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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阳贵安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上抢新 机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数字活市”战略,实 施“软件再出发”行动的工作要求,坚持创新驱动,优化产业 发展环境,促进贵阳贵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速发展,加 快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核心区和国家数字经济发展 创新区核心区建设,助力“强省会”五年行动,结合贵阳贵安 发展实际,特制定本措施。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0万元、 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 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
2、励。对上年 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20%、30%以上的企 业,按照其上年度营业收入新增部分的1%给予奖励,最高分别 不超过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对软件产品、信息安全、嵌 入式系统软件业务收入高于500万元且占企业总收入80%以上 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二、支持企业开展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审批 流程、信用担保机构降低贷款担保收费,提高风险容忍度。支 持企业通过股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供应链金融等 手段获得商业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50%的贴息补助,最 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得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的未上市企业, 按照当年实际融资到位资金的5%给
3、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 支持。三、支持品牌培育。支持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公共服务平 台品牌等培育,对首次入选国家部委指导发布的软件与信息服 务业相关榜单前100名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 得国家、省、市级大数据领域相关品牌、入选相关试点示范名 单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产品被列 入国家级、省级、市级信创产品目录的本地企业,给予一次性 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四、支持场景打造。支持企业聚焦网络货运、鳏鹏鸿蒙、数 字政府、智慧文旅、智慧医养、数字金融、北斗应用、工业互 联网、数据交易、数据安全等特色产业生态及贵阳大数据科创 城建设,围绕行业
4、数字化融合应用、数字新兴产业等领域打造 一批典型示范应用场景,每年评选若干优秀数字经济应用场 景,给予打造场景企业一次性2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企业在工 业、教育、医疗、文旅、电力、公共交通等领域开展“5G+”创 新应用场景建设。每年评选若干优秀“5G+”创新应用场景,按 单个项目总投入额(不含土地购置及土建工程投入)的10%给予 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五、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建立数字化转 型平台,完善数字化转型服务供应商与中小微企业对接机制。 对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的相关行业企业,其实施的数字化转型 升级项目获得国家、省、市优秀示范评选的,按照单个项目100 万元、30万
5、元、2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给予方案提供企业10万 元、3万元、2万元资金奖励。六、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建成并经国家、省、市认定 的本地大数据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数字技术平台、生产性服务 业平台、开放创新平台、测试认证服务平台、基础设施服务平 台等大数据领域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年度服务企业分别达到 1000家、500家、100家以上的,分别给予其每年100万元、50 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补贴时间最长3年。七、支持企业提升管理能力。对首次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模 型集成(CMMI)3级及以上、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 (DCMM)2级及以上、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模型(DSMM)2级 及以上认证,且
6、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CMMI认证按3级、4 级、5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万元、30万元资金支持; DCMM认证按2级、3级、4级、5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 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资金支持;DSMM2级及以上认证给予 一次性20万元资金支持。对首次通过信息技术服务标准资质 (ITSS ) 1级、2级认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万 元的资金支持。八、鼓励加强交流合作。鼓励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 等参加国际、国内知名软件设计和应用类创新赛事活动,对获 得国家级赛事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 10万元奖励。支持企业参加国家相关部门(国家级行业协会)
7、 主办的国家级数字经济展会(贵阳市除外)、国际知名数字经 济展会,按企业参展租赁展位费用的50%的给予补助,每个企业 年度最高补助累计不超过10万元。九、支持标准体系建设。作为牵头起草单位制定并完成国 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并已发布的软件企业,每项分别一次性给 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资金支持。作为参与起草单位制定 并完成国家和行业并已发布的软件企业,每项分别一次性给予 10万元、5万元资金支持。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密切跟进国家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 具、专项债等政策,支持企业围绕贵阳贵安数字经济重点领 域,谋划包装一批质量好、成熟度高、资金管理好的重点项 目,对进入省级重点项目库的,按其申报
8、国家专项债过程产生 第三方服务费用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十一、推动企业集聚发展。鼓励各软件园区积极申建国家 级、省级软件名园,对首次获国家级、省级软件名园的运营主 体,每年给予100万元、30万元资金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为3 年。对被认定为市级数字经济产业楼宇的,入驻软件企业数量 达10家以上且年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分别给 予园区管理运营主体一次性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十二、鼓励以商招商。支持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依托数 字经济产业楼宇,引进培育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 能、工业互联网相关产业。对帮助贵阳贵安引进相关产业链上 下游企业及符
9、合贵阳贵安产业发展方向企业的招商方,在引进 企业注册满一年后且达到上规入统标准的,按引进企业一年内 对地方贡献值的一定比例,给予招商方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 次性奖励。十三、支持企业专业化发展。鼓励各类企业对其信息技术研 发应用业务机构进行剥离,并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业 企业。对剥离后新成立的且当年上规入统的软件业企业,给予 3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十四、支持企业在筑发展总部经济。在贵阳、贵安首次设立 综合型、区域型总部,实缴注册资金在5000万元以上、在筑研 发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一年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年度软件 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的行业头部企业,一次性给予300万元资金 支持。十
10、五、支持软服人才培养。对规模以上软件企业与本地高 校、职业(技工)院校合作共建大数据产业人才实训基地,并 开展人才培养的,按照1000元/每人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 50万元。十六、做大做强大数据基金。支持贵阳市筑创大数据发展创 业投资基金、贵阳市服务外包及呼叫产业投资基金、贵阳市大 数据安全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做大做强,每年向相关基金注入不 少于1000万元财政资金,做大基金规模。充分发挥政府基金引 导、带动和放大作用,打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链,支持 重点企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十七、政策兑现(一)本政策措施由市大数据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申报及
11、兑现工 作。支持资金由市级财政和企业(项目)所在区(市、县)、 开发区财政按照1 : 1的比例予以兑现,贵安新区企业由贵安新 区财政局根据财力参照执行,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 做好监督管理。(二)本政策所指的企业,无特殊解释的,均为工商注册 地在贵阳贵安境内,从事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相 关大数据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 状况良好的企业。(三)本政策措施与国家、省、市、区已出台政策重复或 同一事项适用于多项优惠政策内容的,按“从优不重复”、 “晋级补差”的原则予以支持。同一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 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再予以支持。(四)对于经市政府批准的重要企业或重大项目可以按照 “一事一议”原则进行支持。(五)本政策涉及的企业(机构)、项目按照国家、省市 行政机关相关文件或办法评定。(六)本政策有关措施由市大数据局视实际情况制定具体 实施细则或在当年申报指南中给予规定明确。本政策措施由市大数据局、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 财政局、贵安新区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市原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市政府 将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及形势发展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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