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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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昌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1章总则编制目的规范和强化全市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 境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 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1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 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 品管理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 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和金昌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制定本预案。1.2 工作原则(
2、1)以人为本。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凡是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前,要及时采取人员 避险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根据实战需要,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统一指挥环境应急事件现场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组织人员营救、救治和转移、疏散、安置工作; 按照有关程序决定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饮用水源、河道等有 关场所;调集和配置本区域资源和其他援助资源;组织抢修被损 坏的基础设施;维护现场交通治安秩序;组织救援现场的险情监 测、监察;根据险情发展、应急反应方案实施效果作出初步评估, 提出调整应急反应措施的意见或
3、结束应急反应行动的建议;组织、 协调和指挥清场和撤离现场工作,其他善后工作。现场应急指挥 部由应急策划组、应急行动组、监察监测组、警戒警备组、应急 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专家组8个工作小组组成。 现场应急指挥部指挥、副指挥人选由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指定。 各工作小组成员由其组长或组长指定的人员负责召集。2. 2.1应急策划组由市环保局领导任组长,根据应急事件的种类,成员单位由 市环保、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职责:负责应急事件信息接收、核实和汇总,按险情报告制 度规定及时报告、上报和通报,传达上级指令,反馈指令执行情 况并做好记录,策划并起草应急处置方案。由市环保局领导任组长,根据应
4、急事件种类,确定环保、安监、公安、水务、住建、林业、农牧、气象等相应部门为成员单 位。职责:在现场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污染种类、污染范围、 污染程度、伤亡程度和损失程度,提出处理方案,向现场应急指 挥部报告,并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责令造成污染事故的单 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扩散,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 单位和居民进行防护和撤离等措施。2. 2.3应急行动组由市公安局领导任组长,根据应急事件的种类,由公安、高 速交警、相关成员单位和具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的有关企业组成。职责:负责现场污染控制、搜寻救助、抢险、清理等工作, 及时将险情发展情况或救助进展情况报告给现场应急指挥部,并 根据现场
5、情况适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下一步宜采取应急反应 措施的建议。2. 2.4警戒警备组由市公安局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公安等部门组成。职责:负责救援现场秩序和治安秩序,布设警戒带防止无关 人员进入,以及事发地周边职工和群众的劝导和疏散。2. 2.5由市卫生局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事发地政府、医院等单 位组成。职责:负责指挥对受害人员的现场急救、转移和治疗。2. 2. 6后勤保障组由市商务局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由财政、商务、工信委、 事发地政府及相关企业等部门(单位)组成。职责:负责保障环境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员、资金、通信以及 交通、处置工具,做好现场指挥部工作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2. 2. 7善后
6、处理组由事发地政府牵头,视应急事件处置需要,成员单位由监察、 环保、安监、公安、高速交警、民政、渔业、卫生、农牧、林业 等部门组成。职责:负责对受害人员进行救助和理赔,对环境影响进行评 估,开展污染消除和生态恢复工作,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2. 2.8专家组应急状态时,环境应急专家组应迅速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 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现场应急指挥部领导决策。 根据事件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对突发 环境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参与污染程度、 危害范围、事件等级的判定,为污染区域的隔离与解禁、人员撤 离与返回等重大防护措施的决策提供技术依据;指导应急处置
7、行 动;指导对环境应急工作的评价,进行事件的中长期环境影响评 估。第3章预防与预警3.1信息监控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应认真执行市政府政务值班制度,整合 信息监测、预测资源,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及相关网络,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监测、预测、预警系统,收集在本行政区 域内外和境外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信 息,加强风险分析和动态监测、预测,对突发环境事件做到早发 现、早报告、早处置。3. 2预防和预测3. 2. 1开展污染源调查。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组织全市环保、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对生产、贮存、运输、 销毁废弃化学品情况的普查,掌握全市存在环境污染风险的污染
8、源和危险物,强化日常风险管理;筛选和控制对环境构成主要危 害的重点污染源。3. 2.2加强环境事件风险评价和信息库建设。市环境应急 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价管理及应急技术的 科学研究,加强事故防范、处置的宣传教育。建立技术咨询支持 系统、化学品特性和污染应急救援数据信息库,为应急指挥及时 提供决策的咨询依据和信息保障。3 . 2. 3加强环境风险源日常排查。市环保、安监、公安消防 等部门应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重点环境风险源生产、贮存、运输、 销毁废弃化学品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最大限度的杜绝突发环境 事件的发生。4 .3预警3.1预警分级及发布按照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程度、紧
9、急程度、发展势 态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我市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 (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W级)四级,依次 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发布调整 和解除;较大(III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一般 (W级)预警信息由区(市)县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 息包括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 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3. 3. 2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 公众一旦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征兆或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应 迅速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当
10、地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报告突发环境 事件信息。3. 3. 3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应通过监测、预测、预警支持系 统,对报警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 提出一般处置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按照职责及时向市 政府报告。3. 3. 4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分析结 果,及时向市政府提出预警建议。预警信息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 布。3.3. 5预警信息发布以新闻发言人、网络群发、电视播放、 电台广播、报纸刊登等渠道进行,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 信息。为快速告知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社会群体,市级各传媒 应配合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免费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3.4. 6
11、进入预警状态后,事发所在地市、县、区政府应当采 取以下措施:(1)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公告。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4)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 展应急监测,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5)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 使用有关场所,终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6)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行动。3. 3. 7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1)根据现场监察组和环境监测部门开展的应急监测结果, 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害进行动态调整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 来确定预警级别的调整和解除。(2)特
12、别重大(I级)、重大(H级)预警信息由省政府发 布调整和解除;较大(III级)预警信息由市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 一般(IV级)预警信息由区(市)县政府发布、调整和解除。第4章应急处置1分级响应4. 1. 1分级响应机制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以事发地政府为主,超出本级应急 处置能力时,向上级政府请求增援。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I级、 I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由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III级突发 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W级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由区(市)县政府决定。分级响应的启动(1) 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由事发地县、区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启 动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
