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谈话提醒工作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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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谈话提醒工作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纪律和规矩 挺在前面,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构 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谈话 提醒工作的意见、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 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 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学院关于践行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 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谈话提醒是指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及领导干 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干部日常监 督管理工作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谈话方式对党员干 部进行的教育提醒。第三条 谈话提醒目的在
2、于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挺纪 在前,把问题消除在违纪之前、破纪之初,要对照中国共 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高线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的底线,提醒党员、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 范作用。第四条 谈话提醒要坚持依纪依规、实事求是,从严监 督、关心爱护,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惩前影后、治病救人 的工作原则。第五条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责任主体为:(一)学校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分管校领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党委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三)学校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二级学院党政主 要负责人。第六条 谈话提醒的对象为全校党员、干部,其中重点 对象为:(一)新任职的党员干部;(二)校内人、财、物权比
3、较集中,廉政风险点较高岗 位上的党员干部;(三)即将退休或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党员干部;(四)民主测评或党风廉政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五)师生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党员干部;(六)其他需要重点约谈的党员干部。第七条开展谈话提醒根据问题的性质分别采取“交心 谈心,、“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三种形式。(一)“交心谈心是围绕纪律、作风、思想等方面情 况,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点、风险点、着力点等,经常 对党员干部进行勉励帮助、教育引导和责任传导;(二)“咬耳扯袖”是对纪律、作风、思想等方面的苗 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三)“红脸出汗”是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未达到
4、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问题进行诫勉批评、责令整改。第八条 开展谈话提醒要突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一 岗双责”。学校党委对全校的谈话提醒工作负总责;各二级 党组织和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谈话 提醒工作负责,形成一级谈一级、级级有责任的工作格局, 层层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一)学校党委书记每半年至少与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 一次交心谈心,每年度对党委职能部门、党总支(直属党支 部)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以上谈心谈话;对发生重大违纪违 法案件等突出问题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进行约谈, 督促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职责;(二)学校纪委书记每半年要对校纪委委员、纪检部门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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