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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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车辆管理,规范用车行为,提高用 车效率,提高司机业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节约经费开支, 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院办管理的所有车辆适用本办法第二章车辆服务范围第三条车辆服务范围为:一学院领导公务用车。二学校各职能处室需外接有关部门人员来院办理公 务用车。三提取、携带秘密文件、材料和大额存取款。四在早上7: 30以前和晚上9: 30分以后,公务外出 上下火车和长途汽车用车。五执行紧急公务和其它用车。第四条学院教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婚丧嫁娶或特殊 情况可以申请用车,实行审批制,在不影响学院正常的公务 用车的前提下,由学院办
2、公室负责审批。第五条车辆只用于人员乘坐,不运送货物,不得超员。 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第三章车辆的管理第六条车辆归口院办公室统一管理。第七条院办公室按照“突出重点,协调全面,先来后至U,先公后私”的原则合理调度安排车辆。用车由院办分管的副 主任或主任派遣。正常上班时间司机凭用车申请单或口 头通知出车;其他时间用车,由院办分管的副主任或主任调 度。院领导用车,抢救病人及其他特殊紧急情况可随时出车, 但用车后要及时补办用车手续,否则,一切经费由驾驶员自 理,并追究其责任。第八条单位、个人用车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经用车 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本市区内一般提前一天申报,市区外 用车提前两天申报,需经院办分管车
3、辆副主任或主任批准方 可用车。第九条每天上班时和完成每趟出车任务后,驾驶员必须 在办公室待命,听从调遣。出车收班后,应检查车辆安全情 况,将车及时入库,3天以上的长途出车,驾驶员回校后可 休息半天,检洗车辆。第十条寒暑假及国庆、元旦等国家法定假期安排值班车 辆,工作时间、平常休息时间和周六、周日等假期驾驶员应 当保证通讯畅通,以便车辆调度。第十一条车辆有故障不能行驶,需要维修,驾驶员要及 时报告院办分管车辆的副主任。第十二条车辆购油、保险所需要的费用由院办统一办理。 年检年审费、公务用车的路桥费、停车费等由驾驶员购买, 用于车辆的发票,一律经分管小车的院办副主任及院办公室 主任审批登记后,按相
4、应程序由财务审查予以报销,计划开 支,控制经费超支。第十三条非专职司机未经学院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务 用车。第四章维修、保养、油料管理第十四条车辆行驶0.7万至1万公里时,必须进行定期 保养;新车正常行驶15万公里可以安排大修(原则上发动 机、底盘是否修视车况而定);第1次大修后车辆正常行驶 910万公里,根据车况可以安排大修。第2次大修后车辆 正常行驶8-9万公里,根据车况可以安排大修。车辆的保 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驾驶员先填好职院车辆维修 报告单,写清维修、保养原因及项目、初步概算、须停车时 间,按程序办好审批手续后方可修车。车辆维修定价必须有 驾驶员、院办分管小车的副主任、审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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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技术学院 车辆 管理 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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