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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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项目位于北峰一丰州组团内,总 用地面积约456. 599亩(具体见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项目 征收范围图)。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障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 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38 号)、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泉政文 2020 6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中心市 区国有土地上对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处理意见和实施房屋征 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15】1
2、12号)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第一部分总则一、征收补偿对象及补偿方式(一)征收范围:以区政府出具并经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审核的征收范围图为准。(2)经批准并办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证的企业用地, 按实际征收用地面积给予31万元/亩补偿,并注销被征收面积; 持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企业用地或取得原鲤城区政府批准的 用地批复,按22万元/亩给予补偿;(3)被征收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企业用地,只持有向社区 征用土地手续的,并付清全部征地款,在2004年10月1日前 办理完结征地手续的,按该地段集体划拨用地基准地价的80% 给予补偿;在2004年10月1日之后办
3、理完结征地手续的,其 土地补偿费按耕地征用标准补偿,并给予2万元/亩土地平整 费补贴。此笔款项中的土地补偿可由社区委托企业单位代领, 企业单位应提供社区开具的委托书。(4)在规定征收期间内签订协议并搬迁腾空的企业,持 有合法用地国有(或集体)出让、划拨土地每亩按相应补偿标 准10%给予货币补偿方式奖励。4.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的补偿标准按认定可补偿面积,并依据对应结构及类别给予货币补偿 (详见附件3)。(三)货币补偿优惠奖励办法货币补偿优惠奖励办法依照市政府在中心市区国有土地 上实施房屋征收补偿的指导意见(泉政办(2015) 112号)办 理。其中:对在签约期限内全部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签订
4、协议 并搬迁的被征收人,给予每平方米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单 价和装修补偿单价2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对征收非住宅房 屋的给予每平方米评估价值单价10%的货币补偿方式奖励。(四)全部货币补偿结算办法1 .被征收人全部选择货币补偿并且购买就近地段新建安商 房,评估基准价为10072元/行,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按 时搬迂腾空的被征收人,按优惠后的结算价格7554元/nf进行 结算。2 .每个产权户(即每个选房号)手续完整的,可按房屋所 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上所确定的合法产权面积购买安商房住 宅面积;手续不完整或没有手续的,按经认定的可补偿面积确 定可购买的安商房住宅面积,但最高不超过450 i
5、tf (含450 m2),其余被征收房屋认定可补偿面积一律实行货币补偿。因可购买安商房住宅户型、结构等原因,超过所购建筑面 积部分在20疔以内(含20 m2),按7554元/rtf计算;超过 20 nl,(不含20 itf)以上的部分,一律按就近地段新建安商房 评估基准价结算。3 .被征收人选择购买征收范围内新建安商房的,货币补偿 款在足额留存所购房源面积的购买款项后,剩余部分自签约并 按时腾空搬迁后,一次性发放。计算公式如下:被征收房屋货 币补偿款-可购买的安商房住宅面积X优惠结算价。房屋征收部门按与被征收人合同约定的面积和新建安商房 销售单位结算购房款,剩余的货币补偿款由房屋征收部门支付
6、给被征收人,合同约定面积结算不足的购房款由被征收人按照 合同直接支付给新建安商房销售单位。4 .选择货币补偿,且不购买新建安商房的被征收人,其货 币补偿款自签约并按规定的时间腾空搬迁后,一次性发放。被 征收人符合在中心市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征收补偿的指导 意见规定的申领购房补助条件的,自申请领取手续完整后, 一次性发放。(五)低保群体住房保障属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且在中心市区无其他住房的被 征收人选择货币化安置补偿方式,若其被征收房屋人均建筑面 积不足20平方米,则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款按人均建筑面积 20平方米补足。本方案所称的“人均”的计算公式为:人均 建筑面积二认定的可以补偿建筑面积+征
7、收决定作出前被征收 房屋户口簿记载的人口数(被征收房屋户口簿记载的人口需为 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直系亲属且为常住人口)。十二、住宅产权调换结算及保障办法(-)基本原则依法实行房屋等价置换,即以被征收房屋评估基准价值和 用于产权调换的安置房源的评估基准价值,实施两者的价值置 换,并按照“多还少补”的原则结算差价。L持有登记完整房屋产权手续的,可以按其办证面积申请 产权调换;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的,根据土地管理法 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严格按“一户一宅”控 制产权调换面积,合理控制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面积, 原则上被征收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部分以用地面积120 nl2 (使 用
8、山坡地或杂地建设的房屋,其认定可以产权调换的用地面积 最高为150nl,),建筑层数三层以内(含三层)为限被征收人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超过部分实行货币补偿。(二)产权调换结算办法1 .被征收人选择征收范围内新建安商房实行产权调换,执 行限制产权调换的政策,不再设置优惠奖励措施,被征收人应 按上述房源评估基准价进行结算,互补差价。2 .选择产权调换签订协议并按时腾空房屋后,先发放搬迁 费、一次性终止经营补贴、附属物补偿、第一期临时安置费和 按时签约的奖励等补偿款。被征收人应缴的补差价(包括扩购 价、等面积部分差价)待选房后一并结算,并在规定期限内付 清。3 .每个产权户(即每个选房号)所选房源
9、的面积应与其经 认定的可补偿面积一致。但因房屋户型、结构等原因,超过其 可产权调换的面积部分(原则上不超过20 m2) 一律按就近地 段新建安商房评估基准价结算。十三、住房困难户保障办法根据有关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对在搬迁期限内签订协议并 按期搬迁的,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第四部分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补助费标准十四、搬迁奖励对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的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 门可以给予每产权户最高5万元(安置面积在80 1tf以上含80 m2)的按期搬迁奖励;不足80 nl2的按625元/nf给予计算按期 搬迁奖励。十五、搬迁费标准(一)住宅:按经认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5元/ nf
