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课件.pptx
《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寿险公司经营管理的基本要求课件.pptx(16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目录目录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二、团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三、银行保险业务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四、部分特殊险种经营规则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五、其他经营规则五、其他经营规则六、日常监管事项六、日常监管事项(二)三个规范性文件(二)三个规范性文件(一)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一)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一、销售管理和信息披露管理(一)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一)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万能保险万能保险目录目录1 12 23 34 4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
2、信息披露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1 1、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定义:定义:通过产品说明书、保险利益测算书、公告、客通过产品说明书、保险利益测算书、公告、客户报告,以及建议书、招贴画、宣传单等形式提户报告,以及建议书、招贴画、宣传单等形式提供新型产品有关信息的行为供新型产品有关信息的行为1 1、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基本原则:非专业语言,通俗易懂非专业语言,通俗易懂 对客观性、真实性负责对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无重大遗漏无重大遗漏 不得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不得欺骗、误导和故意隐瞒保险法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
3、理规定 (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43号)号)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16号)号)(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关于人身保险产品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人身保险产品宣传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发(保监发199957号)号)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0133号)号)(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关于贯彻执行关于贯彻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 理暂行办法理暂行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保监办发(保监办发200216号)号)关于人
4、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 知知(保监发(保监发200277号)号)(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利益,预测公司不得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合同的利益,预测公司 的盈利以及保单分红、利差返还等不确定的保的的盈利以及保单分红、利差返还等不确定的保的 利益利益不得将保险条款、费率与其他公司的类似条款、不得将保险条款、费率与其他公司的类似条款、费率或者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费率或者
5、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等进行片面比较(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特别提示除外责任(责任免除)、退保及其他费特别提示除外责任(责任免除)、退保及其他费 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宣传资料客观、完整、真实宣传资料客观、完整、真实宣传资料与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宣传资料与保险条款和产品说明书保持一致宣传资料应由总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设计宣传资料应由总公司或总公司授权的分公司设计内容和样式,分支机构及其代理人不得擅自变更内容和样式,分支机构及其代理人不得擅自变更或另行印制或另行印制(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l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第65条条对销售人员的管理责任:对销售
6、人员的管理责任:l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28条条(3)法律责任)法律责任l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第99条条l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9条条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公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l关于加强新型产品销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加强新型产品销售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保监发(保监发200235号)号)l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 定定(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6第第4号)第号)第41条条l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50条条高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高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4 4)常见违规问题)常见违规问题销售人员私自印刷、使用、散发宣传资料销售人员私自
7、印刷、使用、散发宣传资料不明确提示的分红的不确定性不明确提示的分红的不确定性不按要求测算产品收益不按要求测算产品收益夸大公司实力,并与同业作不当比较夸大公司实力,并与同业作不当比较(4 4)常见违规问题)常见违规问题隐瞒费用扣除隐瞒费用扣除将新型产品与银行储蓄、基金、国债作不当比较,将新型产品与银行储蓄、基金、国债作不当比较,或混淆概念或混淆概念分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督导、管理、检查不力,不分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督导、管理、检查不力,不能能 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化解风险案例案例1:2007年初,某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网点销售一款年初,某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网点销售一款投连险产品。为了使
