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讲义(第4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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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学讲义保险学讲义(第四章)(第四章)n华南师大经管学院华南师大经管学院n李庆峰李庆峰n可保利益原则可保利益原则n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n近因原则近因原则n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第四章第四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4.1 4.1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n关于保险利益(关于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 Insurable interest)q含义含义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上承认的经济利益。q构成要件构成要件 1 1、合法、合法 2 2、确定利益:已经确定的(现有利益)、确定利益:已经确定的(现有
2、利益)能够确定的(预期利益)能够确定的(预期利益)3 3、经济利益、经济利益关于保险利益原则关于保险利益原则n所谓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所谓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须具有保险利益。q保险利益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保险利益是订立保险合同的前提q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q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在存续期间保持效力的前提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在存续期间保持效力的前提n保险合同生效履行过程中,如果投保人或被保保险合同生效履行过程中,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对保险
3、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险人失去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随之失效。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1.规定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规定保险保障的最高限度2.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3.使保险区别于赌博使保险区别于赌博可保利益原则的应用比较可保利益原则的应用比较财产保险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人身保险可保利益的来可保利益的来源源1.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2.财产经营权、使用权财产经营权、使用权3.财产承运权、保管权财产承运权、保管权4.财产抵押权、留置权财产抵押权、留置权1.人身关系人身关系2.亲属关系亲属关系3.雇佣关系雇佣关系4.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可保利益的
4、时可保利益的时效要求效要求n订立保险合同时订立保险合同时n保险有效期内保险有效期内n发生保险事故时必发生保险事故时必须须海上海上保险保险例外例外n只要求订立保险合只要求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人具有可保利益(WHY?)确定可保利益确定可保利益价值的依据价值的依据n依据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依据保险标的实际价值n被保险人的需要被保险人的需要n支付保费的能力支付保费的能力l各国关于人身保险可保利益的立法:各国关于人身保险可保利益的立法:1 1、利益主义原则(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利益主义原则(主要是英美法系国家)强调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是否存在金钱上的利强调投保人与被
5、保险人之间是否存在金钱上的利害关系或其他私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害关系或其他私人之间的利害关系 (如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切身利益)(如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切身利益)2 2、同意主义原则(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同意主义原则(主要是大陆法系国家)强调是否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强调是否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明信片保险、馈赠保险)(明信片保险、馈赠保险)3 3、利益和同意相结合的原则、利益和同意相结合的原则l我国实行我国实行“利益和同意相结合的原则利益和同意相结合的原则”(保险法保险法第第5252条)条)CASE 1CASE 1n案情简介:案情简介:q现年现年3838岁的刘先生作为投保人于岁的刘先生作为投保人于200
6、02000年年1 1月为其妻月为其妻王女士投保了两份年缴保费王女士投保了两份年缴保费1320013200元、保额为元、保额为2020万万元的元的“为了明天为了明天”保险,受益人是他们的孩子。保险,受益人是他们的孩子。q20032003年年4 4月,刘先生与王女士因感情破裂而离婚,月,刘先生与王女士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孩子由刘先生抚养。孩子由刘先生抚养。20032003年年5 5月月1 1日,孩子在外出旅日,孩子在外出旅游时因车祸死亡。游时因车祸死亡。q孩子死亡后,王女士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要该保险孩子死亡后,王女士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要该保险单。单。q王女士的理由王女士的理由:1.自己作为保险标的,