10、次(详见附件4) o每户搬迁补助不足1000元的,按 1000元给予补偿。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且不购买新建安 商房,发放一次搬迁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并且购买新建 安商房或者选择产权调换的,发放两次搬迁费。(-)未经登记经营性用房:按经认定的建筑面积计算, 标准为6元/nf,发放一次搬迁费。(三)企业厂房:按经认定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6元 /nf 次,发放一次搬迁费(详见附件4) o其中,(1)对于 可恢复使用的设备由被征收人处置,按标准给予补助(详见附 件7) o对搬迁费有异议的,也可选择由依法选取的评估公司 对搬迁费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补偿。(2)对于因搬 迁丧失使用功能的大型
11、、特种机器设备,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请, 经现场核实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根据评 估结果进行补偿。十六、住宅的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由被征收人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自行过渡。被征收人确实 无法自行过渡的,由征收人提供周转用房,不再发放住宅临时 安置房。十七、住宅临时安置费标准(一)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经认定的应安置的建筑面 积8元/nf 月(详见附件4),自被征收人按期签订协议并 腾空房屋之日起,至征收部门通知交房之日止;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一宅;征收前长期居住在该房屋,且是唯一住地,征 收后便无居住场所,临时安置费不足1600元/月户的,按每 月每户1600元发放。(二)选择货币补偿且
12、不购买新建安商房或现房产权调换 的,按可货币补偿面积或现房产权调换面积计算,一次性给予 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三)除不可抗力外,过渡期限超出36个月的,从逾期 之日起,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自行过渡的被征收人支付双倍临 时安置费。享受临时安置费每月每户1600元保障的,遇逾期 安置的,若按实际征收的面积双倍计算,临时安置费超过以上 优惠标准的,按实际征收面积重新核准临时安置费;不超过优 惠标准的仍按原标准执行,不予双倍补助。遇逾期安置的,对 使用周转用房的被征收人按规定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十八、企业厂房的停产停业补助费标准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被征 收人可选择以下标准之一进
13、行补偿:1 .根据经营者近3年的年平均净利润确定,生产经营期限 不足3年的,以实际生产经营期限的年平均净利润确定。净利 润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后利润额证明材料确定;税务部门无 法出具证明的,根据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 年度审计报告确定。2 .按经认定的建筑面积计算,企业厂房标准为18元/ nf 月,并一次性给予6个月补偿。第五部分补偿决定十九、补偿决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达不成协议的, 或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 屋征收决定的丰泽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 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认定的补偿金额以经鉴定认可的评估 结果作为依
14、据,被征收人不再享受本方案规定的优惠奖励办法。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 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 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 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丰泽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 执行。第六部分附则二十、其他类型建筑的补偿办法征收中涉及军事设施、学校、党政机关办公用地可依法依 规采取用地置换的办法;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 建筑等其他房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祠堂、宫庙按统 规自建处理。二十一、适用范围本方案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只适用泉州数字经济
15、产业园三期项目土地房屋征收 补偿安置,不作为其它项目征收补偿安置的依据。鉴于片区房屋征收工作的延续性、可操作性,本方案与北 峰街道辖区范围内以往房屋征收惯例不一致的,提请市、区项 目建设指挥部研究确定。二十二、本方案解释权归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附件:1.被征收各类住宅货币征收补偿单价.被征收各类住宅材料费补贴单价表2 .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补偿单价.搬迁补助费和临时过渡补助费标准3 .被征收住宅装修分类及补偿单价表.附属物补偿表4 .设备搬迁补助标准被征收各类住宅货币征收补偿单价单位:元/而备注:欠结构总一层总二层总三层总四层总五层及以上框架94437869629556665351
16、砖混91597633610654965190石混89707475598053825083砖木、石木、石、土木878273185854526949761.本表所列单价不包含装修装饰价值,装修装饰补偿另计。2.本表所列单价不包含按期搬迁奖励、货币补偿方式奖励及购房补助。3.本表所列单价为两证齐全已登记住宅房屋及有合法用地审批手续且2004年10月1日前基建的住宅房屋的补偿单价。(二)征收补偿对象:凡在本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所 有权人为被征收人。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 安置协议。(三)补偿方式:L住宅房屋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产权调换。鼓励被 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选择货币补偿,且不
17、购买新建安商房的, 必须权属清楚。凡权属不清或有产权纠纷的,必须实行房屋产 权调换或购买安商房。2 .被征收房屋面积较大、产权清楚的,可选择部分货币补 偿结合部分房屋产权调换,但房屋产权调换部分只按等价置换, 不予享受扩购优惠。3 .产权清楚的被征收住宅面积在30 1tf以下(含30 rtf)的, 原则上只能选择货币补偿(不再享有本项目新建房源的购买 资格)。4 .店面、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实行货币补偿, 由依法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补 偿依据。5 .拆除违章建筑按有关规定处理。(四)性质、用途认定依据:以土地使用证、房 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的用途或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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