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考试违规处理的规定.docx
《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考试违规处理的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考试违规处理的规定.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考试违规 处理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各类考试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保 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 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考试是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的与成 人教育相关的各类考试。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三条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 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未放在指定位置 的;(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 继续答题的;(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
2、、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 的;(五)在考场或考场周围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 实施其它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 场的;(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 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A)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在试卷规定以外的 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以其它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第四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储有与考试内容 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二)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与考试
3、内容相关 的资料的;(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胁迫他人为自己抄 袭提供方便的;(四)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考试材料的;(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 息的;(A)传、接物品或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九)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 试成绩的行为的。第五条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在考试结束后发 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 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二)评卷过程中认定为答案雷同的;(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
4、,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行为的;(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五)其它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考生有第四条、第五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 次参加考试的成绩无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违纪处分。第六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 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的合法权益;(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五)其它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考生有上述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 参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院 成人 高等学历 继续教育 学生 考试 违规 处理 规定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