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各系统施工工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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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消防工程各系统施工工艺及安全管理(讨论稿)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 .2 二、消火栓系统施工工艺 .9 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工艺 .12 四、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工艺 .21 五、大空间智能主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工艺 .27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3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2 施工准备 2.1 首先应对图纸进行会审,同时熟悉结构图、建筑图、装修图及其它专 业的有关图纸,找到影响施工的设计问题组织设计交底,解决设计施工方面存在 的问题,办理好技术变更洽商,确定施工方法和配备相应的劳动力、设备、材料、机具等。同时配备配套
2、的生活、生产临时设施。2.2 主要设备材料:2.2.1 一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要设备材料选用应符合消防工程安装的 有关内容。2.2.2 主要设备: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设备;消防中心控 制设备;消防备用电源;火灾探测器(感烟、感温、燃气等);手动火灾报警按 钮;声光显示报警器;各类模块(中继器);各种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设备;消 防通讯设备(如消防电话);消防广播设备。2.2.3 一般常用的材料:管材、型钢、线槽、电线、电缆、金属软管、防火徐料、异型塑料管、阻燃 塑料管、接线盒、管箍、根母、护口、管卡子、焊条、氧气、乙炔、钢丝、铅丝、防锈漆、膨胀螺栓、胀塞、成套螺丝等。2.3 主要机
3、具:套丝机、套丝板、液压煨弯器、手动煨弯器、电焊机、气焊工具、台钻、手 电钻、砂轮锯、电锤、开孔器、压线钳子、射钉枪、钢锯、手锤、活扳手、水平 尺、直尺、角尺、钢卷尺、线坠、电烙铁、电炉子、锡锅、扁锉、圆锉、压力案 子、压力钳子、电工工具、工具袋、工具箱、万能表、兆欧表、试铃、试烟器、手提电吹风机等机具。2.4 劳动力配备:3 根据工程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劳动力计划,作到保工期、保质量、保安全、配备的施工员、电工、焊工等应持证上岗。3 施工工艺 3.1 工艺流程: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一钢管内导线敷设线槽配线一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 调试检测验收交付使用 3.2 钢管和金属线槽安装主要要求:
4、321 进场管材、型钢、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有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并应 检查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是否与要求相符合,填写检查记录。钢管要求壁厚均 匀,焊缝均匀,无劈裂和砂眼棱刺,无凹扁现象,镀锌层内外均匀完整无损。金 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 刺不应有扭曲翅边等变形现象。3.2.2 配管前应根据设计、厂家提供的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器、广播喇 叭等设备的型号、规格,选定接线盒,使盒子与所安装的设备配套。3.2.3 电线保护管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便于穿线的位置增设接线盒:管路长度超过 30m 无弯曲时;管路长度超过 20m 有一个弯曲时;管路长度超过 1
5、5m 有二个弯曲时;管路长度超过 8m 有三个弯曲时。3.2.4 电线保护管的弯曲处不应有折皱、凹陷裂缝,且弯扁程度不应大于 管外径的 10%3.2.5 明配管时弯曲半径不宜小于管外径的 6 倍。金属线槽和钢管明配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防火保护措施。3.2.6 水平或垂直敷设的明配电线保护管安装允许偏差 1.5%。,全长偏差不 应大于管内径的 1/2。3.2.9 敷设在潮湿场所的电线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处理。3.2.10 明配钢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应均匀,钢管卡间的最大距离如 表 6-1,管卡与终端、弯头中点、电气器具或盒(箱)边缘的距离宜为 0.150.5m。4 3.2.12
6、吊顶内敷设的管路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经装修单 位允许,直径 20mm 及以下钢管可固定在吊杆或主龙骨上。3213 明配管使用的接线盒和安装消防设备盒应采用明装式盒。3.2.15 钢管安装敷设进入箱、盒,内外均应有根母锁紧固定,内侧安装护 口。钢管进箱盒的长度以带满护口贴进根母为准。3.2.16 箱、线槽和管使用的支持件宜使用预埋螺栓、膨胀螺栓、胀管螺钉、预埋铁件、焊接等方法固定,严禁使用木塞等。使用胀管螺钉、膨胀螺栓固定时,钻孔规格应与胀管相配套。3.2.17 各种金属构件、接线盒、箱安装孔不能使用电、气焊割孔。3.2.18 钢管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 1/2
7、,连接后 螺纹宜外露 23 扣,螺纹表面应光滑无缺损。3.2.19 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或套管紧固螺钉连接,不应采用熔焊连 接,以免破坏镀锌层。3.2.20 配管及线槽安装时应考虑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 路,不应穿于同一根管内或线槽同槽孔洞。3.2.21 配管和线槽安装时应考虑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的传输线路如采用 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不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探测器报警线路若采 用总线制时不受此限制。3.2.22 在建筑物的顶棚内必须采用金属管、金属线槽布线。3.2.24 钢管与其它管道如水管平行净距不应小于 0.10m。当与水管同侧 敷设时宜敷设在水管上面(不包括可燃气体
8、及易燃液体管道)。当管路交叉时距 离不宜小于相应上述情况的平行净距。3.2.26 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3.2.27 线槽敷设宜采用单独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杆的直径不应小于 6mm 固定支架间距一般不应大于 11.5m,在进出接线盒、箱、柜、转角、转 弯和弯形缝两端及丁字接头的三端 0.5m 以内,应设置固定支撑点。3.2.28 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3.2.29 固定或连接线槽的螺钉或其它紧固件紧固后其端都应与线槽内表 面光滑5 相接,即螺母放在线槽壁的外侧,紧固时配齐平垫和弹簧垫。3.2.30 线槽的出线口和转角、转弯处应位置正确、光滑、无毛
9、刺。3.2.31 线槽敷设应平直整齐,水平和垂直允许偏差为其长度的 2%。,且全 长允许偏差为 20mm 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3232 金属线槽的连接处不应在穿过楼板或墙壁等处进行。3233 金属管或金属线槽与消防设备采用金属软管和可挠性金属管作跨 接时,其长度不宜大于 2m 且应采用卡具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 0.5m,且端头用锁母或卡箍固定,并按规定接地。3.2.34 暗装消火栓配管时,接线盒不应放在消火栓箱的后侧,而应侧面进 线。3.2.35 消防设备与管线的工作接地、保护地应按设计和有关规范、文件要 求施工。3.3 钢管内绝缘导线敷设和线槽配线要求:3.3.1 进场的绝缘导线
