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担保借款合同(五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担保借款合同(五篇).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担保借款合同篇一借款人名称:(甲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开户金融机构:账号:电话:邮政编码:贷款人名称:(乙方)住所:电话:邮政编码:保证人名称:(丙方)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电话:邮政编码:签订合同日期:签订合同地点: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 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丙方担保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资金本金(大写)整及其相应的利 息、费用和罚息。第二条丙方保证代甲方清偿甲方在上述借款到期而未能按时偿还的借款本金、利 息、费用及罚
2、息,并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务状况的改 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担保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 解除而免除。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合并、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由变更、合并后的机构承担本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或由甲方和丙 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担保人。第五条本担保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变更主合同条款,应征得丙方的同 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 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丙方应如实提
3、供。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 利息、费用及罚息的数额而相应扣减。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及罚息后,有权向甲方追偿。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 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向丙 方收取违约金。1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 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2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
4、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 贷款本息。3 .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擅自变更主合同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 除担保义务。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年月日担保借款合同篇二借款单位:法定代表人:职务:
5、地 址:邮码:电话:贷款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地 址:邮码:电话:保证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地 址: 邮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 规定,借款方为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向贷款方申请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各方权责,特签订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共同遵守。第一条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规定年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用于 第二条借款方和贷款方必须共同遵守贷款办法,有关贷款事项按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贷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收利息,利率为月息 。,超计 划贷款的超过部分利率为月息%。,逾期贷款加计利息20%,挪用贷款挪用部 分加罚利息50%.第四条贷款方
6、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贷款方如因工作差错贻误用款, 以致借款方遭受损失时,应按直接经济损失,由贷款方负责赔偿。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检查时,借款方对调阅有关文件、帐册、 凭证和报表,查核物资库存和施工生产情况等,必须给予方便。第六条借款方如违反合同和贷款办法的规定,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提前收回部 分或全部贷款。第七条担保方对借款方归还贷款本息承担责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时,担保方应在接到贷款方还款通知后一个月内负责归还。第八条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一 年月一日为止。本企业借款合同范本正本一式三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借款方: (盖章) 代表
7、人 贷款方:(盖章)代表人 担保方:(盖章)代表人 年月日担保借款合同篇三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丙方(保证人): 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现甲、乙、丙三方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借款期限为,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借款年利率。第二条 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一笔资金。第三条丙方保证责任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两年。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 权的所有费用(包
8、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第四条借款交付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将借款资金人民币 元(大写),以银行转账到甲方指定的账户的方式支付。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及利息1、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2、乙方应于每付清一次利息,不得拖欠。3、借款人偿还的利息、本金等一律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汇入出借人的银行卡:户名: ,开户行: ,卡号:第六条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2、按合同约定时间清偿本金、利息;3、乙方按照约定期限与金额向甲方提供借款;第七条 违约责任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偿还本息的,视为违约,甲方则就逾 期部分的本息按每日计收违约金,直至全部本息还
9、清为止,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 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和律师费等)。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丙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三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丙方(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担保借款合同篇四甲方(保证人):法定代表人:乙方(牵头行):法定代表人:丙方(代理行):法定代表人:T 1方(参加行):法定代表人:丁 2方(参加行):法定代表人:T 3方(参加行):法定代表人:为确保?(以下称“债务人”)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作为
10、牵头行和代理 行)?(作为参加行、社),共同签订的编号为?的人民币资金银团借款合同(以下 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 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债权人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 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 遵守。第一条定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1.1?保证人:指?。L 2?牵头行:指?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是本 合同的债权人之一。L 3?代理行:指?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支行及其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是本 合同的债权人之一。1.4?参加行(社):指在银团中除牵头行和代理行外,参加银团为借款人提供贷款 的银行(信用社)及其各自权利义务的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即?是本合同的债权人 之一。L 5?债权人:指银团中包括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社)及上述银行权利义务的 合法承继人和受让人。第二条保证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关系本保证合同为独立性担保。借款合同因任何原因而发生的无效、可撤销均不影响 保证合同的效力,保证合同仍然有效,保证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第三条保证方式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按下列方
12、式确定: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本金人民币(大写)?(?元)及利息(包括罚息、 复利)、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涉 及的安排费、代理费、承诺费、手续费、电讯费及其他杂费等)以及债权人为实现 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公 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第五条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同意债务 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若债 权人根据主合同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 后两年止。如果主合
13、同约定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第六条保证责任6. 1?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债权 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与债务人承担连带偿 付责任。6. 2?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贷款用途、贷款 账号、还款账号、还款方式、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在债务履行 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变更债务履行期限的起止日),保证人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 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延长贷款期限或增加贷款金额, 未争得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对变更
14、前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6. 3?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的利率政策变化而调整利率水平、计息或 结息方式,导致债务人应偿还的利息、罚息、复利增加的,对增加部分,保证人也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 4?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 不论债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 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保证人的保 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仍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债权人主张担保权利, 保证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6.5?如果