13、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处置。 超出县区政府应对能力,需市级有关部门援助的,启动市级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给予支援。(2)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3)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由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 报请启动上一级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4)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确定后,事发地政府应当立即启动本 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高级别应急预案时,事发地低级 别应急预案应先期启动。各级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启动后, 有关部门、单位应同时启动具体行动方案。4. 2响应程序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 保局)接到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须启动本预案时,按以下 程
14、序响应:(1)开通与事发地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通信 联系,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2)立即向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领导报告;(3)及时向市政府及上级环保部门报告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 救援的进展情况;(4)组成专家咨询组,进行情况分析,并根据专家的建议,通 知相关应急救援力量集结待命,随时准备为地方应急领导小组提 供技术支持;(5)派出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 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实施增援。4.3信息报送信息报告的时限和程序(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发现 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突发环境 事
15、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对初步认定为一般(IV级)或者较大(III级)突发环境事 件的,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应当在4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报告。对初步认定为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 事件的,事件发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报告,同时上报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 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2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发 生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
16、照重 大(H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一)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二)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 的;(三)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四)有可能产生跨省或者跨国影响的;(五)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六)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 他突发环境事件。(3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 件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 通报的建议。市应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市环境应急中心24小时
17、值 班电话:12369、。4.3.1 信息报告的方式和内容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 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 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初报应当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 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数据、人 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 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 并提供可能受到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环境敏感点的分布示意图。续报应当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处理结果报告应当在初报和续
18、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 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 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 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 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 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 相关的多媒体资料。4.4先期处置4.4. 1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企业、当地政府、环保部 门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 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和环保部门报告。同时,根据职责和 规定的权限启动突发环境
19、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4. 4. 2引起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必须立即启动自己的应急预 案进行处置,所在地县、区政府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在接到 报告后15分钟内启动先期处置机制。30分钟内有关人员赶赴现场 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 第一响应责任单位应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应急管理 办公室报告,当地环保部门应同步向市环保局报告。4.5 应急处置4. 5. 1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环保局)根据县、区 政府等有关单位报送的初步情况和事件级别,应在30分钟内快速 做出综合分析,按照分级响应权限通知相关单位,并立即组织专 业人员前往事发现场。4
20、. 5.2因突发环境事件次生或衍生出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或 已有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市环境应急领导 小组应及时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市政府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优先开展抢救人员的紧急行动;要加强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2)预防为主。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 管理,建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 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 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 造成的中长期影响。(3)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条块结合、 属地管理
21、为主的管理体制,事发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处置 本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主体。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 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启动相应的预 案。(4)协同应对。加强职能部门和环境应急指挥机构的专业应急 队伍建设,建立和健全环境应急处置的联动协调制度,明确各方 职责,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 效的应急管理机制。(5)依靠科技。加强环境安全科技投入和研发,采用先进的监 测、预测、预警、预防和环境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 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科学技术水 平和指挥能力。(6)依法管理。加强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
22、理应急 措施与环境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4. 5. 3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需要实 施扩大应急行动,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可提请市政府协调救援力 量的支援。4. 5. 4已采取的处置措施无法控制和消除其严重危害,并有可 能危及邻近市县,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可请求省环境应急领导小 组增援。4.6应急监测各应急监测部门要迅速按照制定的环境应急监测方案,对环 境污染状况开展应急监测。4. 6. 1立即对污染物进行现场快速定性监测,及时判明污染 物与污染类型,为现场应急救援和疏散工作提供准确快速的科学 依据。5. 6. 2立即对污染物和相关环境进行快速定量监测,以
23、环境 污染物的性质、污染范围、污染变化趋势、受影响的范围、危害 程度做出准确的认定,为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与环境保护提供技 术保障。6. 6. 3并对污染物扩散和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的污染物进 行跟踪监测,为环境污染的预防、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 措施。7. 6. 4同时对污染事件的相关污染原和相关生态环境进行监 控监测,为污染事故的原因分析与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持。8. 6.5通过环境应急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避免突发事故后果被人为夸大,以致造成经济损失或紧张气氛,甚至影响社 会稳定。4. 7信息发布4. 7.1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 面。充分重视并发挥主流媒体的舆
24、论引导作用。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和程序,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 布初步核实情况和政府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 续发布工作。4.7.2 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发布,按照金昌市新闻突发事件 管理办法,做好新闻报道和媒体接待工作。4.7.3 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突发环境事件的新闻报道,及 时消除媒体中出现的有关不正确信息造成的影响。4. 7.4除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指定的新闻发言人外,其他各 成员单位及各种救援力量均不得以任何名义通过任何方式对外提 供、发布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4. 8安全防护8. 1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现场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环境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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