10、和控制电缆的规格型号、数量、合格证等应符合设 计要求。3.3.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线或铜芯电缆,其电 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 250V,最好选用 500V,以提高绝缘和抗干扰能力。3.3.3 为满足导线和电缆的机械强度要求,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芯截 面最小不应小于 1mm2 线槽内敷设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不应小于 0.75mm2 多芯 电缆线芯最小截面不应小于 0.5mm2 3.3.4 穿管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 40%敷设于 封闭式线槽内的绝缘导线或电缆的总面积不应大于线槽的净截面积的 50%3.3.5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
11、应在接线盒 内焊接或压接。3.3.6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根管内或 线糟的同一槽孔内。3.3.7 横向敷设的报警系统传输线路如果采用穿管布线时,不同防火分区 的线路不宜穿入同一根管内。采用总线制不受此限制。3.3.8 火灾报警器的传输线路应选择不同颜色的绝缘导线,探测器的“+”线为红色,“-”线应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 工程6 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接线端子应有标号。3.3.9 导线或电缆在接线盒、伸缩缝、消防设备等处应留有足够的余量。3.3.10 在管内或线槽内穿线应在建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 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
12、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管口带上护口。3.3.11 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截面积为 50mm2 以下时,长度每超过 30m 应在接线盒处进行固定。3.3.12 导线连接的接头不应增加电阻值,受力导线不应降低原机械强度,亦不能降低原绝缘强度,为满足上述要求,导线连接时应采取下述方法:3.3.13 导线敷设连接完成后,应进行检查,无误后采用 500V 量程为 0 500MQ 的兆欧表,对导线之间、线对地、线对屏蔽层等进行摇测,其绝缘电阻值 不应低 20MQ。注意不能带着消防设备进行摇测。摇动速度应保持在 120r/min 左右,读数时应采用 1 分钟后的读数为宜。3.4 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安装要求:
13、3.4.1 进厂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对型号、数量、规 格、品种、外观等进行检查,并提供给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 效的检测检验合格的报告,及其它有关安装接线要求的资料,同时与提供设备的 单位办理进厂设备检查手续。3.4.2 火灾探测器安装要求:3.4.2.1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符合要求。(1)表 3-1 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的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火灾探测器 种类 地面面 积 S/m 平方 房间高 度 h/m 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 A 和保护半径 R 屋顶坡度9 9 三 15 15 30 A/m2 R/m A/m2 R/m A/m2 R/m 感烟
14、探测器 S 三 80 h 三 12 80 6.7 80 7.2 80 8.0 S80 630 h 三 8 20 3.6 30 4.9 40 6.3 探测器的保护面积 A 和保护半径 R 确定探测器的安装间距的极限曲线。(2)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至棚顶或屋顶的距离(见表 15-63)表 3-2 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至棚顶或屋顶的距离 感烟探测器下表面至棚顶或屋顶的距离 d/mm 7 探测器的安装高 度 h/m 棚顶或屋顶坡度 9 9 三 15 15 30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最小 最大 h 三 6 30 200 200 300 300 500 6 h 三 8 70 250 250 400 400 6
15、00 8 h 三 10 100 300 300 500 500 700 10 h 三 12 150 350 350 600 600 800 342.4 感烟、感温探测器的安装数量应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的要求。342.5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 45 900 最小垂直距离(mrh 75 100 150 200 236 313 336 450 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 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的水平距离(mm 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 大垂直距离(mr)i 300600 25 600750 75 750900 75 9001050 100 10
16、501200 150 12001350 180 17 13501500 230 15001680 280 16801830 360(2)报警阀组安装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再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 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水干管的连接,应与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 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为 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实施。报警阀组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志和可靠
17、的锁定设施。湿式报警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应使报警阀前后的管道中顺利满水;压力波动时,水力警铃不应发生误报警。报警水流通路上的过滤器应安装在延时器前,而且是便于排渣操作的位置。雨淋阀组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电动开启,传导管开启或手动开启的雨淋阀组,其传导管的安装应按湿式系统有 关要求进行;开启控制装置的安装应安全可靠。预作用雨淋阀组后,管道若无需充气,其安装应按干式报警阀组有关要求进行。雨淋阀组的观测仪表和操作阀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便于观测和操 作。雨淋阀组的手动开启装置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且在发生火灾时应能安全 开启和便于操作。压力表应安装在雨淋阀的水源一侧。其它组件的
