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地震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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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元县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1.1 编制依据适用范围1.2 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县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1.1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3分级与响应1地震灾害分级3.2分级响应4监测报告1地震监测3.1 震情速报灾情报告5应急响应1搜救人员3.2 安置受灾群众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3.3 抢修基础设施加强现场监测3.4 防御次生灾害参数,快速报县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同时通报县抗震救灾 指挥部成员单位,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4. 3灾情报告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基层灾害信息员、网格员等人员 以及基层村、社区、企业和社会组织等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以 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灾情信息;灾区县应急
2、管理局和科技局 及时核实灾情,将掌握收集的灾情、震情等信息报县人民政 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县应急管理局会同 县科技局等单位迅速组织开展灾情初步评估,收集、核实、 汇总灾情信息,报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并及时续报 有关情况。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成员 单位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县政府,并同时通报县抗震救 灾指挥部办公室。发现地震伤亡、失踪或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 灾区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邀请单位或接待单位要迅速核 实并报告县统战部、县文广旅体局,同时报县级应急管理部 门。县涉外部门获取相关信息后,
3、要迅速报告县有关部门。5应急响应灾区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根据灾情和救灾需要,有 序采取以下应急措施。4.1 搜救人员.立即组织基层组织、应急队伍和广大干部群众开展自救 互救,采取交通管控措施,协调各方救援力量,调配生命搜 索营救设备和大型吊车、起重机、千斤顶、生命探测仪、直 升飞机等救援装备,搜救掩埋被困人员,转移运送受伤人员。 严密组织救援行动,合理分工,科学施救,确保救援人员自 身安全。4.2 安置受灾群众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 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 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乡镇(街道)、村(社区) 设置救灾物资发放点,凭人
4、员转移“码”领取救灾物资,确 保救灾物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 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灾区学校、医院、 社会福利机构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确 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 量安置受灾群众。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 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4.3 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迅速协调组织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 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 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 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
5、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 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 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 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 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 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 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5. 4抢修基础设施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码头、 航道及通航建筑物等交通基础设施,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 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 电、供水、供气、通信、广
6、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保障灾区群 众基本生活需求和应急工作需要。5.5 加强现场监测地震主管部门组织布设或恢复地震现场测震和前兆台 站,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灾区震 情形势进行研判。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 大气象变化。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安排专业力量加 强空气、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5.6 防御次生灾害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山 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 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等开展险情 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
7、油气管道、输配电线 路、等受损情况排查,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5.7 维护社会治安加强灾区治安、道路交通管理,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 位治安防范工作,依法查处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诈 骗、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涉灾涉稳风险监测、矛 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 性事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5. 8开展社会动员灾区所在地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 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在灾 区外围设立志愿者工作站,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 根据灾区需求、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 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视情开展
8、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加强救灾捐赠的组 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环节 工作。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 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伤员救治、卫生 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5.1 加强外事协调管理加强涉外事务协调管理,妥善安置在灾区工作和旅游的 国(境)外人员;做好对外信息沟通与通报;配合做好国外 救援队入境参与救援行动任务,做好相关保障;及时做好境 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 等工作;做好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相关工作。5.2 发布信息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 应级别
9、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 统一、及时、准确、客观。5.3 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应对统筹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新闻报道工作。加强舆情应 对和引导,依法打击编造、传播地震谣言等虚假信息的行为。5.4 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深入 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 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县科技局组织 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 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并会同 财政、住建、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承担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的 具体工作。5.5 应急结束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
10、、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基本完 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交通、电力、通信、广 播电视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以及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 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生活秩序恢复正常后,由启动 应急响应的原机关宣布结束应急响应。5.6 应急工作总结地震应急工作结束后,灾区所在地各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 位认真总结地震应急工作,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提交 总结报告。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向县政府提交抗 震救灾工作总结报告。6指挥与协调1.1 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由省抗震救灾 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抗震救
11、灾工作,按浙江省地 震应急预案执行。1.2 较大地震灾害6. 2.1先期保障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地震信息通报,有关部门和 单位立即组织做好灾情航空侦察和通信等先期保障工作。7. 2.2先期处置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时,灾区所在县(市、区)、乡镇(街 道)各级政府要按照本级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第 一时间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基层抢险救灾队伍开展 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开设避难场所、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 防范次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等,及时向上级报告震情、灾 情和应急处置情况,同时提出需要上级支援协调的应急措施 和建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震情、灾情通报后, 按照各自预案和县抗震救
12、灾指挥部要求,结合职责迅速做好 抗震救灾各项准备工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信息,召开地震应急工作会议,分析研判灾情,确定初步应急处置方案,做好抗震救灾 物资、装备调运准备,协调救援队伍、专家做好应急救援准 备。6. 2.3处置措施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研判地震灾害的级别,启动县级 地震应急ni级应急响应,在灾区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设立 若干工作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有序组织、指挥和协 调抗震救灾工作。(1)协调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组 织兵力参加抢险救灾,选派地震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 援力量,通过救援“码”,赶赴灾区抢险救援。(2)开展伤员和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
