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目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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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批赋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基本目录序号委托部门委托事项设定依据备注(一)行政服 务1县公安局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贵州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七条流动人口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公安机关负货流动人口的居住登记、居住证管理工作。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受公安机关委托,开展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居住证受理、发放等具体工作。流动人口可以先居住证在居住地享受有关服务和办理有关事务。第九条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R起7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 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拟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自到达之H起30日内申请办 理居住证。
2、到直系亲属处居住的流动人口,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办理或者不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未满16 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流动人口,除个人需要申领居住证外,可以不办理居住证。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应当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支记提供方便.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可以采 取上门服务的方式,主动为流动人口办理居住登记。2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餐房废弃物处置协议 备案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餐网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单位签订收集处置协议,毂明收集时 间、收集要求、收集费用、处置方式等事项,并报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 备案:在向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者
3、申请许可时.应当主动出示协议。(-)行政监 督检查3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农村自办宴席餐饮食 品安全监督检查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卜二条更生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白办宴席的餐饮食品安全指导和监 督检查,做好对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农村流动厨师的培训工作。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的宣传教白,逐步落实农村自办宴席申报备序 号委托部门委托事项设定依据备注30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对未向作业人员提供 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 防护服装的处罚31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对出租未经安全性能 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 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 机具及配件的处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
4、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符和施工 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2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对未编制拆装方案、 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处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1:起里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 却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指令停业整 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H: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费任:(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1:措施的:(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三)未
5、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施工起垂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 第(三)项行为,经仃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踮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匚事故或 者造成其他泮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奏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员任。33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对未由专业技术人员 现场监价的处罚31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对未出具自检合格证 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 的处罚35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对未向施工单位进行 安全使用说明,办理 移交手续的处罚36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对未根据不同施工阶 段和
6、周围环境及季 节、气候的变化,在 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 安全施工措施,或者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 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 行封闭围挡的处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1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 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电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 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阳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在尚未蝮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
7、宿舍的:(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37县住房和城乡对在尚未竣工的建筑序 号委托部门委托事项设定依据备注建设局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 台的处罚(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8农业局对假冒、伪造或省转 让农药登记证或省农 药临时登记证、农药 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 时登记证号、农药生 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 产批准文件、农药生 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 生产批准文件号的处 罚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
8、证号或名农药临时登记 证号、农药牛.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名农药牛.产批准文件号的,依照刑法 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货任:尚不好 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由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 门收缴或名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苦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39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制造、销售、使用 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 的计垃器具的单位和 个人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
9、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 制造、销售、使用以欺帕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没收其计房器具和全 部违法所得,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货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0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未重新办理制造、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 擅自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司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未取得制造计量:涔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 货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封存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 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制造、修理计脩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晕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4号)第三十八
10、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办理许可:逾期未办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另行办理新增项目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报自制造、 修理新增项目计量器具的:(-)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另行办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掖臼制造计量霜具的:序 号委托部门委托事项设定依据备注(-)违反本办法第卜六条规定,未重新办理制造、修理计该器具许可,擅自制造、修理计状器具的“41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取得制造、修理计 殖器具许可的单位或 个人应当办理许可证 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 处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
11、4号)第十九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更名、兼并、重组但未造成制造、修理条件改变的,应 当向原准予制造、修理计城涔具许可的质监部门提交证明材料,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第三十九条违反木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具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办理许可证 变更手续而未办理的,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42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未标注或者未按规 定标注制造、修理计 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 编号的处罚制造、修理计量瑞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好检验检疫总局令笫104号)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标注或者未按规定标注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子 以警告,并贡令
