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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妇幼保健院供应商备案和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及依据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行业作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 识,规范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供应商、代理商的行为。根据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国家九部委2021年关于 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相关要求。 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我院工作人员接待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生产经销 单位或代理机构从事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用仪器设备宣传、推广 及支持行业学会协会活动等人员,统称“医药代表”,其行为适 用本规定。其他来院推销活动接待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三条职责分工在规范管理接待医药代表工作中。领导班子成员
2、根据分工对 分管部门负领导责任,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院进行 监督管理,院长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接待管理,各科室主任负责 对本科室进行管理。各部、室应当在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指 导下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第四条公示备案相关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需在院长办公室登记备 案,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执照的复印件、法人对医药代表人 员的授权书、医药代表工作证、身份证复印件、医药产品信息等, 登记后领取接待证,公务完毕后交回。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私自接待医药代表,严禁未备案的医药 代表进入我院开展相关业务活动。第五条接待程序和方式1、预约登记。医药代表通过我院官网()院务公开栏中下载并填写 供应
3、商来访登记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院长 办公室邮箱:*,进行来访预约登记。2、接待审批。院长办公室接到医药代表预约,在3个工作日内征求归口科 室和分管领导意见,回复是否接待。3、规范接待。(1)接待部门应当按照“三定两有”进行接待,即:定时 间(每周二下午工作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顺延至下周)、定地点 (一般为行政楼会议室)、定人员(须2名以上相关科室工作人 员在场),访谈内容要填入供应商来访登记表。(2)接待人员要虚心听取医药代表关于新药、特药、耗材、 仪器、设备等信息介绍。客观反馈使用药品耗材临床效果,商洽 解决药品、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临床需求合理安排学术 讲座等。(3)接待结束后,负责接
4、待的本院工作人员将供应商来访登记表交回院长办公室备案。第六条监督管理1、医德医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进行实地、监控巡查, 发现医药代表擅自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开展推销、统方等违规行为。 首次约谈涉事医药公司负责人、第二次停止采购该医药代表代理 的医药产品3-6个月、第三次将该医药代表所属企业列入医院医 药产品购销黑名单、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2、本院医务人员擅自接待医药代表,一经发现,由医德医风 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涉事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并进行批评教 育;对屡次发生或对医院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当事人及科主任 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当事人给予停止处方权1个月的处分。情节 严重的,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取消
5、当年度所有评优、评先资 格。涉嫌严重违纪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组织调查。涉嫌犯 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各业务公司到我院进行送货等日常相关工作的,需佩戴 工作证到指定的相关部门办理,办事完毕,应即刻离开;如办事 过程需要等待,请到各职能部门指定等候处,不得随意到病区、 门诊或其他部门走动,以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相关条款由院医德医风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解释。供应商来访登记表年月日注:此表留存院长办公室备案内部供应商 预约登记单位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备注内容(拟联系部门、人员、事由):归口科室 意见年月日分管领导 意见年月日预约安排请您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我院供应 商备案和接待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于月日_时分准时到.,与相关人员会谈。院长办公室年月日接待内容 及结果接待人员签字:年月曰供应商备案和接待管理流程图1、填表供应商在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下载“供应商来访登记表”2、预约将“供应商来访登记表”发送至院长办公室邮箱(3个工作日内回复)。3、审批归口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4、会谈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会谈有记录5、备案院长办公室留存备案,归口科室跟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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