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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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法期末复习一、考试题型1、单项选择题;1、单项选择题;2、多项选择题;3、名词解释;4、简答题;5、论述题;6、案例分析二、重点内容第一编导论1、知识产权的概念(P4)答:知识产权是基于创导致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2、知识产权的分类(P18-19)答:(1)以知识的功能为标准,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2)以各自获得财产的手段不同,分为创导致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3、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P22-23)答:(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物权的对象是动产和不动产以及其他实实在在的物理学意义上的“物”;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是不含物质实体的思想或情感的表现形式,是非物质的客观存
2、在。(2)权利的独占、排他性限度不同:知识产权在独占性、专有性和排他性上要弱于物权。(3)实现利益的方式不同:物权人的利益既可以借助法律实现对利益的控制,也可以通过事实上物权对象的占有来实现其利益。(4)权利效力不同: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于物权(须以接触或使用作品原件为前提)。(5)期限不同: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6)价值衡量(定位方法)不同: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价值无论是质的规定性还是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4、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笔记)答:(1)寻求一种发明者的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即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再转让或者使用都与权利人无关。(3
3、)善意侵权(N&.70):指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销售或者使用了侵犯别人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 可不承担侵权责任。(4)先行实行(N&.69):指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 利技术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准备的,依法可以在原 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5)临时过境(N&.69):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设备或装置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6)非营利实行、为行政审批而实行(Nq.69)(7)强制许可(No.48-N&.51):指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批准,别人可在履行完毕法定手续后实行专利的许可,但
4、仍应向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实行许可费用。(8)国家推广应用(N&.14)11、职务发明发明的判断标准(笔记)+ (P246)(侧重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标准)答:No.6-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重要是运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毕的发明发明为职务 发明发明。(1)执行本单位任务: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发明;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发明;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派的任务有关的 发明发明。(2)运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指运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公开 的技术资料等。12、专利侵权的判断原则(三种分开答)(笔记)答:(1
5、)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重要判断原则: 专利权有效原则:合法、有效保护期内;以权利规定内容为准的原则:注意“权利规定书”的填写;全面覆盖原则:假如被控物或者方法侵权成立,那么该产品或方法应当具有专利权规定中所 描述的每一项特性,缺一不可。等同原则:假如某一侵权物以一个或多个等效手段替换专利规定中的相似技巧特点,而产生 的效果又和本来的相同时,那么它仍落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构成侵权。非要素约束原则:又称“多余指定原则”,指某一也许的侵权物没有所有覆盖专利独立权规 定中的所有技术特性,但只是省了 一个或几个不重要的或非关键性的约 束,那么它仍落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应当鉴定侵权。(2)外观
6、设计专利侵权鉴定:专利权有效原则;以照片、图片的内容为准;应当先审查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是否相同产品;判断是否构成相同或近似,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审美观测能力为标准;一般情况下,应当进行整体观测与综合判断,看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美感。第四编商标法1、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地理标志的概念答:(1)商标(P258):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白自己、区别别人,在 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合用可视性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 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2)集体商标(P274):以团队、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
7、活动中 使用,以表白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3)证明商标(P274):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 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于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 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4)联合商标(P275):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与主商标相近似的一系 列商标。(5)防御商标(P275):商标所有人在与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不同的其他类别的商品 或服务上注册的同一商标。(6)地理标志(P262):也称原产地名称,是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表白商品来 源于某一地区,而商品的特定品质、信誉或其他
8、重要特性,重要由该 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2、我国商标法的基本原则(P265)答:(1)保护商标专用权与保障消费者与生产者、经营者的共同利益原则;(2)注册原则;(3)申请在先原则;(4)审查原则;(5)自愿注册原则;(6)统一注册分级管理原则;(7)商标注册与商标评审相结合的商标确权原则及司法救济原则。3、商标注册的积极条件和悲观条件(笔记)答:积极条件:(1)由法定的构成要素组成:商标法No.8;(2)依商标的显著性:创新性商标;暗示性商标;描述性商标;借用商标(3)商标不得与别人的商标混同悲观条件:(1)绝对严禁条件一不能使用、不能注册维护我国国家尊严和尊重他国级国际组织的规定
