劳动者接触噪声8h或40h等效声级不超过(85)dB。24、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26)时,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 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25、机电设备洞室超过(30C)时,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 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26、对作业环境中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浓度每个月至少监 测1次。27、对
32、作业环境中对硫化氢浓度每(月)至少监测1次。28、新录用人员和转岗人员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机构具 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形成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29、工会应设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 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十一)、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1、安全培训体系:煤矿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6)个月内, 通过安全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2、安全培训工作规定制定并贯彻(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安全培训计戈心 3、煤矿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应 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考核合格。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
33、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5、矿井其他从业人员应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并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6、班组安全建设应制定班组建设规划、(H的),保障班组安全建设资 金,完善班组安全建设措施。7、班组安全建设应加强班组作业现场管理,制定班组安全(工作标准), 规范工作流程。8、(重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负责人。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应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主管部门)。10、应急管理应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年度灾害防止和解决计 划,按照规划和计划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实行灾害防止和解决 计划。11、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要有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机构),配备
34、满 足工作需求的人员。12、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煤矿,应当按规定配备(师资)和装备、设施。13、煤矿公司一般从业人员岗前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14、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对有关从业人员实 行针对性安全再培训。15、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上岗。16、矿井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内容包含各类别、各专业 安全培训I的(时间)、内容、参与人员、考核结果等。17、班组安全建设规定开展班组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组织优秀班组和 优秀班组长评选活动,建立(表彰奖励)机制。18、班组安全建设现场管理规定班前有安全工作安排,班组长督促贯 彻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19、班
35、组安全建设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重点内容 涉及隐患及整改、(安全状况)、安全条件及安全注意事项。20、井工煤矿实行班组工程(工作)质量巡回检查,严格工程(工作)(质 量验收)。21、应急管理保障需配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与就近的医疗机构 签订急救(协议)。22、应急管理保障需建立覆盖本煤矿所有专项应急预案相关专业的(技 术专家库)。23、井下安全避险设施每年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安全避险系统有效 性评估。24、井下应设立(应急广播系统)使井下人员可以清楚听到应急指令。(一) 1、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定级办 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定及评分方法
36、(试行)(以下简称 评分办法)于(2023年7月1日)起试行。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个等级,每个等级的有效期均为 (3)年。3、定级办法仅合用于生产煤矿,不涉及(新建、技改(涉及重组整 合)矿井。4、定级办法在一级矿井标准中增长了人数的限制,即单班入井最 大人数大矿不能超过(1000)人,30万吨以下的矿井不能超过(100)人。5、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实行(分级)考核定级。6、一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由(省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组 织初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考核定级。7、二级、三级标准化申报煤矿的初审和考核定级部门由(省级煤矿安 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拟定。8、煤矿
37、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按照公司自评申报、(检查初审)、(组 织考核)、(公示监督)、公告认定的程序进行。9、对考核合格的煤矿,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部门应在本单位 或(本级政府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 于(5)个工作日。10、对考核不合格的煤矿,考核定级部门应书面告知(初审)部门按下 一个标准化等级进行考核。25、井下带班人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工)、调度人员拥有遇险处置 权和紧急避险权。26、井工煤矿不具有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应组建兼职救护队,并与 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o27、应急预案应按规定组织评审,形成书面(评审结果)。28、矿井应急预案应与煤矿(所
38、在地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 衔接。29、按照应急预案和灾害防止与解决计划的相关内容,针对重点工作 场合、重点岗位的风险特点制定(应急处置卡)。30、应急预案应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按规定期限、程序完毕 上报,并进行告知性备案。31、所有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按规定在年内完毕。(十二)调度和地面设施1、调度管理规定掌握生产动态,协调贯彻(生产计划),及时协调解决 安全生产中的问题。2、矿井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时,调度员有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授权, 按程序及时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跟踪现场处置情况并做好记录。3、调度信息化规定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可实时 调取相
39、关数据。4、矿井职工“两堂一舍”设计合理、设施完备、满足需求,食堂工作人 员持(健康)证上岗。5、调度指挥部门天天(24h)专人值守,每班工作人员满足调度工作规 定。6、调度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下达(安全生产)指令并跟踪 贯彻、做好记录。7、调度通信系统与重要胴室、生产场合、应急救援单位、医院、应急 物资仓库及上级部门应实现有线(直拨)。8、有线调度通信系统有选呼、急呼、全呼、强插、强拆、(录音)等功 能。9、井下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可以准确显示井下(总人数)、人员时空分布 情况,具有数据存储查询功能。10、矿井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对调度报表、生产安全事故登记表等数据 进行解决,实现对煤矿安