18、安装及水力警铃应安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墙上,且应安装检 修、测试用的阀门。安装后的水力警铃启动压力不应小于 0.05mpa。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 符合设计要求。水流指示器应竖立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 水18 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指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30mm 排气阀的安装应在管网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排气阀应安装在配水管顶部,配 水管的末端,且应保无渗漏。控制阀的规格、型号和安装位置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19、安装方向应正确,控制阀内 应清洁、无堵塞、无渗漏;主要控制阀应加设启闭标志,隐蔽处的控制阀应在明 显处设有指示其位置的标志。节流装置应安装在公称直径不小于 50mm 勺水平管段上;减压孔板应安装在管道 内水流转弯处下游一侧的直管上,且与转弯处的距离不应小于管子公称直径的 2 倍。压力开关应竖直安装在通往水力警铃的管道上,且不应在安装中拆除改动。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3.4 调试方案(1)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应具备以下条件:A、消防水池、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B、系统供电正常。C、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D 管网压力符合设计要求;阀门均无
20、泄漏。E、与系统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工作状态。(2)调试内容和要求 A、水源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a.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设置高度及消防储水不作它用的技术措施。b.按设计要求核实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 做供水试验进行验证。B、消防水泵调试 a.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泵时,消防水泵应在 60s 内投入正常运行。b.以备用电源切换或备用泵切换方式启动消防泵时,消防水泵应在 60s 内投入 正常运行。19 C、稳压泵调试时,模拟设计启动条件,稳压泵应立即启动;当达到系统设计压 力时,稳压泵应自动停止运行。D 报警阀组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湿式报警阀调试时,
21、在试水装置处放水,当湿式报警阀进口水压大于 0.14Mpa、放水流量大于 1L/S 时,报警阀应及时启动;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 1590s 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 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并反馈信号。E、雨淋阀调试利用检测、试验管路进行。用设计的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雨淋阀,启动装置动作后,雨淋阀应在 15s 之内启 动,试验管路应输出设计要求的的水流。当报警水压差为 0.05MPa 时,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F、排水装置调试应符合下列要求:a.开启排水装置的主排水阀,应按系统最大设计灭火水量做排水试验,并使压 力达到稳定。b.试验过程中,从系统排出的水应全
22、部从室内排水系统排走。G 联动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并按附录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试验记录 进行记录。a、采用专用测试仪表,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种探测器输入模拟火灾信号,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b、启动 1 只喷头或以 0.94 1.5L/S 的流量从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和消防水泵等应能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信号。3.5 系统验收(8)系统竣工后,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9)系统竣工后,对系统的供水水源、管网、喷头布置以及功能等进行检查 和试验,并填写系统验收表。(10)系统竣工验收时,施工、建设单位应提供下列资
23、料:A、批准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设计图纸、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审批文件、设计 变更通知单、竣工图。B、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C、系统试压、冲洗记录。20 D 系统调试记录。E、系统联动试验记录。F、系统主要材料、设备和组件的合格证或现场检验报告。G 系统维护管理规章、维护管理人员登记表及上岗证。(11)系统的流量、压力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A、临时高压给水系统、高压给水系统,通过检测试验装置进行放水试验,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B、当采用市政管网给水系统时,应按高压给水系统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要求 进行试验,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12)消防泵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24、A、消防泵房设置的应急照明、安全出口应符合设计要求。B、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的泄压阀、信号阀等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出水管上安装闸阀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C、消防水泵应采用可靠的引水措施。D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试验用的放水阀及排水管。E、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F、设有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泵房,当系统气压下降到设计最低压力时,通过压 力开关信号应启动消防水泵。(13)消防水泵接合器数量及进水管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水泵接合器应 进行充水试验,且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14)消防水泵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分别开启系统的每
25、一个末端试水装置,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信号装置功 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B、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放水试验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 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应能正常切换。(8)管网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管道的材质、管径、接头及采取的防腐、防冻措施应符合设计规范及设计要 求。B、管网不同部位安装的报警阀、闸阀、止回阀、电磁阀、信号阀、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节流管、减压阀、压力开关、排水管、排气阀、泄压阀等均应符合设 计要求。(9)报警阀组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21 A、报警阀组的各组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B、打开放水试验阀,测试的流量、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C、水力警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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