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建设工程中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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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2024年度建设工程中介服务采购项目公 开 招 标 文 件第1页共46页4.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第一部分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4.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 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 /www. zjzfcg. gov. cn)。5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 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澄清(修改)公告,同
2、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 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6 .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附件中直接下载仅供浏览 使用。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采购文件获取的,投标无效。7 .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 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8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3、、报价文件。其中电子 投标文件中所需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可加盖实体印 章)。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0.1 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 供应商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提供)(供应商书面承诺 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10.1.1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 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
4、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 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 (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 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10. 1. 2投标声明函;10. 1.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只需提供联合体 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10. 1.4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投标人代表 系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
5、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10. 1.5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柯桥区交易中心会员平台招标代理机构系统备案截图。10.2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 2. 1评分对应表;如果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审法,投标人需在商务技术文 件中提供此评分对应表,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10. 2.2技术响应表;如果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技术指标证明材料的 (如官网查询截图、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投标人应当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 件响应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该项技术指标视为负偏离;10. 2. 3商务响应表;项目组织实施方案;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包
6、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 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10. 2. 5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0. 2.6项目组人员名单;10. 2. 7售后服务方案(如有)。售后服务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用户故障的响应、 处理、定期巡检、维护、备品备件、常用耗材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设置、驻点人员情况 等。服务承诺未明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视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10. 2. 8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如有);10. 2. 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或说明。10.3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0. 3. 1投标(开标)一览表;11.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未
7、按本条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商务技术文件”可在招标文件 规定的格式基础上适当调整,以使内容更加完备,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 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1 . 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 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 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 .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 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
8、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2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2.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2.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 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 用电子签名。13 .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 3.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 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9、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3 .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3 . 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 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 的投标截止期。14 .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无效”章节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 标无效。
10、15. 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投标有效期 内,投标人不得撤销或更换投标文件。16. 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 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6.开标16.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 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5家的,开标终止。17. 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 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
11、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1小时内完 成在线解密。17、资格审查17.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7.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 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7. 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 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7. 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8. 5合格投标人不足5家的,不再评标。18、信用信息查询18.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w
12、ww. credi 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 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8.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 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18.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 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 询,联合体成员存在
13、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0.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六、定标21. 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 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供 应商。22. 中标通知书与中标结果公告1.1 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 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 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
14、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1.3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2.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 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 动:22.1 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2.2 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2.3 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2 .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3 .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
15、消除后 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 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八、合同授予24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 .合同的签订25.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投诉处理等原因导致 签订合同延误的除外),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采购 人与中标人可采用合同寄送盖章方式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 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4 . 2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5 .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
16、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 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为五家中标单位各 缴纳肆仟元整。九、合同公示26 .采购人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履约验收27 .履约验收27.1 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履约验收,出具验收书,存 档备查。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2 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 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
17、服务类项目,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对 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工程类项 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27. 3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 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7. 4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 见,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合同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验 收结果应于验收结束后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27.5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27. 6供应商在
18、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 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特别说明:1 .需求中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一、服务清单及要求1、服务内容:街道委托a、标底编制及招标代理工作;b、标底审核,各工程的标 底、审标、招标文件编制(包括标底编制时材料价格的市场询价)、中标单位商务标的复 核及审定、标底中发现漏项缺项等差错的复核、招投标资料整理等全过程招标代理服务 和变更联系单的造价费用复核等)。c、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审核工作。2、服务要求:1.1 项目招标工作在业主的牵头下,按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业主的要求,组织实施 工程全程招标工作。招标组织工作:
19、包括招标实施(含招标进度计划)方案制定、招标 公告、招标文件的拟定、标底编制(含标底报审和提供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 汇总表及工程量清单计算稿和汇总表)、现场踏看、投标报名、抽签入围、招标答疑、 开标评标、中标单位商务标复核及审定、标底中发现漏项缺项等差错的复核(若有)、 参与工程施工合同的拟定等服务工作,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审核工作,并出具相关的成果 文件;1.2 招标代理机构要配备业务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各专业注册造价师,为业主提 供全方位咨询代办服务,做好业主的参谋,克服在招标工作和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困难; 遵循节约建设费用,控制工程造价,避免可能发生的超额费用支出的原则。二、商务要求2
20、.1服务期限签订协议开始-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内具体项目合同另行签订。2. 3考核要求2. 3.1服务单位发生重大差错(金额在预算审定价5%及以上)每次扣服务费的15%, 扣完为止。2. 3. 2对被确定为的服务机构,每拒绝或放弃机会一次,停止该机构委托业务资格 3个月。累计二次,终止合同,取消合同权利。服务机构因主观原因,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工作,每发生一次停止该机构 委托业务资格3个月。累计三次,终止合同,取消合同权利。2. 3. 4服务机构不积极主动做好工作,与业主、有关管理部门等不密切配合、加强 合作的,停止该机构委托业务资格3个月,并扣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的10%,扣完为止。
21、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取消合同权利。2. 3. 5标底编制及招标代理工作、标底审核、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审核工作出现重大 错误失误的,对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情节严重的终止合同,取消合同权利。2. 4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1.1 4.1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价格200211980号及浙价服200984号等文件 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数,招标代理按标准的70%计取,标底编制按标准的65%计取,标 底审核按标准的40%计取的固定费率进行结算;对于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结算,街道招 标项目单项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区公管办招标项目单项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 如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终止招标的
22、,按基本费3000元计;预算编制审核费按标底 审核价结算,单项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如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后终止招标的或 不招标的项目按基本费2000元计;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审核按工程合同价在100万以下 的项目按1万元计、100万-200万的项目按2万元计、200-500万的项目按3万元计、 500万T000万的项目按4万元计、1000万-3000万的项目按5万元计。1.1.2 单个项目在成果报告完成并提交相关资料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1.1.3 因代理单位的原因,造成重复招标的,代理服务费(包括标底编制费及标底 审核费)只计一次。1.1.4 非代理单位的原因,同个项目需二次招标的,代理
23、服务费可重新计取一边(如 图纸调整的,标底编制费及标底审核费可重新计取一边)。2. 5奖罚措施在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审核中履职不到位,造成较大失 误,给业主造成损失的,视情扣减服务费用的10250%,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在招标代理中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复招标,或招标完成后,由于应发现问题而未发 现,经举报被查实,造成招标无效的,对相应服务费用不予支付,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在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工程施工过程结算审核中存在与投标人或实际操作人相互 勾结,或泄露内部信息,或参与串标、围标等影响招投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对相应服 务费用不予支付,并可要求赔偿损失。存在上述问题的,可视情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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