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的德性思想价值与局限性,伦理学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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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马斯的德性思想价值与局限性,伦理学论文托马斯是西方古代几乎能够与亚里士多德齐名的最伟大德性伦理学家,他的德性思想像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思想一样,是一种典型的德性伦理学。不过,他的德性伦理学大量吸收了奥古斯丁的德性思想。在一定意义上能够讲,他的德性伦理学是根据奥古斯丁神学德性思想对亚里士多德德性伦理学进行系统改造所构成的基督教神学德性伦理学体系。 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学是自然主义的,他根据人的功能来理解德性。他以为,德性是那种使某种事物状况良好,并使其具有良好功能的品质。例如,马的德性是使马成为一匹良马的品质,其具体表现出是擅长奔跑。就人而言,德性则在于使人固有的自然功能主要是理性得以完善地实现。
2、但是,德性并不是人的肉体的德性,而是灵魂的德性,或者讲是使人的灵魂的理性功能得以实现并到达完善。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德性被看成是人在选择和行为的经过中逐步构成的品质。托马斯则更强调德性是一种习惯,是善的习惯,而习惯是一种行为者具有的与行为能力相联络的意向。基于这种对德性的理解,托马斯对亚里士多德的德目体系进行了调整,建立了他自个的德目体系。这种调整主要具体表现出在下面两个方面:一是在亚里士多德的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之外增加了神学德性,即信仰、希望和仁爱。这样,他的德目体系由三类德性构成,即理智德性、道德德性和神学德性。华而不实仁爱是对奥古斯丁的 爱 的改造。在奥古斯丁那里 爱 是三种神学德性之一
3、,而在托马斯这里则用 仁爱 取代了 爱 ,而 爱 成为了仁爱的行为。二是在保存亚里士多德理智德性的基础上,将华而不实的明慎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是 实践智慧 ,亦译为 明智 与亚里士多德作为道德德性的公正、刚毅英勇和节制一起并称为 主要德性 。这里的主要德性是相对于 神学德性 而言的世俗的主要德性。在亚里士多德那里没有主要德性一讲。在道德德性和主要德性方面,托马斯一方面认同亚里士多德的中道原则,但其地位没有像在亚里士多德那里那样突出,他没有对中道原则作集中的、充分的阐述;但另一方面他在对德性问题的讨论中,处处都强调 适当性 , 适当的 和 适当地 是他用得最多的词。由此能够看出,他的德性观充分贯彻了
4、亚里士多德的中道思想。 二、习惯与德性的本质 托马斯指出,习惯,英文为这个词是 从 拉 丁 文英 文 的 意 思 为 具 有 派生的。这个词能够从两种意义上理解: 一是就人或任何其他事物而言,意思为 具有 某种东西;二是就一种特殊的事物具有与它本身的关系,或者具有与其他某物的关系而言。第一种意义所牵涉的是某种东西 被具有 。这里所讲的 东西 是各种各样的,华而不实有这样一种区别,即:存在着在 具有者 与被具有的东西之间没有任何媒介的东西,如主体与质和量之间没有媒介;也存在着有一种媒介但只是一种关系的东西,如一个人被讲成有一个同伴或一个朋友。而且,存在着在华而不实有一种媒介的东西,但它不是一种行
5、为或激情,而是行为或激情之后的某种东西。所以亚里士多德讲,习惯被讲成是具有者的一个行为或一个激情,并且是那种被具有的东西。所以,这些东西构成了事物的一个特殊的类型,而那些事物都属于习惯。从第二种意义看,即从一个事物具有与它本身或与其他某事物的关系来理解 具有 ,习惯就是一种性质,由于这种具有的样式是就某种性质而言的。在这种意义上,亚里士多德指出,习惯是一种意向,被意向的东西由于它而健康地或病态地被意向,而且这一点或者是就对它本身而言的,或者就对其他事物而言的,这样,健康是一种习惯。托马斯所讲的习惯就是第二种意义上的习惯。他明确指出: 我们必须讲习惯是一种性质。 托马斯肯定,习惯是与行为直接关联