8、消费者更易查询到投连账户投连险产品。为了使消费者更易查询到投连账户的有关信息,该公司提供了几种查询方式,其中的有关信息,该公司提供了几种查询方式,其中之一是通过银行网点的显示屏公布。银行网点显之一是通过银行网点的显示屏公布。银行网点显示屏主要用于公布基金净值等情况,为了便于操示屏主要用于公布基金净值等情况,为了便于操作,保险公司和银行协商为投连账户随意设定了作,保险公司和银行协商为投连账户随意设定了基金代码,基金管理人为基金代码,基金管理人为公司,基金名称采用公司,基金名称采用了该投连账户的简称,其中没有保险字样了该投连账户的简称,其中没有保险字样l违反违反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06条条l依据依据
9、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9条,罚款条,罚款20万元万元 处理结果处理结果案例案例2:2007年,某保险公司通过电话销售某款年,某保险公司通过电话销售某款一年期意外险,该产品条款中写明为自动续一年期意外险,该产品条款中写明为自动续保条款,如果投保人未提前保条款,如果投保人未提前30天书面告知保天书面告知保险公司停止投保,那么保险公司将到期自动险公司停止投保,那么保险公司将到期自动续保。在电话销售话术中,保险公司没有将续保。在电话销售话术中,保险公司没有将此项内容告知消费者此项内容告知消费者l违反违反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06条条l依据依据保险法保险法第第139条,罚款条,罚款10万元万元处理结果处理结果
10、案例案例3:2007年初,某保险公司召开产品说明会,年初,某保险公司召开产品说明会,讲师由该公司营销员担任。在产品说明会上,讲师由该公司营销员担任。在产品说明会上,该营销员夸大公司分红水平,没有按照规定按该营销员夸大公司分红水平,没有按照规定按照高、中、低三个档次测算红利水平,没有说照高、中、低三个档次测算红利水平,没有说明分红是不固定,不承诺的。讲师介绍后,到明分红是不固定,不承诺的。讲师介绍后,到场的客户纷纷填写了投保单场的客户纷纷填写了投保单案例案例4:2005年,某公司制作了一款分红保险宣传折年,某公司制作了一款分红保险宣传折页,根据条款规定,该产品页,根据条款规定,该产品10年期满累
11、计最低保年期满累计最低保证收益为证收益为22,而宣传折页设计只突出了,而宣传折页设计只突出了“最低最低保证收益保证收益22”的字样,而没有强调为的字样,而没有强调为10年期满年期满累计收益累计收益l违反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第63条条l依据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第99条,警告,责条,警告,责令改正令改正处理结果处理结果案例案例5:2006年初,某公司通过银行销售一款分红保险年初,某公司通过银行销售一款分红保险产品,该公司一名银保专管员,根据自己的理解,产品,该公司一名银保专管员,根据自己的理解,擅自设计并印制了一批宣传材料,且宣传材料将擅自设计并印制了一批宣传材
12、料,且宣传材料将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介绍,并与其他产品收益进行保险产品作为储蓄介绍,并与其他产品收益进行片面对比,将产品的经营主体混淆为银行,并进片面对比,将产品的经营主体混淆为银行,并进行误导性演示行误导性演示l违反违反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第62、63条和条和人人 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规定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第第5、26条条l依据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第99条和条和人身保险人身保险 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规定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第第28条条,警告,责,警告,责 令改正令改正处理结果处理结果 总盈余总盈余案例案例6:公司公司 其他公司其他公司案例案例
13、7:案例案例8:(一)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一)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万能保险万能保险目录目录1234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2、分红保险、分红保险l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发(保监发200026号)号)l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16号)号)(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l产品说明书:产品性质、特征、红利及红利分配产品说明书:产品性质、特征、红利及红利分配 方式、保单持有人承担的风
14、险方式、保单持有人承担的风险l保守的确定演示利率保守的确定演示利率 不高于不高于6%、5%、4%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现金红利累积年利率不得高于3%l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非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分红是非 保证的保证的(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l不得公布或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分红水平不得公布或宣传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或分红水平l不得使用分红率、投资回报率等比例性指标不得使用分红率、投资回报率等比例性指标l不将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与其他保险公司的新型不将分红保险的经营成果与其他保险公司的新型 产品比较产品比较l寄送分红业绩报告寄送分红业绩报告(2)重点内容)重点内
15、容(一)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一)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万能保险万能保险目录目录1234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3、投连保险、投连保险l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发(保监发200026号)号)l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16号)号)l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 知知(保监发(保监发200776号)号)l关于转发中国保监
16、会关于转发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关于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 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京保监发的通知(京保监发 2007256号)号)(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l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产品基本特征、投资账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产品基本特征、投资账 户情况说明、犹豫期及退保户情况说明、犹豫期及退保l说明费用扣除情况,要得到投保人的签字确认说明费用扣除情况,要得到投保人的签字确认l保守的确定演示利率保守的确定演示利率 不高于不高于7、5、3(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l说明该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说明该演示纯粹是描述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来的预期的预期l自自200
