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医用食品II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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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名称:医用食品II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3联合体投标说明(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的业绩证明材料均认可。(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 按采购文件评标细则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符合评审要求。24其他(I)采购文件中凡标注“”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响应的投标文 件将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3)供应商上传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解密出 现问题后,由此导致对该供应商投标无法评审的,其后果由该供应商 自行承担
2、。(4)各供应商自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卜载或查阅采购文件和相关更正 公告等,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5)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的,或 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报名或网上投标的,后 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医用食品的采购,通过招标选择医用食品供应商1家,合同期1年。本项目由浙江大学 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食堂委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事宜,项目货 款由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食堂支付。二、项目总体要求1、供应商具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2、供应商具有完善
3、的内部管理制度、保管、发货等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3、供应商应严格把控食品安全。4、供应商具有较强的仓储能力,有固定的仓储场所和齐全的相关设备。5、供应商具有较强的配送能力,充足的运输车辆和配送人员。6、供应商制定合理完善的项目管理实施方案,包括货物品质保证措施,货物加工、包装及保存、 仓储、运输环节的质量保证及食品安全措施和供货方案。7、供应商需制定完整的售后服务方案,应急方案。三、采购主要清单和招标要求类型类型参数最高限价(单位: 元/g或ml)适用人群匀浆型普通型(口味1)能量2400Kcal/100g, 25g/包, 独立小包装0.105普通病人的肠内 营养点心普通型(口味2)能量 24
4、OOKcal/IOOg, 20g/包, 独立小包装0.125普通型(口味3)能量 2 400Kcal/l 00g,20g/包, 独立小包装0.135纤维型能量 2400Kcal/100g, 500g 大 包装0.104平稳血糖型肠内 营养点心整蛋白型均衡全营养素1能量2400Kcal/100g,蛋白质 20g/l00g,脂肪210g/100g0.568需要补充营养的 患者通用型营养液 (普通型)能量2100Kcal/100ml,蛋白质3.9g/100ml0.390胃肠道功能部分 障碍,需额外补充 营养素的患者疾病专用型强化肽粉剂蛋白质 260g/l()0g2.563代谢性胃肠功能 障碍、食物摄
5、取不 足的患者低磷高蛋白型能量2200Kcal/100ml,蛋白质8g/100ml,纠正负氮平衡0.370透析患者专用四、投标价1、液体最小单位为亳升,粉剂最小单位为克。2、投标价: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报折扣。折扣80%将导致投标无效。3、投标项必须全部满足所列项目,缺项将导致废标。4、结算时按实际采购数量与单价,按实结算。超采购预算金额或合同期限到期,合同自动终止。 结算价格;最高限价X中标折扣X实际采购量五、服务和质量要求1、配送时间:供应商配送医用食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发送的订单执行。一般医用食 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下配送时间不超过12小时。2、质量要求:
6、2.1 供应商提供的医用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相关要求。2.2 供应商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证及所供食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食品 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所供医用食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质检证书随货同行和发票: 进口食品应附上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2.3 供应商向采购人配送医用食品时必须根据食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食品到货之H起计算,医用食 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特殊食品除外)。必须保证医用食品质晟合格方可向采购人送货, 否则采购人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供应商退换货,如因医用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后果、纠纷和给采购 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第三章供
7、应商须知一、总则1.1 实施依据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的规定组织和实施。1.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1.3 定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 表”;供应商:是指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联合体:
8、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投标;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中标人相同;制造商:是指拥有投标产品自主知识产权的单位;1.4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 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 确定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9、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 项目的投标。1.5 投标费用无论招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此造成 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称。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如适用)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 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
10、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分包(如适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况,应符合采购人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1.11 偏离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1.12 其他说明1.12.1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区域性分 支机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
11、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投标资料 与本采购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L12.2供应商对所投标项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部进行投标。M2.3采购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供应商 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 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L12.4采购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 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供应商。L12.5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必须真实、明确、准确。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
12、。L12.6供应商为履行合同引起的相关人员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其它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合同实 施过程中,须与采购人积极配合。LI2.7项目资金性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且资金已落实。1.12.8 供应商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 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 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 等归采购人所有。1.12.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13、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12.10 为证明供应商拥有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1.12.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合同 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 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
14、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 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二、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组成2.1.1 第一章招标公告2.1.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 第二章采购内容及需求2.1.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2.1.5 第四章评标办法2.1.6 第五章采购合同2.1.7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2.1.8 补充文件2.2 采购文件的解释权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2.3 采购文件的质疑2.3.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规定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供应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
15、232质疑书须包括以下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233质疑期限为供应商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2.3.4 质疑书中涉及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 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2.3.5 质疑书必须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
16、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236质疑书以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2.3.7 质疑书以传真形式提交后,同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书原件,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 为收到质疑口。2.4 采购文件的澄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5 采购文件的修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三、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3.1.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以保证能全面准确理解采购文件,并按照采 购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针对本次招标响应。3.1.2 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采购文件中提出
17、的所有内容要求给予实 质性响应,须保证投标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对采购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 写偏离表,如不填写,采购人有权视作投标文件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3.2 投标文件组成3.2.1 报价文件(I)开标一览表;(2)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3.2.2 资格文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对应证明材料。(商业信誉可提前自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贲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符合以下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18、五选一): 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 业执照”; 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 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 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 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
19、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 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b.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C.商业信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机构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 标人,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特定资格条件:无。(4)联合协议(如为联合
20、体投标)。3.2.3 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不需提供此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口前6个月内授权代表的投标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任职不足6个 月的可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文件;(4)代理证明(或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5)所投产品列入节能产品证明资料、所投产品列入环境标志产品证明资料(如有),提供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及印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7)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1、 出具(如有);(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投标产品为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提供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 证明材料(如有);(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分包);(11)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12)供货清单;(13)产品性能说明;(14)技术规格偏离表;(15)商务条款偏离表:(16)供应商医用食品配送业绩:提供医用食品向最终使用单位的年度配送合同及印件。需不同 最终使用单位的配送合同;合同的配送时间不小于12个月;(17)所有投标产品的厂家说明书,提供说明书加盖厂家公章:(18)所有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或配送授权书,提供证书及印件;(19)生产厂家的生产工
22、艺、加工技术;(20)产品安全生产措施;(21)投标人的产品仓储情况,提供存储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质量保证和安全措施;(22)项FI配送方案:配送服务响应时间、配送方式、配送人员安排;(23)售后服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意外事件(如产品适用后出现不良反应、食物 中毒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处理措施及承诺;(2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3.3 投标文件的编制3.3.1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3.3.2 供应商应准备2种形式的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 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均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
23、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 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Jmbs)(2) “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 份投标文件,用于供应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 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bibs)以U盘形式提供。3.3.3 投标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除此之外的投标专用章、合同 章等均视为无效)。3.3.4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除联合协议外,其他采购文件要求需盖章的部分,仅由 联合体牵头人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即可。3.4 投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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