9、:No.10-1: (-) (五) 严禁具有不良社会影响的标志作为商标的规定:No.10-1:(六)(A)关于地名作为商标的严禁规定:No. 10-2 三维标志的禁用条件:No. 12严禁使用别人的驰名商标。No. 13 不得损害被代理(表)人的商标权益:No. 15严禁使用虚假地理标志:No. 16(2)相对严禁条件一可使用、不能注册(No.ll)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仅仅直接表达商品的质量、重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缺少显著特性的标志。4、我国商标权取得的原则(P298-300)答:(1)确立商标权的原则注册原则:No.3;(2)自愿注册原则:又称“任意
10、注册原则”,指商标所有人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商标注册,欲 取得商标权的应提出注册申请;不注册的商标也可以使用,但商标所 有人不享有商标权。(3)以使用在先为补充的申请在先原则:No.29;(4)优先权原则:巴黎公约、商标法No.245、商标权的内容和特性(P287-P292) + (笔记)答:商标权的内容: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商标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1)专有使用权: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的注册商标的权利(Na51、No.44商标法实行条例No.3 );(2)严禁权:商标所有人在享有专有使用其注册商标权利的同时,还享有严禁别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N&52)(3)
11、转让商标的权利:No.39(4)许可别人使用商标的权利:No.40(5)使用注册商标标记权:N.9、条例No.37商标权的特性:(1) 一般特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或垄断性;时效性;地区性。(2)自身特性:商标权的严禁权效力大于使用权效力;商标权是一种相对永久权:2023要续展;商标权产生的基础及权利性质不同于著作权和专利权;商标权不涉及商标设计人的权利,更注重商标所有人的权利。6、商标的撤消(注册不妥、商标争议、违法使用)答:注册不妥: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关于核准商标注册条件的规定,或者是以欺骗等 不合法手段或者损害别人合法在先权利取得注册的商标。(Nq.41-1)商标争议:指两个货两
12、个以上的商标注册人之间就商标专有权发生的争执,并且是在先的商标 注册人对在后注册的商标与自己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的相 同或近似的商标。(Nq.41-2)违法使用:No.44. No.457、驰名商标的概念、认定方式、认定标准(笔记)+ (P330-333)答:概念: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相关公众: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相关行业的竞争者、 其他经营者;销售者和其别人员)认定方式:(1)商标异议认定:当事人认为别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了 Nq.13规定,向商标局提 出异议;(2)商标争议案件认定:当事人认为别人在后注册的商
13、标与自己在先注册的商标是在同一种或 类似商品上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3)在商标管理案件中认定: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4)司法认定认定标准(商标法No.14):(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限度;(2)该商标使用的连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连续时间、限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8、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P334-335)答:(1)对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予以保护;(2)放宽驰名商标注册的显著性条件;(3)扩大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4)驰名商标所有人享有特别期限的排他权。9、侵犯注册商
14、标的情形(了解)(P337-339)答:(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2)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3)伪造、擅自制造别人注册商标标记或者销售这种标记的行为;(4)未经注册商标人批准,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反向假冒)(5)给别人的商标专用权导致其他损害的。10、平行进口概念(P340)答: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当某一知识产权获得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的保护,未经进口国知识产权人或其授权人的许可,第三人进口并销售专利产品或合法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11、商标的合法使用(条例No.49)答:注册商标中具
15、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达商品的质量、重要原料、 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具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严禁别人合 法使用。12、侵犯商标权所需承担的民事、刑事责任答:民事责任一不规定“明知”补偿损失的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被 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涉及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对于损失难以拟定的, 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0万元以下的补偿。刑事责任一 不规定“明知” No.59;刑法No.213 No.214 N.215中数额的认定侵犯商标权的重要罪名:(1)假冒注册商标罪;(2)伪造、擅自
16、制造别人注册商标标记罪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别人注册商标标记罪;(3)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第五编反不合法竞争法1、什么是知名商品(笔记)答:在中国境内,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2、如何理解“特有”、“包装、装潢”(关于审理不合法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特有(解释No.2):指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性;包装、装潢(解释No.3):由经营者营业场合的装饰、营业用品的式样、营业人员的服饰等 构成的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可以认定为反不合法竞争 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装潢”。3、商业秘密的概念、构成要件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的重要情形(笔记)+ (P
17、385-390)答:概念: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由所有人采用了合理措施保持其秘密性的技术知识和经营知识。(反不合法竞争法No.10)构成要件:(1)必须是可以用于商业活动的知识;(2)应具有非公知性; (3)应具有商业价值;(4)所有人采用了合理的保密措施。重要情形:(1)恶意获取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别人使用以不合法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3)违反保密义务,披露、使用和允许别人使用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是不合法获取或不合法披露的,仍然获取、使用或披露该商业秘密。4、反不合法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联系+区别)(笔记)+ (P366-370) 答:联系:前
18、者是后者的补充(1)反不合法竞争法与著作权法:反不合法竞争法保护著作权作品中非独创性表达的保护;(2)反不合法竞争法与商标法:商标权是知识产权中与反不合法竞争关系最密切的绝对权类型(3)反不合法竞争法与专利法:在保护技术方面,反不合法竞争法与专利法互相配合。区别:(1)价值目的不同:知识产权直接追求对财产的保护,以权利为核心;反不合法竞争直接地约 束行为方式,以义务为核心。(2)调整技术不同:在立法技术上,设权模式的优点是利益范围明确、易于第三人结识自己的 义务范围、便于法官合用;反不合法竞争法的优点在于其灵活性,避免因 成文法的局限使不合法竞争逃脱法律的约束,对设权规则起着补充的作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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