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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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勘察设计管理规定*乾成工程设计咨询*总则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勘察、设计工作管理,提高勘察、设计质量,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特制定规定.二、凡从事勘察设计及生产辅助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勘察、市政工程勘察、实验、检测、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课题研究,应用软件开发、标准、定型图设计等项目.三、勘察、设计及生产辅助和生产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勘察、设计全过程、全范围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勘察、设计文件成果的复核、校审、审核、批准制度.四、勘察、设计文件、成果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勘察、设计文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
2、业的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合同、委托书及公司制定的各项办法、规定等.2、勘察、设计文件、成果,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可靠;勘察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符合结构安全的要求.3、勘察、设计、试验、检测、设计文件、报告的深度应满足相应勘察设计阶段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办法、合同、委托书的要求.4、勘察、设计文件、成果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要求,符合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五、生产任务下达后,各有关部门及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了解勘察、设计方案、合同、委托书的有关要求,收集相关资料;检修、校正仪器、设备,编制工作计划,按总体工作计划要求完成勘察设计任务.
3、六、公司将根据勘察、设计项目的规模、技术标准、工程难易程度确定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设计总负责人.1、大型综合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设设计总负责人,由公司任命,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曾经担任二项以上大型综合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2)有丰富的勘察设计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和独立工作能力;(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的工程师.2、一般工程项目,软件应用开发工程可研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由设计部主任提名,主管总经理审批.(1)曾经担任二项以上勘察、设计项目的专业组长;(2)从事专业技术的助理以上工程师担任.必要时,由公司聘任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公司聘工程师由公司董事长审批.3、专业组
4、长具有助理工程师资质以上人员担任.4、复核人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资质人员担任.5、具有助理工程师或公司总经理批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方可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名.6、部校审人员的资质应与复核人员资质同级或高一级、公司审核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资质.必要时,公司聘请有关专家代公司对勘察、设计项目的设计文件、成果、资料进行校审、审核.七、公司勘察设计管理执行二级三级阶段管理、三级校审制.二级管理即部级、公司级管理;三阶段管理及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审核、汇总、出版阶段.三级校审级专业组:复核、部门:校审;公司:审核,设计代表现场修改设计执行组复核和公司审核.专业组复核应:1、全面复核输入、输出资料、
5、文件、数据是否正确完整.2、复核、设计、计算的成果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办法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办法等.3、复核勘察、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公司所制定的原则和方案等.4、复核设计中所采用的计算方法、公式及应用的计算机软件是否正确、有效.5、对勘察、设计的文件、报告、资料及计算书、图纸、说明、各项数据、尺寸、桩号、标高等应逐图、逐表、逐字的进行复核校对.6、复核者应在所复核的记录、文件、报告、资料上签名,填写勘察、设计审查意见书.部校审主要应:1、复核输入、输出资料、文件、数据是否正确完整.2、审查复核意见的正确性,并检查勘察、设计者是否已按正确的复核意见修改完善了勘察、设计文件、计算、记录等