13、心理 援助工作,根据需要组织航空救援力量转移被困群众、运送 伤员,恢复灾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秩序。(3)组织调拨帐颦、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和装备支 援灾区,保障受灾群众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需要。(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供水、供气等基础 设施,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物资交通运 输的通畅。(5)指导开展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 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对于已经 受到破坏的,组织快速抢险救援。(6)对饮用水源的保护、重要建筑的抢险排查、市政 公用基础设施的抢险抢修、受灾人员的临时避震、房屋建筑 的应急评估等工作做出部署。(7)派出地震现场应急、震害
14、评估、余震监测与分析 预报工作队伍,布设或恢复现场地震观测设施,密切监视震 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工作。(8)协调灾区加强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预 防和打击有关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法律 服务工作,严密防范、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9)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人民政府以及企事 业单位、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10)视情实施限制无关人员和车辆前往或途经灾区, 对灾区周边主要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11)组织统一发布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指导做好抗 震救灾宣传报道工作,正确引导舆论。(12)落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的相关工作,及时报 告信息;各项组织
15、工作有序衔接,落实到位。(13)组织构建救援现场通信信息网络,确保灾害现场 指挥机构通信联络畅通,及时收接、报告、传达信息。(14)其他重要事项。6. 2.4现场指挥部工作(1) 了解灾区一线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 督促落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部署。(2)根据灾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请求,协调有关部门和 地方调集应急物资、装备。(3)指挥、调度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各方面支援力 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4)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为灾区提供交通运输保障。(5)协调安排灾区伤病群众转移治疗。(6)协调相关部门支持协助灾区政府处置重大次生衍 生灾害。(7)定时召开灾情分析和应急救援
16、情况会议,各工作 组汇报当日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 决意见和建议。向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时报告震情、灾情数 据和应急救援进展情况。(8)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的其他任务。6.3 一般地震灾害灾区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本级地 震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各类专业抢险救灾队 伍开展人员搜救、医疗救护、受灾群众安置、次生灾害防范 和应急恢复等处置工作,同时提出需要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支 援的应急措施建议。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灾情启动IV级应急响应, 及时收集掌握情况,分析研判事态,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 管理局报告灾情、震情和应急处置情况信息,并做好续报工
17、作;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和灾区政府的请求,派出工作组和专 家,协调专业技术力量和救援队伍,调拨调运抗震救援物资 装备,指导、协助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7恢复与重建7.1 恢复重建规划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省政 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 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需要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 划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或指导灾区编制。7.2 恢复重建实施灾区各级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 社会发展水平,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 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 施给予指导。7.3 措施8.1队伍保障.县人
18、武部、县武警中队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级有关部 门加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综合性消防救援、矿山和危险化 学品救护、医疗卫生救援、红十字救援、航空救援等专业救 援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 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 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乡镇(街道)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基层地震 抢险救援队伍,加强日常管理和培训。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共 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 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 社会动员机制。应急管理、财政部门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
19、队5.7维护社会治安5. 8开展社会动员5.9加强外事协调管理5. 10发布信息5.11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应对5. 12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13应急结束6. 14应急工作总结6指挥与协调1特别重大、重大地震灾害6.2 较大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7恢复重建1恢复重建规划7.2恢复重建实施8保障措施1队伍保障6.3 挥平台保障资与资金保障6.4 度保障5社会动员保障8.6 避灾场所保障基础设施保障8.7 宣传、培训与演练 伍管理和工作保障,为灾情统计报送、评估核查等提供支撑。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 辅助决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等提供人才保 障。8.2 指挥平台保障
20、发挥“浙江省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平台”风险 防控、监测预警、指挥调度等功能,形成上下贯通、反应灵 敏、信息齐全、功能完善、统一高效的地震应急信息化指挥 平台,实现震情灾情快速响应,应急指挥科学决策、灾情快 速评估与动态更新、地震趋势判断快速反馈,确保各级政府 在抗震救灾中进行合理调度、科学决策和精准指挥。8.3 物资与资金保障县级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 及紧急配送体系,落实抗震救灾工作资金,保障地震灾害应 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 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建成规模适度的县级救灾物资装 备储备库体系,保障抗震救灾工作急需物资和后勤保障的需
21、要。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应 急物资储备工作,并通过与有关生产经营企业签订协议等方 式,保障应急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生产、供 给。8.4 制度建设保障各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要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联络员制 度、震情灾情通报制度、地震应急检查制度、应急响应通报 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制度等内部工 作制度和规程。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完善具体相关 措施,加强常态下相互间的沟通与协调,提高非常态下协同 配合能力。8. 5社会动员保障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地 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并开展培训和演练。建立企事业、 社会团体和地震
22、应急救援志愿者参与抗震救灾的社会动员 机制。8. 6避灾场所保障县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利用符合条件的广场、绿地、 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因地制宜设立应急避灾 场所,统筹安排所必需的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 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 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 保证通道、出口的畅通;对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要定期 检测、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8.7 基础设施保障各通信运营商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 无线相结合、基础通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 信保障系统,确保地震应急救
23、援工作的通信畅通。在基础通 信网络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损毁且短时间难以修复的极端 情况下,立即启动应急卫星、短波等无线通信系统和终端设 备,确保至少一种以上临时通信手段有效、畅通。县文广旅体局完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建立完善县应 急广播体系,确保群众能及时准确地获取政府发布的权威信 息。县供电局负责组织开展灾区电力系统应急管理工作,指 导、协调、监督电力系统做好抢险救灾工作,保障地震现场 应急装备的临时供电需求和灾区电力供应。县发改局指导、 协调、监督电力企业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电力供应 保障能力。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建立健全公路、铁路紧急运 输保障体系,加强统一指挥调度,采取必要的交
24、通管制措施, 建立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8.8 宣传、培训与演练各级宣传、教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应急管理、科 技、共青团、红十字会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 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防震减灾活动,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 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教育、科技等主管部门 加强指导和监督。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本地区 实际,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 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制订地震应急演练计划并定 期组织开展演练。机关、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和社区、 村委会、基层组织等,要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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