7、与投保人已不再具有保险利益;自己作为保险标的,与投保人已不再具有保险利益;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被保险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3.自己做为被保险人,保险的实质在于自己;自己做为被保险人,保险的实质在于自己;4.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中有一条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中有一条“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原则人的解释原则”;5.“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指定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而被保险人,而被保险人不受此条限制;不受此条限制;6.“投保人变更受益人须
8、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变更受益人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而被保险人,而被保险人不受此条限制;不受此条限制;q刘先生的理由:刘先生的理由:1.保险费一直由自己缴纳,投资岂能毫无受益;保险费一直由自己缴纳,投资岂能毫无受益;2.离婚时,孩子判归自己,即保单的受益人判离婚时,孩子判归自己,即保单的受益人判归了自己,受益人死后,保单的所有权、继归了自己,受益人死后,保单的所有权、继承权当然也归自己;承权当然也归自己;3.自己续缴保费时,前妻并未产生异议,说明自己续缴保费时,前妻并未产生异议,说明她默许了自己继续作为被保险人她默许了自己继续作为被保险人。n根据条款规定,凡已开始领取生存返根据条款规定,凡已开始
9、领取生存返还金者,不得解除保险合同还金者,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刘先生已于(刘先生已于20032003年年1 1月从保险公司领取过一次月从保险公司领取过一次2 2万元生万元生存返还金)存返还金)n刘先生与王女士已无保险利益关系,按刘先生与王女士已无保险利益关系,按保险法保险法1212条的规定,此保险单可作无条的规定,此保险单可作无效处理。但是,离异后王女士没有对自己效处理。但是,离异后王女士没有对自己的被保险人身份提出异议,应视为默认;的被保险人身份提出异议,应视为默认;n按照保险法第按照保险法第3131条的规定,应做出对条的规定,应做出对被保险人有利的解释。被保险人有利的解释。案情分析案情分析通
10、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通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1.1.保单判由王女士所有;保单判由王女士所有;2.2.王女士将刘先生所缴纳的保费返还给王女士将刘先生所缴纳的保费返还给刘先生;刘先生;3.3.刘先生已领取的刘先生已领取的2 2万元生存返还金归万元生存返还金归被保险人刘女士所有。被保险人刘女士所有。案情结果案情结果4.2 4.2 最大诚信原则最大诚信原则n含义含义n基本内容基本内容n违反最大诚信的法律后果违反最大诚信的法律后果n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与禁止反言n诚实(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不得隐瞒欺骗)诚实(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不得隐瞒欺骗)n信用(当事人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义务)信用(当事人善意
11、地、全面地履行自己义务)n基本含义: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基本含义: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与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无效。最大诚信原则含义最大诚信原则含义为什么在实践中,最大诚信原则为什么在实践中,最大诚信原则更多地是体现在对投保人或被保更多地是体现在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险人的要求?主要内容主要内容n告知(告知(representation)representation)q目的在于使保险人能正确估计所承担的危险目的
12、在于使保险人能正确估计所承担的危险n保证保证(warranties)(warranties)q目的在于控制危险目的在于控制危险n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与禁止反言(waiver&estoppel)(waiver&estoppel)q目的在于约束当事人特别是保险人的行为,有利于目的在于约束当事人特别是保险人的行为,有利于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权利义务关系的平衡告知告知n主体主体:投保人、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n内容内容 q重要事实(重要事实(material fact)material fact):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对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或以何 条件承保起影响作用的事实。条件承保起影响作用的事