6、.3、审查勘察、设计计算的方法、成果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办法和公司制定的规定、办法等.4、审查勘察、设计的方案、原则是否与公司技术知道书相符等.5、审查者对主要的设计成果进行验算、验正.6、审查者对主要、关键的尺寸、标高、桩号、数据进行核算.7、审查主要工程数量、经济、技术指标.8、审查设计者与复核者有意见分歧的部分,意见是否得以统一和落实,审核专业组间互提资料是否准确、可靠及勘察、设计的文件、报告、资料一致性、完整性.9、校审者应在审查的文件、报告、资料上签名,填写勘察、设计审查意见书并核查校审意见的落实情况.公司审核主要应:1、审核输入、输出文件是否齐全、正确,验证部校审意见的正
7、确性和勘察、设计者是否按正确的复核、校审意见修改、完善了勘察设计、计算、记录等.2、审核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办法及公司所制定的规定、办法及勘察、设计方案、原则的执行情况.3、审核总体设计、路线纵、平面、大型复杂立交、路基路面、防护、排水、隧道、特大桥的勘察设计方案是否正确、合理、可行、经济.4、对勘察、设计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的设计方案、计算方法、计算结果急性审核审定.5、对设计、复核、校审者间有意见分歧的进行审核、审定.6、对复杂、大跨径的桥梁的结构的计算方法和计算数据进行验证,必要时应变换方法和公式进行验算.7、审核勘察、设计文件、报告、资料的完整性、一致性.8、审核
8、主要勘察、设计文件报告的总说明书.9、审核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正确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规范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10、审核者应在审核的文件、报告、资料上签名,填写勘察、设计审查意见书并验证审核意见的落实情况.八、大、中、小型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标准划分原则 1、大型项目:50 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路线、路面、交通工程、可研报告及特大桥、复杂立交.2、中型项目:1050 公里的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路线、路面、交通工程、可研报告及大桥、复杂立交.3、其他项目均为小型项目.勘察、设计程序及程序管理 九、勘察、设计程序 1、主管总经理组织策划,并下达勘察设计任务计划单.2、总工
9、编制技术指导书,并经总经理审批.3、设计部编制开工报告,并经总工和总经理审批.4、大、中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中间检查.由总经理牵头委托相关职位人员负责并写出中间检查意见书.5、设计部按中间检查的意见进行整改.6、总工根据中间检查情况补充、修订、完善技术指导书.7、大、中型勘察项目、设计部在公司实施验收前应组织自检、自查、自纠工作,对勘察、设计文件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复核、部校审,在此基础上进行公司检查、审核.8、勘察、设计文件经总工审核,设计部按审核意见补充修改、完善后填写勘察、设计文件跟踪记录表送总工,主管经理审定后复印、出版.9、文件交付设计部登记送达业主或有关部门.十、勘察、设计准备阶段
10、1、勘察、设计项目任务确定后,由主管总经理主持总工程师和有关管理、设计部负责人及设计总负责人参加对勘察、设计项目进行总体策划,明确设计项目的名称、设计负责人、项目规模、技术指导书下达时间、设计验证、中间检查、验收、校审、公司审核、出版时间及主要工作量等.2、主管总经理根据策划的结果下达勘察、设计任务计划单,任务单应将主要策划内容填写在任务单中,并送董事长签字后,分别送达主管财务总经理、生产部门.3、大、中型勘察设计项目由总工会同总经理、有关生产部门、有关人员依据交通部水运、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及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或委托书等对业主提供的
11、各种基础资料进行评估、检验,确定各种资料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的地方,并提供所采取的措施、办法等;小型勘察项目可由有关生产科室的主任工程师、设计负责人对原始资料进行审查,并把审查的意见报总工处理、解决.4、总工编写技术指导书,并进总经理审定下发.工程地质勘察、试验、检测项目的技术指导书与送样单,任务单一并下发有关部门;大中型项目应编写技术指导书,小型项目及常规的施工图设计项目总工可不编写指导书,总工可在任务计划单上填写有关技术要求,或生产科室编写技术要求报总工审批.5、各有关勘察设计部门接到勘察、设计任务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规范、技术、标准、技术指导书;收集有关资料、土质;检修仪
12、器、设备;准备勘察设计所需材料、工具;并编制开工报告和工作计划.6、承担该勘察、设计项目的主任、主任工程师、设计负责人根据勘察、设计任务计划单、技术指导书编写开工报告,开工报告经主管中经理审批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工作.小型项目和试验、监测、研究课题、软件开发、标准图、定型图设计可不编写开工报告,但要写出工作计划报主管总经理.编写的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1)设计部总体工作计划、各专业组的设置和人员构成、任务分配,各专业组工作分工.(2)勘察、设计所需的物资、仪器、设备的准备检修情况.(3)勘察、设计所需各种资料及收集情况.(4)在该项目勘察、设计过程中将要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5)该项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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