6、的,是行为的习惯。与一种行为具有关系就属于习惯,这既是就习惯的本性而言的,也是就习惯在华而不实的主体而言的。从习惯的本性这一角度看,每一习惯都与行为有关系,隐含着与事物的本性的某种关系,而这对于习惯是本质的。但是,一个事物的本性是其产生的目的,并且要被引向另一目的,而这种目的要么是一种操作活动,要么是一种操作活动的产物,人们通过操作活动到达它。所以习惯不仅隐含着与一个事物真实本性的关系,而且隐含着操作活动,而这是就本性的目的或有助于目的而言的。但是,有某些习惯,就其在主体之中而言,原初地并且主要地隐含着与行为的关系,由于习惯最初地并且就其本身而言就隐含着与事物的本性的关系。所以,假如一个习惯在
7、华而不实的事物的本性在于与一种行为的真正关系,那么,习惯主要隐含着与一个行为的关系。 习惯具有必然性。对此托马斯作了具体的详细分析。他以为,在与一个事物的本性的关系以及与其操作活动或目的的关系中,习惯隐含着一种意向,由于这种意向,一个事物健康地或病态地有所意向。一个事物要意向其他某个事物,有三个必要条件。第一,意向的事物应该不同于意向所指的事物。前者应该与后者有关,就像潜能与行为有关一样。假如有一个这样的存在,即其本性不是由潜能和行为构成,而且其实体是它自个的操作活动,它本身是为了它自个,那么这里就不存在习惯和意向。由于只要上帝才会如此。第二,就其他某物而言,处于潜能状态的东西,能以几种方式确
8、定,并且能确定各种事物。假如某物处于潜能的状态是就别的某物而言的,而不只是就其本身而言的,这里就不存在意向和习惯。第三,在使意向主体意向那些处于潜能的事物之一的经过中,几种事物将会出现,并能以不同方式被调整,以便使主体健康地或病态地意向它的形式或它的操作活动。 所以,这样的要素的单纯性质,不被称为意向或习惯,而是 单纯的性质 ,即它以一种单一固定的方式适应要素的本性。 但是,我们称健康、美之类的事物为意向或习惯,它们隐含着能够调整事物的倾向,这些事物在其相对可调整性方面会发生变化。因而,亚里士多德讲,习惯是一种意向,而意向是就位置、潜能或种而言具有部分的东西的顺序。所以,既然存在着很多这样的事
9、物,即几种会在其相对可调整性方面发生变化的事物必定为其本性和操作活动而出现,那么能够推出习惯是必然的。 在托马斯看来,德性就是一种习惯。他分析讲,德性表示一种能力的某种完善。一个事物的完善主要是就其目的考虑的,而能力的目的是行为。 因而,讲能力是完善的,所根据的是,它对于其行为是决定性的。有几种能力就其本身而言对于其行为是确定性的,例如能动的本性能力。托马斯强调,正是这几种本性能力本身就被称为德性。但是,对于人适当的理性能力,并非对于一种特殊的行为是确定性的,而是中性地倾向于很多行为,而且它们要凭借习惯才对于行为是确定性的。 所以,人的德性是习惯。 从德性这个词的真正本性来看,它隐含着能力的某
10、种完善,而能力有两种类型,即牵涉存在的能力和牵涉行为的能力。托马斯以为,这两种能力的完善都被称为德性。但是,牵涉存在的能力代表作为潜在存在的物质,而牵涉行为的能力代表作为行为本原的形式。在他看来,人是这样构成的,即身体保持物质的位置,灵魂保持形式的位置。灵魂和身体都有气力,而只要对于灵魂适当的气力才是理性的气力。理性的气力属于人。所以人的德性不属于身体,而只属于对于灵魂是适当的东西。 所以,人的德性并不隐含着对存在的牵涉,而只牵涉行为。这样,作为一种操作活动的习惯对于人的德性是本质的。 德性隐含着能力的完善,因此一个事物的德性是由它的能力的限度确定的。任何能力的限度必定是善,由于每一种恶都隐含
11、着欠缺。 因而,作为操作活动习惯的人的德性是一种善的习惯,它能产生善的作为。 托马斯以为, 这个德性定义完全包含德性的整体本质概念 ,由于任何东西的完善本质概念都会聚了它的所有原因,而这个德性定义确实包含了它的所有原因。当德性被定义为 一种善性质 时,其形式因是从它的属和种差会聚到一起的。这里, 性质 是德性的属,而种差是 善的 。不过,假如我们以近似的属 习惯 代替 性质 ,这个定义更适宜。德性没有本身由以被构成的物质,但是它有相关的物质和它存在于华而不实的物质,即主体。德性所牵涉的物质是它的对象,但这并不能包含在上述的定义之中,由于对象将德性限定于一定的种。 德性的目的是操作活动,但必须注