13、实。有关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有关保险标的的风险情况超出正常状态的事实超出正常状态的事实有关道德风险的事实有关道德风险的事实n形式形式q无限告知(对投保人要求高,法国、比利时及英美法系国家)无限告知(对投保人要求高,法国、比利时及英美法系国家)q询问告知(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询问告知(大多数国家,包括我国)我国保险法我国保险法第第1616条条n时间时间 从投保人申请之日至保险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时从投保人申请之日至保险关系解除或终止之时q订立保险合同时订立保险合同时q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合同有效期内q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时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时n违反的法律后果违反的法律后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投
14、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主要有疏忽、误告、隐主要有疏忽、误告、隐瞒、欺诈瞒、欺诈),保险人有权利:,保险人有权利:q解除合同(解约权)解除合同(解约权)q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q退还保险费或按比例减少保险金的规定退还保险费或按比例减少保险金的规定CASE 2带病投保有意未如时告知,该不该赔付带病投保有意未如时告知,该不该赔付案情简介:案情简介:n20032003年年1 1月,陆某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说服下月,陆某在保险公司业务员的说服下投保了投保了“老来福终身寿险老来福终身寿险”及及“附加住院医疗附加住院医疗保险保险”,1 1月月1818日保险公司正式签发了
15、保单。日保险公司正式签发了保单。n20032003年年3 3月,陆某因病住院,医疗费总计月,陆某因病住院,医疗费总计9158.309158.30元,同年元,同年4 4月,陆某依保险单向保险公月,陆某依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医疗费,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带病司申请给付医疗费,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带病投保为由拒绝给付。投保为由拒绝给付。n双方协商失败,陆某将保险公司高上法庭。双方协商失败,陆某将保险公司高上法庭。案情分析:案情分析:n陆某入院后病历记载内容,反映出陆某投保前陆某入院后病历记载内容,反映出陆某投保前已患有多种疾病,而陆某不能提出病历记载不已患有多种疾病,而陆某不能提出病历记载不真实的反证
16、,且这些疾病都被陆某在投保单的真实的反证,且这些疾病都被陆某在投保单的健康告知栏中所否认,所以陆某的行为显然属健康告知栏中所否认,所以陆某的行为显然属于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有保险欺诈之嫌。保于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有保险欺诈之嫌。保险公司从而取得了解约权,陆某自己应承担相险公司从而取得了解约权,陆某自己应承担相应的后果。应的后果。CASE 3带病投保时无意未告知,该不该赔?带病投保时无意未告知,该不该赔?案情简介案情简介:n20002000年年1 1月,陈先生因患肌肉无力症在家修养,月,陈先生因患肌肉无力症在家修养,有一天,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梁某聊起了保险有一天,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梁某聊起了保险
17、的事,陈先生心想,自己身体不好,不如投一的事,陈先生心想,自己身体不好,不如投一份保险,也好有个保障。于是,便委托业务员份保险,也好有个保障。于是,便委托业务员填写了投保书,投保书的健康状况栏的询问事填写了投保书,投保书的健康状况栏的询问事项为:项为:00健康;健康;11残疾;残疾;22低能;低能;33癌症、肝硬化、癫痫病、严重脑振荡、癌症、肝硬化、癫痫病、严重脑振荡、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心脏病、高血压。n业务员在代填投保书时,觉得这几项都与陈先生的状业务员在代填投保书时,觉得这几项都与陈先生的状况不符,因此便在该栏留下了空白。陈先生也没有提况不符,因此便在该栏留下了空白。陈先生也
18、没有提出异议就亲笔签名,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及住院医疗出异议就亲笔签名,投保了一份养老保险及住院医疗保险。保险。n保险公司核保时也未注意就进行了承保,并签发了保保险公司核保时也未注意就进行了承保,并签发了保险单。险单。20022002年年6 6月,陈先生因病情恶化身故,他的儿月,陈先生因病情恶化身故,他的儿子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子作为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n保险公司在审核时,发现陈先生在投保时已患有严重保险公司在审核时,发现陈先生在投保时已患有严重的肌肉无力症,在填写投保单时未将真实病情告知保的肌肉无力症,在填写投保单时未将真实病情告知保险公司,因此拒绝给付保险金。险公
19、司,因此拒绝给付保险金。n陈先生的儿子多次向保险公司索要未果,于是诉诸法陈先生的儿子多次向保险公司索要未果,于是诉诸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败诉。院,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败诉。Questions:n投保人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了吗?投保人履行法定的告知义务了吗?n保险公司的责任在哪?保险公司的责任在哪?n本案例还涉及到保险立法上的本案例还涉及到保险立法上的弃权弃权问题(弃权问题(弃权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在合同中的某项权是保险合同一方当事人放弃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利)保证保证n含义含义 指保险人在签发保险单或承担保险责任之前要求指保险人在签发保险单或承担保险责任之前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