15、债务人或债权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 更名等情形,保证人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 6?债权人将全部或部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或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 义务的,保证人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7 ?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主合同但未实际履行或变更主合同的行为未生效、 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保证人仍按照本合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8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如债权人的债权仍未获全部清偿,则保证人在向债 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时,不得损害债权人利 益,并同意主合同项下债务的清偿优先于保证人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 权。如保证人已经行
16、使代位权、撤销权、反担保等追索权取得了款项,应首先用于 清偿债权人尚未获偿的债权。6. 9?如果保证人只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务提供保证的,则保证人同意,在债务 人清偿、债权人实现其他担保权利或任何其他原因导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部分消 灭,保证人仍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保证范围内对尚未消灭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6. 10?如果除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外,债务人对债权人还负有其他到期债务,债权人 有权划收债务人在?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中的款项首先用于清偿任 何一笔到期债务,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此发生任何减免。第七条保证人的其他义务1?监督债务人借款使用情况,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提供真实的财务会计及生产经
17、 营状况等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随时接受债权 人对保证人资金、财产和经营状况的监督;7. 2?发生承包、托管(接管)、租赁、股份制改造、减少注册资本金、投资、联营、 合并、兼并?、收购重组、分立、合资、(被)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被撤销、 (被)申请破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或重大资产转让、停产、歇业、被有权 机关施以高额罚款、被注销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涉及重大法律纠纷、生产经营 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法定代表人或主耍负责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或 者因任何原因丧失或可能丧失担保能力,保证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债权人,并按照 债权人要求落实本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承
18、担、转移或承继,或者为主合同的履行 提供债权人认可的新担保;3?保证人发生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金或公司 (企业)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 并附变更后的相关材料;保证人的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 知债权人。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保证人承担。7. 4?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或者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宣布债务 提前到期,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履行,或者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其他约定,保证人 应在保证范围内立即承担保证责任。第八条其他条款1?应付款项的划收对于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债权人有权从
19、保证人在?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开立的账户中划收相应款项,且无须提前通知保证人。8. 2?信息使用保证人同意授权债权人向人民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报送保证人的信用信息 情况,并同意债权人合理使用该信用信息。9. 3?公告催收对保证人的违约情形,债权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予以通报,有权通过新闻媒 体进行公告催收。10. 4?债权人记录的证据效力除非有确凿的相反证据,债权人留存的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有关的一切记录、记 载、单据、凭证均是保证人及债权人双方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保证人不能 仅因为上述记录、记载、单据、凭证由债权人单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异议。11. 5?权利保留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
20、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所享有 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 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 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 其它权利的行使,也不因此导致债权人对保证人承担义务和责任。如果债权人不行使或延缓行使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未用尽主合同项下的任何 救济,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此减免,但是债权人若减免主合同 项下债务,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相应减免。8. 6?债务人解散或破产保证人知道债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后,应当立即通知债权人申
21、报债权,同时 自己应及时参加解散或破产程序,预先行使追偿权。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 务人进入解散或破产程序,但未能及时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其损失由保证人自行 承担。在债务人破产程序中,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同意重整计划, 本合同项下债权人的权利不因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而受到损害,保证人的保证责 任不予以减免。保证人不得以和解协议、重整计划规定的条件对抗债权人的权利 主张。债权人在和解协议、重整计划中对债务人做出让步而未能获得清偿的债权 部分,仍有权要求保证人继续予以清偿。8. 7?保证人解散或破产保证人发生解散或破产的,即使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债权尚未到期,债权人也有 权参加保证人清
22、算或破产程序,申报权利。8. 8?通知8.8.1?保证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 邮件等)均真实有效。其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均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 寄/送至贷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他方收到更改通知后生 效。担保借款合同篇五甲方(出借方):住所地:联系电话:乙方(借款方):住所地:联系电话:丙方(担保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rmb 元(大写)。1.1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1.2
23、甲方在 年一月一日以现金交付的方式将款项交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款项的同时,xu要开具收据。1.3 乙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 意,否则视为违约。第二条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还款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条还款方式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第四条担保4.1本合同项下丙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4. 2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4. 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 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
24、应付费用。4. 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4. 5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须经过丙方同意。丙方同意变更,则仍在原保证 范围内承担责任。4.6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7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 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履行保证责任。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4.8 乙方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4.9 方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4.10 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甲
25、方。5. 5乙方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 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甲 方。第六条违约责任乙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按照 计收迟延违约金。5.6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 利率计收利息。6.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收回借款:7. 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6. 3. 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 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6. 3. 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第七条合同生效7.1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 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第八条争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 决。第九条其他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持一份。本 页 以 下 无 正 文 甲方(签字及捺手印): 乙方(签字及捺手印): 丙方(签字及捺手印): 签约日期:年 签约地点: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