17、7年年10月月1日起,保险公司应自行组织对销日起,保险公司应自行组织对销售人员的产品和法律知识等进行书面考试,没有售人员的产品和法律知识等进行书面考试,没有通过考试的,不得授权其销售投资连结保险通过考试的,不得授权其销售投资连结保险l自自2008年年1月月1日起,大专以上学历,日起,大专以上学历,1年以上寿年以上寿险销售经验,过去险销售经验,过去3年内,没有违规和误导行为年内,没有违规和误导行为l两次以上误导,取消资格,不再代理合同两次以上误导,取消资格,不再代理合同(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一)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一)新型产品信息披露和经营规则万能保险万能保险目录目录1234新型产品
18、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新型产品的信息披露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投连保险4、万能保险、万能保险l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保监会令(保监会令20016号)号)l关于加强万能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加强万能保险销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保监发200594号)号)(1)监管规定)监管规定l产品说明书:保证利率和演示利率下的保费、死产品说明书:保证利率和演示利率下的保费、死亡保险金和保单价值,以及犹豫期及退保亡保险金和保单价值,以及犹豫期及退保l保守的确定演示利率保守的确定演示利率 低
19、档演示利率:最低保证利率低档演示利率:最低保证利率l描述性的,投资收益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描述性的,投资收益不确定的,不能理解为对未 来的预期来的预期(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讨论讨论1 分红保险信息披露,存在哪些问题?违反哪些监管分红保险信息披露,存在哪些问题?违反哪些监管规定?规定?(二)三个规范性文件(二)三个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录123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020072002007200号)号)号)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
20、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220072022007202号)号)号)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120072012007201号)号)号)(二)三个规范性文件(二)三个规范性文件1、产品说明会、产品说明会(1)产品说明会界定)产品说明会界定 指各寿险公司(含健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指各寿险公司(含健
21、康保险公司、养老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组织的,以宣传或销售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组织的,以宣传或销售保险产品为目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开展的业务销售产品为目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开展的业务销售活动活动(2)举办产品说明会的要求)举办产品说明会的要求讲解人员管理:统一培训,资格认证与考核制度讲解人员管理:统一培训,资格认证与考核制度参会工作人员对宣讲内容承担相应责任参会工作人员对宣讲内容承担相应责任 举办单位向分公司备案:举办单位向分公司备案:时间、地点、举办方时间、地点、举办方主持人、讲解人及其他参会工作人员、分公司或总主持人、讲解人及其他参会工作人员、分公司或总公司参会领导名单公司参会领导名单议
22、程流程、课件讲义内容以及其他宣传资料议程流程、课件讲义内容以及其他宣传资料(3)备案要求)备案要求客户人数,营销员名单,现场签单情况统计客户人数,营销员名单,现场签单情况统计产品说明会全程录像的声像资料产品说明会全程录像的声像资料各公司认为应当保存的其他资料各公司认为应当保存的其他资料(3)备案要求)备案要求u(4)资料保存要求)资料保存要求 声像资料:全程、正面摄录,不得剪接编辑声像资料:全程、正面摄录,不得剪接编辑 保存时间:保存时间:5年年u(5)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定期总结,每年定期总结,每年3月月31日前报送日前报送(二)三个规范性文件(二)三个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录123关于加强人身保
23、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020072002007200号)号)号)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220072022007202号)号)号)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关问题的通知(
24、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120072012007201号)号)号)2、互联网销售、互联网销售u(1)规范范围)规范范围 营销员通过自建网站或网页,或通过电子商营销员通过自建网站或网页,或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网络论坛、博客、网上刊物、网络务交易平台、网络论坛、博客、网上刊物、网络广告等方式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均适用广告等方式宣传、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均适用该通知该通知 (2)重点内容)重点内容监督管理,并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负责监督管理,并对其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明确规范标准明确规范标准确保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确保不得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承担其他管理责任承担其
25、他管理责任(二)三个规范性文件(二)三个规范性文件目录目录123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加强人身保险产品说明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020072002007200号)号)号)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关于规范个人人身保险业务新单回访有关要求的通知(京保监发(京保监发(京保监发200720220072022007202号)号)号)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于规范营销员通过互联网宣传销售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于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寿险 公司 经营管理 基本要求 课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