20、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的承诺或确认。某种事态的存在或不存在作出的承诺或确认。n形式形式q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经存在:根据保证事项是否已经存在:确认保证确认保证承诺保证承诺保证q根据保证存在的形式:根据保证存在的形式:明示保证明示保证(express)(express)载明于保险合同中载明于保险合同中 默示保证默示保证(implied)(implied)不载明于保险合同中不载明于保险合同中默示保证常用于海上保险:默示保证常用于海上保险:1)适航性;)适航性;2)不改变航道;)不改变航道;3)业务合法性)业务合法性n默示保证与明示保
21、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默示保证与明示保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n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q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保证,不论其是不论其是否过失,亦不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否过失,亦不论是否对保险人造成损害,保保险人均有权险人均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予承担责任不予承担责任n保证与告知都是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诚信的要求,保证与告知都是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诚信的要求,但保证比较起来更严格。但保证比较起来更严格。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与禁止反言立法初衷:立法初衷:n最大诚信原则主要体现为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最大诚信原则主要体现为对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求。n保险人在
22、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特别是对保险合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特别是对保险合同的解除和保险赔偿金的给付享有十分广泛的抗辩同的解除和保险赔偿金的给付享有十分广泛的抗辩机会。机会。n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限制保险人用违反告知,限制保险人用违反告知或保证而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各国保险法一般都有或保证而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各国保险法一般都有弃权与禁止反言的规定,以约束保险人及其代理人弃权与禁止反言的规定,以约束保险人及其代理人的行为,平衡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权利义的行为,平衡保险人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务关系。关于弃权关于弃权n弃权含义:弃权含义:指保险人放弃
23、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指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或保证义务而产生的解约权或抗辩权,保反告知或保证义务而产生的解约权或抗辩权,保险人一旦弃权,则不得重新主张该项权利险人一旦弃权,则不得重新主张该项权利n构成弃权的两个要件:构成弃权的两个要件:1.保险人必须知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违背约保险人必须知道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违背约定义务的情况及因此具有抗辩权或解约权定义务的情况及因此具有抗辩权或解约权2.保险人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明示弃权或者保险人须有弃权的意思表示(明示弃权或者默示弃权)默示弃权)默示弃权的几种情形(默示弃权的几种情形(P88)关于禁止反言关于禁止反言n禁止反言含义:禁止反言含
24、义:指保险人明知有影响保险合同效指保险人明知有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因素或者事实存在,却以其言辞或行为误导力的因素或者事实存在,却以其言辞或行为误导不知情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信保险合同无瑕疵,不知情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信保险合同无瑕疵,则保险人不得再以该因素或者事实的存在对保险则保险人不得再以该因素或者事实的存在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提出抗辩,即禁止反言。合同的效力提出抗辩,即禁止反言。n禁止反言以欺诈或者致人误解的行为为基础,本禁止反言以欺诈或者致人误解的行为为基础,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质上属于侵权行为。保险人在诉讼中被禁止反言的几种情形保险人在诉讼中被禁止反言的几种情形(P88和和P89)关于弃权和
25、禁止反言关于弃权和禁止反言n弃权和禁止反言的规定主要源于英美法系国家,我国的保险实务中没有弃权和禁止反言的传统,保险法对此也没有明确规定。n形式:类似承诺的行为、默认、超过抗辩期形式:类似承诺的行为、默认、超过抗辩期1.投保人有违背约定按期缴纳保险费或其他约定义投保人有违背约定按期缴纳保险费或其他约定义务,保险人本应解除合同,但是,如果保险人已务,保险人本应解除合同,但是,如果保险人已知此种情形却仍旧收受补缴的保险费时,证明保知此种情形却仍旧收受补缴的保险费时,证明保险人有继续维持合同的意思,其本应享有的合同险人有继续维持合同的意思,其本应享有的合同解除权、终止权及其他抗辩权均视为弃权。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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