12、意到,有些操作活动的习惯总牵涉恶,是恶性习惯;其他的操作活动有时牵涉善,有时牵涉恶。德性是一种总是牵涉善的习惯,所以德性与其他总是牵涉恶的习惯相区别,能够用 我们据以正直地生活 这句话来表示出。德性与那些有时被引向善有时被引向恶的习惯的区别,则能够用 没有人使其使用成为坏的 来表示出。最后,上帝是灌输的德性 的动力因,这能够用 上帝不用我们就在我们之中造就它 来表示出。假如省略了这一表示出,定义的其余部分就能够一般性地运用于所有德性,无论是获得的德性还是灌输的德性。 在托马斯看来,德性是灵魂的一种能力。其理由在于:首先,从德性真正本质的概念看,它隐含着一种能力的完善;其次,从德性是一种操作活动
13、的习惯的事实看,所有的操作活动都是灵魂运用一种能力进行的;再次,从德性意向最好的东西的事实看,最好的东西是目的,而它要么是操作活动,要么是由能力进行操作活动而获得的某种东西。 因而,灵魂的能力是德性的主体。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种德性只能属于一种能力。在托马斯看来,就一种能力被另一种能力推动、一种能力接受另一种能力而言,当德性通过一种扩散或通过意向的方式延伸至其别人时,一种德性能属于几种能力,固然主要属于一种能力。 关于德性的主体是理智还是意志的问题,托马斯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他以为,一种习惯在一种相对的意义上被称为一种德性,其主体能够是理智,并且不仅仅是实践理智,而且是思辨理智,而不用牵涉意
14、志。正由于如此,亚里士多德以为科学、智慧、理解以及技艺是理智的德性。但是,被单一地称为一种德性的一种习惯,其主体只能是意志或者就它被意志推动而言的某种能力。由于意志推动所有那些在某种意义上是理性的其他能力到达它们的目的。所以,假如人实际上行善,这是由于他具有善的意志。 因而,使一个人实际上行善并且不仅仅具有行善倾向的德性,必定要么在意志本身之中,要么在被意志推动的能力之中。 理智有时像其他能力一样被意志推动。一个人考虑某件事,就是由于他意欲这样做。所以,理智就其附属于意志而言,能成为德性的主体。在这种意义上,思辨理智或理性是信仰的主体,由于理智被意志推动去同意信仰的内容。这正如奥古斯丁所讲,
15、没有人会相信,除非他意欲。 但是,实践理智是明慎的主体,由于明慎是要被做的事情的正当理由,因此它是人正当地倾向于要被做的事情的这种理由的本原的条件。这种本原就是目的,人通过意志的正直 正当地倾向于它。所以,正如科学的主体就它与能动的理智的关系而言是思辨理智一样,明慎的主体就它与正当的意志的关系而言是实践理智。 那么,作为感性欲望的激情能否能成为德性主体呢?托马斯将人的感性欲望划分为性情的和性欲的 ,与此相应,激情也有性情能力的激情和性欲能力的激情。 这两种激情存在着种差的区别。性欲能力的对象是可感觉到的善或恶,它们引起快乐或痛苦。但是,灵魂在获得这种善或在避免这种恶的经过中,必定会经历困难或斗
16、争,因此这样的善或恶就其具有困难的本性而言,是性情能力的对象。这样,与善或恶绝对有关的无论什么激情都属于性欲能力,如欢乐、哀伤痛苦、爱、恨等;而把善或恶看作是艰巨的那些激情,由于获得善或避免恶都是困难的,因此属于性情能力,如大胆、恐惧、希望等。 托马斯以为,有某些德性是在性情能力和性欲能力之中的。 由于一个由一种被其他能力推动的能力产生的行为,不会是完善的,除非两种能力都合适于做那种行为。由于性情能力和性欲能力是被理性推动的,它们要成为德性的主体,不仅理性,而且性情能力和性欲能力,在它们的操作活动问题上都要有某种在行善方面完善的习惯。 托马斯并不否认理解的内在感性能力中存在某些习惯,但人使用记
17、忆和在其他的理解的感性能力中获得的东西,不合适称为习惯,即便在这样的能力中存在习惯,它们也不能成为德性。由于德性是一种完善的习惯,必须在那种使善行到达顶点的能力中,而真理的知识不能在理解的感性能力中到达顶点,由于这样的能力只是为理智的知识做准备的。 所以,在这些能力中没有任何我们据以认识真理的德性;这些德性不如讲是在理智或理性之中的。 既然习惯使与行为相关的能力完善,那么,当能力本身的适当本性缺乏以到达目的时,能力就需要一种习惯使它完善直至正当地行事。这种习惯就是德性。一种能力的适当本性只要在它与其对象的关系中才能被发现。就意志不需要一种德性完善它而言,意志的对象是理性与意志相称的善。 但是,
