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和要求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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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和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标准和要求20132013年年1212月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77号)于二年三月二十三日经第二十次部常务会议修订通过v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v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v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v三、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v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
2、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v江西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v通过时间:1995年4月29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4月18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02年6月1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v第十四条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的审批权限按下列规定办理:v(一)一级资质由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v(二)二级、三级和四级资质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初审,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省厅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
3、通知(赣建办201335号)v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下放到设区市房产主管部门v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下放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县房产主管部门v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下放到企业注册所在地市、县房产主管部门v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由委托设区市房产主管部门核准改为直接下放给设区市房产主管部门v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含新申请、升级、延续、变更、注销等事项),自12月1日起由负责承接的市、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企业应向公司注册地所在地的市、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我厅不再受理新的申请。对12月1日前我厅已受理未办结的,将按照规定时限办结。负责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市、县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
4、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标准和条件办理,不得任意降低标准或者增设条件。按时办结。v各地负责承接的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在全省通用v各县、市应当及时开展资质办理工作,设区市应当指导、督促他们尽快办理。各等级资质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v(一)一级资质:v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v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v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v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v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v
5、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v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v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v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二)二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v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v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v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v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
6、房地产开发投资额;v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v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v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v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三)三级资质:v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v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v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v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v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
7、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v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v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v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竣工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共7人)*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
8、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四)四级资质: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我省规定为不低于200万元,南昌市区不低于800万);*v新设立的企业申请暂定资质条件按最低四级要求的人员和资金标准,但不需要提供项目资料。1、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2、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3、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4、暂定资质证书满1年且竣工业绩达到1万平方米,其他条件也符合要求,可以定四级资质;满2年且竣工
9、业绩达到5万平方米,其他条件也符合要求可以定三级资质。暂定资质不能直接定二级资质,二级资质应该从三级资质升上来,原则上三级资质满一个有效期可以升二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年限认定资质证书上有“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时间”,首次办理暂定资质证书时,“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时间”和首次办理暂定资质证书发证时间相同。以后定级、升级“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时间”不变。暂定资质证书延期两次后还不能定级的,采取重新申报暂定资质证书申报事项和程序办理,资质证书过期很久不能延续的也按重新申报暂定资质证书申报事项和程序办理。这两种情况下,“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时间”重新计算,改成重新办理的暂定
10、资质证书发证时间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等条件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人员认定(社保缴纳证明是否提供征求意见)v企业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经营等业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符合规定数量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缴交票据和缴交明细表)、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工程技术、财务、经营、统计等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职称,且离退休、兼职聘用的人员不得担任上述部门负责人,临时聘用或兼职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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