12、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43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委托未取得与委托 加工产品项目相应的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的 单位或个人加工计量 器具的处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4号)第四十条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项目相应的制造计盘器具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加工计量错具 的,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被委托单位或个人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项目相应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而接受委托、制造计量器具 的,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44县市场监管管 理局对被委托单位或个人 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 品项目相应的制造计 战器具许可而接受委 托、制造计址器具的 处罚中
13、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卜七条未取得制造计试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 责令其停止生产、停止营业,封存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其违法所得百 分之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骐检疫总局令第104号)第三卜七条未取得制造、修理计城器具许可,报自从事计城器具制造、修理活动的,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计挺法实施细则第四卜七条规定予以处罚。第四十一条 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产品项目相应的制造计属器具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加r计量器具 的,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被委托单位或个人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项目相应
14、的制造计址器具许可而接受委托、制造计址器具 的,依照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罚。序 号委托部门委托事项设定依据备注45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伪造、冒用制造、 修理计址器具许可证 书及其标志和编号的 处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笳监普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4号)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自用制造、修理计品:髓具许可证书及其标志和编号。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单位或个人不得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其 证书及其标志和编号。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未构成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15、违法行为的,予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卜罚款。46县市场监侪管 理局对变造、倒卖、出租、 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 非法转让其证书及其 标志和编号的处罚47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销售未取得制造计 猿器具许可的计量器 具的处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骐检疫总局令第104号)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制造、修理计及器具许可,不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任何单位利个人不得销售未取得制造计扯渊具许可的计量器具.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销售未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产品的,予 以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48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以欺骗、贿赂等不 正当手段取得制造、
16、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 处罚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4号)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质监部门或者其上级质监部门可 以撤俏其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制造、修理计量涔具许可决定的:(=)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制造、修理计量港具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其他依法可以撤销制造、修理计量甥具许可的。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
17、前两款的规定撤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可能时公共利益造成市大损害的,不予撤销。第四十五条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 条第二款规定作出处理,并处3万元以卜.罚款,49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销售国家对计量偏 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第六条销售者销仰国家对计量偏差没有规定的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序 号委托部门委托事项设定依据备注其实际址与贸易结匏 雄之差,超过国家规 定使用的计址器具极 限误差的处罚用的计址器具极限误差的,崩嫉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给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揖
18、令赔偿损失,并 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20000元的罚效.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号)第卜二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笫六条第(二)项规定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没收计量器具,并处 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货令其赔偿损失,没收计址器 具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应当使用计量器具测量坡值而未使用计运器具的,给予现场 处罚,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经营者销售商品的结算值与实际tfl
19、不相符的,按照商品及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五条、第六条 的规定处罚。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予现场处罚。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六)项规定的,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第十五条、笫十六条 的规定处罚。50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收购者收购商品, 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 量之差,出过国家规 定使用的计量髭具极 限误差的处罚商品量计扇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国家质信技术监督局令第3号)第七条收购者收购商品,其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之差,超过国家规定使用的计量具极限误差的,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货令改正,给被收购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 过20000元的罚款。51县
20、市场监停管 理局对集市主办者对集市 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 计量器具未向当地明 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并配合做好强制检定 工作的处罚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号)第五条集市主办者应当做到:(一)积极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集市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在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中,明确有关计量:活动的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贵任。(三)根据集市经营情况配备专(城职计量管理人员,负货集市内的计量管理工作,集市的计量管 理人员应当接受计取业务知识的培训。(四)对集市使用的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配合版量52
21、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集市主办者使用国 家明令海汰的计量器序 号委托部门委托事项设定依据备注具的处罚技术监督部门及其指定的法定计irt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五)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禁止使用:国家限制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未申请检 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六)集市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公平秤,并负贡保管、维护和监督检查,定期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所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公平秤是指对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因商品量称是结果发生的纠纷具 有裁决作用的衡器。(七)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集而定量包装商品、零转商品等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八)集市主
22、办者可以统一配置经强制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提供给经营者使用;也可以要求经营者 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规定,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垃沸具,并督促检查.第十一条 集市主办者违反本办法笫五条第(四)项规定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000元 以下的罚款.集市主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的,费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没收淘汰的计显器具,并 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泮重的,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集市主办者营业执照。集市主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53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对集市主办者不遵守 国家有关限制使用的 计量器具的规定的处 罚54县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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