18、假如人的意志面对一个超过它的能力的善,如上帝的善,或邻人的善,那么它就需要那种使它完善的德性。 所以,像将人的感情引向上帝或他的邻人的仁爱、公正之类的德性,在人的意志中是附属的。 三、德性的类型 在德性的本性不同的地方,存在着德性的不同类型。 托马斯根据德性的本性不同将德性划分为理智德性、道德德性和神学德性三种类型。 他首先讨论理智德性。一种习惯可能由于两个理由而被称为德性,一是由于它提供行善的倾向,二是由于它提供对它的正当使用。后一个条件只属于那些影响灵魂的欲望部分的习惯,由于灵魂的欲望能力促使所有能力和习惯各自的使用。思辨理智的习惯并不使欲望部分完善,也不以任何方式影响这个部分,而只是影响
19、理智的部分。它们不能由于提供了一种能力或习惯的正当使用而被称为德性,只要当它们提供一个好的作为即考虑真理时,它们才能够被称为德性。由于一个人具有思辨科学的习惯,并不能由此推出他倾向于使用它,但能使他考虑他所具有的科学知识所牵涉的那些问题的真理。而他使用他具有的知识,那是由于他的意志的推动。这样,一种使意志完善的德性如仁爱、公正等,提供这些思辨习惯的正确使用。 在这种意义上,假如这些习惯的行为出于仁爱而被做,在这些行为中也会存在价值。 托马斯根据理智或理性划分为思辨的和实践的,将理智德性划分为思辨理智德性和实践理智德性两个方面,并以为理智德性包括理解、智慧、科学、技艺、明慎五种德性,华而不实前三
20、种德性属于思辨理智德性,后两种德性属于实践理智德性。 思辨理智的德性是使考虑真理的思辨理智完善的东西,而这就是它的善的作为。 真理能够从两方面考虑,一是就其本身而被认识,二是通过其他的东西而被认识。就其本身而被认识的东西是一个 本原 ,并且是直接通过理智而被理解的。因而,使考虑这样的真理的理智完善的习惯,被称为 理解 。它是本原的习惯。另一方面,一个通过另一个东西而被认识的真理不是被理智直接理解的,而是通过理性的讨论并且作为一个 终点 而被理解的。这种情况通过两种方式发生:其一,它是某种特殊属的最一般含义;其二,它是所有人类知识的最后的终点。所有人类知识中的最后的东西,在其本性上是首先并且主要
21、可知的东西。有关这些东西的是 智慧 。智慧考虑最高的原因,它正确地判定所有事物并将它们置于秩序之中。 科学 则是这个或那个可知物质的属的最一般含义,它能使理智完善。 从可知物质的不同种类来看,有不同的科学知识习惯;而只存在一种智慧。 在托马斯看来,技艺不过是 关于某种要做的工作的正确理性 。然而,这些事物的善不是取决于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受影响的人的欲望能力,而是取决于被做的工作的善性。由于一个工匠是值得赞扬的,不是由于他有做一项工作的意愿,而是由于工作的质量。 所以,恰当地讲,技艺是一种操作活动的习惯。 明慎是一种对于人类生活最必要的德性。由于善生活在于善的行为,而要做善的行为,牵涉到一个人做什
22、么、如何做的问题。也就是讲,个人能否出于正确的选择而不仅仅出于冲动或激情做某事。选择与牵涉目的的事物有关,因此选择的正确需要两种东西,即应有的目的以及适宜地引导到应有目的的某种东西。人是由德性适宜地引导到他的应有目的的。人需要由其理性中的习惯使他正当地倾向于使目的适宜地到达的东西,这就是商讨和选择。由于商讨和选择是与最终到达目的的东西有关的,它们是理性的行为。这样,在理性中需要理智的德性来完善理性,进而使它适宜地遭到引导到目的的东西的影响。这种德性就是明慎。 因而,明慎是过善生活所必要的德性。 就人所做的事情而言,有三种理性行为:一是商讨,二是判定,三是命令。前两者是与思辨理智相应的,而第三是
23、合适于实践理智的。在人做的事情中,主要的行为是命令的行为,所有其他行为都是服从它的。这样,完善命令的德性,即明慎,就有了其他附属于它的德 性,即:,它 使 商 讨 完 善;、,它们是明慎与判定相关的部分。 技艺与明慎是实践理性的两种德性,托马斯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讨论。一些习惯只是通过为一个善的作为提供倾向而具有德性的本性,而另一些习惯不仅通过为善的作为提供倾向,而且通过提供使用而成为德性。技艺就是仅仅为善的作为提供倾向的,它不关心欲望;而明慎则不仅为善的作为提供倾向,而且也提供使用,由于它关注欲望,以正直的欲望为前提。作出这种区别的理由在于,技艺是 要被制作的事物的正确理性 ,而明慎是 要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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