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实施导则 市政工程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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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实施导则(试行)(勘察)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控实施导则(试行)(勘察)目录1总则11.1编制目的11.2编制依据11.3适用范围21.4基本要求22勘察质量管理体系42.1勘察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职责42.2勘察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职责62.3勘察项目责任人任职资格要求102.4分包管理112.5仪器设备、材料管理122.6工程分级管理133勘察过程质量控制143.1基本规定143.2前期准备143.3现场作业153.4室内试验183.5内业整理183.6后续服务204质量改进224.1质量信息反馈224.2内
2、部质量检查224.3质量改进措施23附录A岩土工程勘察过程文件及记录24附录B项目各阶段勘察内容及标准25附录C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校审提纲301总则1.1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导向、质量第一、依法监管,加强和规范勘察单位质量管理,提高勘察单位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我省工程勘察质量,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晋建办字20191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晋建质字202217号)的要求,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年修正)建设
3、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2009年)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关于进一步深化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意见(试行)(晋建办字2019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要求的通知晋建质字12020141号)关于规范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工作的通
4、知(晋建质函202012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晋建质字202217号)工程建设勘察企业质量管理标准(GBT50379)以上法律法规、标准,其最新版本仍适用于本导则。1.3适用范围1.3.1本导则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管控。1.3.2本导则可用于工程勘察单位的质量控制及质量改进;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对工程勘察单位管理及勘察文件质量实施监督、检査与评价。1.4基本要求1.4.1勘察单位应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应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勘察过程管理,保证工程勘察质量。(1.4.2勘察单位应遵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及建
5、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修正)的有关规定。1.4.3勘察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勘察,不得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1.4.4勘察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和山西省相关勘察文件编制深2度的要求,能够满足设计、施工需要。1.4.5勘察单位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1.4.6勘察单位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的外界干扰。1.4.7勘察质量管控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2勘察质量管理体系2.1勘察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职责2.1.1勘察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并且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各勘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领导本单位的质量管理
6、工作,对本单位勘察质量全面负责。勘察单位须配备的技术岗位有单位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或专业副总工程师、专业主任工程师)、质量管理部门或岗位等。2.1.2勘察单位应组建技术委员会,由法定代表人任主任委员。技术委员会应至少包含单位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等。技术委员会主要职责如下:1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审查批准本单位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2审查批准本单位技术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技术质量管理实施方案。3监督本单位技术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保证其有效实施。4对本单位拟立项的科研项目或需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项目作出决议。5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不断总结技术管理工作中的问
7、题,并不断更正完善技术管理制度。6研讨解决重大技术难题。2.1.3勘察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1组织制定及修改本单位的技术质量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度。42领导和组织技术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勘察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等。3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的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拟定单位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4分析研究勘察质量情况,针对影响勘察质量的原因,制定提高勘察质量的措施,并监督执行。5对本单位专业结构、技术装备、技术人才等资源配置与安排提出建议。6按照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签署有关技术性文件。7组织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负
8、责组织解决工程项目实施中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并对处理意见作出决定。8负责公司内外的技术交流、技术合作、技术转让、技术引进、技术咨询和科技外事活动。9负责组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2.1.4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1协助单位技术负责人做好本专业质量管理工作。2负责勘察文件的审定工作,参加关键技术难题的研讨和攻关。3协助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研讨、座谈等学习交流活动,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提高技术水平、理论知识。4参与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2.1.5勘察单位质量管理部门或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
