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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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 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 25号)、浙 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27号)精神, 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 成本,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推进我市“证 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目标任务自2020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证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以“最多 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 点工
2、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改革具体实施,做好面上 推进工作;由市司法局牵头负责改革法治保障,做好我市地 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清理,指导市级部门开展 事项对应梳理、权力事项库调整、地方规章立改废等工作; 由市数据资源局牵头负责改革信息化保障,牵头推进涉企信 息相关数据推送反馈,推进登记部门、许可部门、监管部门 的信息归集,并指导、督促市级相关部门进一步提升信息化 建设水平;由市审管办牵头负责建立政府服务“好差评”制 度,提升改革的实际获得感和满意度。二、具体举措(一)严格执行我省事项清单。对我省涉企经营许可事 项,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公布的事项清单执行。清单之外 不得违规限制企业进入相
3、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 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市级涉企主管部门 不得擅自增设限制企业准入的条件。强化法治保障,对我市 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要按照“零许可”改革 目标,通过立改废予以清理。(二)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 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要落实事 中事后监管责任;改为备案的,要明确备案手续,强化信息 共享;实施告知承诺的,要制定告知承诺书范本,明确监管 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优化审批服务的,要大力推进“减 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减费用”“四减”改革,规范办事 指南、
4、明确办理流程,提高办事透明度和企业可预期性。同 时,结合我市实际实施情况,提出更大力度、更优服务、更 简审批的改革举措。(三)优化提升“开办企业”指标。巩固开办企业“一 日办结”成果,按照“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四个一” 工作目标,以“一件事”标准加强“开办企业”指标中设立 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含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 等各业务环节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同,强化开办企业“一窗通 办”标准化服务规范,推行“服务环境标准化、业务环节标 准化、申请材料标准化、流程结果标准化”建设,全面优化 提升“开办企业”指标,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 信息化”。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运用好“开办企业”“一日
5、办 结”这一高效便利准入的先发优势,为“证照分离”改革提 坚实的办照基础,协同推进“快速准入、便利准营”目标。(四)加快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市市场监管局要按照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经 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引导和服务企业使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 办理登记,理清证照对应关系,切实做好企业登记注册和涉 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有序衔接;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主管 部门之间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双向精准推送机制,实现企业 登记注册信息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信息互联互通。(五)深化应用商事登记“一网通”。除直接取消审批 的事项,要加强数据共享、创新监管外,审批改为备案、实 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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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杭州市 推行 证照 分离 改革 覆盖 试点工作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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