40、全生产信息跟踪、管理、(预警)、存储和传 输功能。11、职工食堂基础设施应齐全、完好,满足高峰和(特殊)时段职工就 餐需要。12、职工澡堂应设有更衣室、浴室、厕所和值班室,设施齐全完好, 有防滑、防寒、(防烫)等安全防护设施。题库终11、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以上事 故时(撤消其等级),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撤消其等级)。(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1、每年终矿长组织开展年度风险辨识,重点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 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2、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由(矿长)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 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3、安全风险
41、辨识要及时编制(年度评估报告),建立也许引发重特大事 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4、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由(总 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5、新水平设计前组织开展安全风险专项辨识评估,其结果用于完善设 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 拟定等。6、生产系统、生产工艺、重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露天煤矿爆 破参数、边坡参数)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1次专项辨识,由(分管 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7、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突出矿井过构造带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 行前,新技术、新材料实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
42、停产1个月以上 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 务科室、生产组织单位(区队)进行。8、启封火区开展安全风险专项辨识,其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依据。9、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 重特大事故后,开展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 人和业务科室进行。10、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实行,有具体工作方案,人 员、技术、资金有保障。11、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贯彻情况和管控效果进 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 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
43、安全风险管控重 点,明确责任分工。12、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行 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贯彻情况,改善完善管控措施 13、矿井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要公告存在的重 大安全风险、管控负责人和(重要管控措施)。14、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涉及年度和专项安全 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15、(每年)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1)次安全 风险辨识评估技术。16、入井人员和地面关键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内容涉及年度和(专项)安 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44、(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1、事故隐患排查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制定排查计划,明确排查内容和排查(频次)。2、事故隐患排查范围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3、当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向(本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 告。4、事故隐患实行(分级)治理,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由相应层级的单位 (部门)负责。5、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贯彻”,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并实行。6、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督办,对未按规定完毕治理的事故隐患,及 时提高督办层级,加大督办力度;事故隐患治理完毕,经(验收)合格后 予以销号,解除督办。7、事故隐患治理有安全技术(
45、措施),并贯彻到位。8、对未按规定完毕治理的事故隐患,由(上一层级)单位和人员实行督 办。9、重大事故隐患的地点、重要内容、治理时限、(负责人)、停产停工 范围应及时在井口或其他显著位置公示。10、矿井应当建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 接受从业人员和社会(监督)。11、矿井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记录、 (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12、矿长每月组织召开事故隐患治理睬议,对一般事故隐患、(重大) 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因素,提出加强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并编制月度事故隐患记录分析报告。13、矿井组织开展事
46、故隐患排查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时间、 方式、范围、内容和参与人员。14、矿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1次全面的 事故隐患排查。15、矿长(每月)至少组织分管负责人及安全、生产、技术等业务科室、 生产组织单位(区队)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 查。16、生产期间,天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检)人员进行巡查,对作业 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17、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存在较大危险性时,治理过程中现场应设立 专人指挥,并设(警示标记);安检员现场监督。18、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进行1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 面的专项培训。(四)通风1、全矿井、一翼或者(
47、一个水平)通风系统改变时,编制通风设计及安 全技术措施,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2、井下爆炸物品库、(充电碉室)、采区变电所、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 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3、装有重要通风机的回风井口的防爆门符合规定,每(6)个月 检查维修1次。4、矿井反风设施每(季度)至少检查1次。5、新安装的重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投入使用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6、矿井应每(年)进行1次通风能力核定。7、矿井应每(10)天至少进行1次井下全面测风。8、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9、矿井外部漏风率每年至少测定1次,外部漏风率在无提高设备时 不得超过(5)%。10、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11、矿井重要通风机安设(监测)系统,可以实时准确监测风机运营状 态、风量、风压等参数。12、局部通风机设备齐全,装有(消音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 高压部位有衬垫。13、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安设在进风巷道中,地点距回风口大于(10)mo14、风筒吊挂平、直、稳,软质风筒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 挂处;风筒不被摩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