9、列内容:51落实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2监督单位技术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勘察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等。3负责编制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4负责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难题和质量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监督实施。2.2勘察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及岗位职责2.2.1勘察项目岗位设置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校对人、审核人、审定人及见证员、司钻员、描述员和土工试验员等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均应有相应资格要求,持证上岗。勘察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应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2.2.2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1签署质量终身责任
10、承诺书,并对所承担项目质量负主要责任。2组织技术人员按照项目合同或委托书要求,编制项目方案(大纲)。3组织做好开工前的技术准备工作,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时解决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与质量问题。4项目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识别危险源和环境因素,并针对不可接受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制定对策。5开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确保交底至所有作业人员,并保存书面记录。6对原始记录、测试报告和土工试验成果等资料进行验收。67组织内业资料的整理、成果报告的编制。8对勘察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9组织相关人员及时解决勘察质量问题。10负责组织完成勘察资料归档工作。11组织参加项目的验槽、验收等后期服务
11、工作。2.2.3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1执行与项目相关的专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执行项目委托书、合同、设计要求。2负责编制项目的方案或大纲,并完成审批手续,开工前负责将方案或大纲报相关质量管理部门。3项目实施过程中确保技术方案的贯彻执行,保证原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4负责内业资料的整理、成果报告的编制、送审与资料的提交、归档工作。5参与项目的验槽、验收等后期服务工作。2.2.4校对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1报告正文是否存在错字、错词。2报告中计算内容是否正确。3图纸中图例是否正确、齐全,线型、线宽等是否合理,图签是否齐全。4填写项目校审记录,编写人在根据校审意见修
12、改后提交校对人进行复核,确认无问题后,双方签字留档。2.2.5审核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1落实勘察文件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7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勘察合同等的要求,确保勘察文件内容齐全、计算方法选用得当,评价正确、建议合理。2负责落实不合格勘察文件的整改工作。3对勘察外业实施规范性、程序的符合性,原始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和审核。4审核人对审核后的勘察文件的文字表述的逻辑性、条理性、规范性,数据的完整准确性、计算的正确性、图表的清晰性,结论建议的正确性、分析的合理性、可行性等负责。5对项目技术负责人修改后的勘察文件进行复核确认,如有异议,应
13、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研究处理措施。2.2.6审定人的职责和权限应包括下列内容:1落实勘察文件是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勘察合同等的要求。2审查项目勘察过程中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3对经过校对、审核后的勘察文件进行审定,着重审定项目的岩土参数建议值、地基基础方案建议、基坑工程方案建议等内容,并对其正确性负责,确保勘察文件结论正确、建议合理。4对项目技术负责人修改后的勘察文件进行复核确认,如有异议,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研究处理措施。2.2.7见证员应履行下列职责:1核查主要勘察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状况。82对勘察
14、外业工作量及勘察原始记录的真实性进行外业见证。3对整个勘察现场进行巡视,对岩土工程勘察重要外业工作进行旁站。4核实勘察原始记录和外业工作量。5巡视、旁站、核实,保留文字记录和全过程影像资料。2.2.8土工试验员岗位职责和权限:1负责完成勘察项目组委托的土工检测试验工作,并提供试验相关数据和资料,对试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2负责编制检测检验报告。2.2.9司钻员岗位职责:1负责组织本班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严格执行钻头、钻具使用管理制度。2负责钻机的操作,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3组织本班组按技术交底进行钻探施工,发现钻孔质量问题或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现场技术人员汇报。2.2.1
15、0描述员岗位职责:1负责本班组施工钻孔的原始记录的编写,负责钻进回次的丈量和记录,及时进行地层编录,不得事后补录。2负责现场各种工具和岩芯箱的使用和保管。3负责岩芯的整理和保管。4按项目技术交底进行取土(水)试样和原位测试,负责土(水)试样的标签的填写、粘贴,对采取试样及时密封包装并妥善保管,准确记录原位测试深度和实测指标。95负责钻探、原位测试、取样等全过程的影像资料的拍摄和传输。2.3勘察项目责任人任职资格要求2.3.1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勘察项目质量管控能力,应具有本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能力。2.3.2审定人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程
16、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担任,审定人要求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取得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2.3.3审核人具有本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取得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2.3.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本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2.3.5校对人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3.6见证员具有本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3.7土工试验员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在上岗证的有效期限内开展工作。102.3.8司钻员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在上岗证的有效期限内开展工作。2.3.9描述员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在上岗证的有效期限内开展工作。2
17、.4分包管理2.4.1勘察单位应建立分包管理制度,对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进行管理和控制,对分包的范围及分包管理过程中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作出规定。2.4.2勘察单位将勘探、试验、测试等技术服务工作交由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其他单位承担的,工程勘察单位对相关勘探、试验、测试工作成果质量全面负责。2.4.3勘察单位应在分包管理制度中规定评价、选择、绩效监视和再评价的准则。对分包方评价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质和信誉。2人员执业资格及能力。3设备能力。4技术、质量、安全及其抗风险能力。5工作业绩及绩效。6工期及交付后活动保证能力。2.4.4勘察单位应根据对分包方的评价结果,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并在其中选择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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