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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政制定畜牧养殖示范区建设标准 各县市区在标准化畜牧养殖示范区内,选择一个畜禽优势产业,按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要求,以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建设为重点,统筹安排好畜禽规模养殖、专业合作组织、产业主导品牌、加工龙头企业等产业要素发展,形成相对完整的畜牧产业链。一、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标准 在示范区内所选产业上,以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等“四化”为标准,建设 1 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一)建设形式规模化 平原县市区(含内乡县)示范养殖场的规模标准为:肉牛存栏500头以上,奶牛存栏 500头以上,生猪存栏 5000头以上,肉羊存栏 600只以上,蛋鸡存栏 2 万只以上,肉鸡存栏 4
2、万只以上。其它山区县示范场规模减半。(二)规划建设标准化 1.建设选址。一是不在禁养、限养区,距离交通干道、城镇村庄和其它养殖场等 500m以上。远离畜禽及其产品屠宰加工厂、风景旅游区和水源保护区等,一般应控制在 1000m以上;二是交通便利,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水电充足,水质符合标准,生态环境良好。2.规划布局。一是分设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病畜禽隔离区和粪污处理区等五大基础功能区;二是基础功能区应合理布局,保持适当距离。3.畜舍建设。畜舍建设规范,养殖密度适中(参照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的标准),通风、透光、保温、隔热良好,猪、鸡场实现自动上料、自动饮水。4.配套设施。一是设立消毒室、兽医室
3、、药品室、办公资料室等4 个基础功能室;二是具有消毒(场大门口、生产区门口、污道门出口有消毒池)、饲料仓贮、粪污处理(有规范的贮粪场、污水沉淀池和200立方米以上的沼气工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专一出污通道等5 项设施。5.设备配置。做到有规范的可视化电子设备、有规范的自动化弥雾消毒机械、有固液分离机械化治污设备、有饲料(饲草)加工设备、有相配套的发电机组等“五有”设备。6.外部形象。达到“六有”,即有干净的场区外部环境、有标识牌子(门口名称牌、各功能室牌、畜禽舍牌)、有省定畜牧色调(主要墙体刷涂上白下蓝省定畜牧色)、有墙体固定标语、有环境绿化、有相对规范的大门。(三)经营管理规范化 1.证
4、照要求。有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畜禽养殖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2.人员配备。具有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3.管理制度。有记录档案、生产经营、人员培训管理、疫病防控、卫生消毒、兽药疫苗管理、饲料及添加济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疾病诊疗和无害化处理等养殖标准化管理要求的 10 项制度。4.档案建设。建有全省统一的标准化档案(12本),并保存 2 年以上,能实现质量安全可追溯。5.企业信誉。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没有重大疫病、质量安全事故、使用人用药和违禁药品等问题。(四)发展水平现代化 1.品种质量。品种优良,而且畜禽群体表现优良。2.生产工艺。采用的生产技术、生产模式、管理方法达到全
5、省先进水平。3.经营水平。畜禽的料肉比(蛋、奶)、出栏率(产蛋率、产奶量)、产品品质(肉、蛋、奶)等主要生产指标达到国家级示范场的标准。4.示范效应。一是具有先进示范作用(是无公害认证企业或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等);二是具有带动发展作用(是龙头企业或畜牧专业合作组织的牵头单位等)。二、示范区产业建设标准 示范区内所选产业,除建设 1 个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外,按照产业化的经营理念,发展 30 个以上规模养殖场、3 个以上畜牧专业合作组织、1 个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 1 个产业主导知名品牌。(一)规模养殖场标准 年出栏肉牛 100头以上、生猪 500头以上、肉羊 100只以上、肉鸡 10000只以
6、上,存栏蛋鸡 2000只以上、奶牛 100头以上。(二)专业合作组织标准 专业合作组织成员达到 20 个以上,并达到“七有”、“六统一”标准。“七有”:即有齐全证照、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组织章程、规章制度、有会员档案、有质量安全承诺书;“六统一”:即统一良种供应、统一投入品采购、统一畜禽防疫、统一生产管理、统一技术服务、统一产品销售。(三)加工龙头企业标准 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总投资达到 500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 3000万元以上,并达到市级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标准。(四)产业主导品牌标准 产业主导产品有注册商标,并获得有市级或市级以上质量认证或知名品牌称号。市标准化畜牧养殖示范区建设考
7、评细则 一、考评对象 每个县市区标准化畜牧养殖示范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专业合作组织、加工龙头企业、产业主导品牌和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等,重点考核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建设。二、考评内容(100分)(一)规模养殖场建设部分(10分)示范区内所选畜禽产业,建成 30 个以上符合规模标准养殖场的记 10 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二)畜牧合作组织发展部分(10分)一是发展数量(6 分)。示范区内所选畜禽产业,有 3 个以上专业合作组织的记 6分,每少 1 个扣 2 分;二是规范化程度(4 分)。3 个专业合作组织全部达到“七有”、“六统一”的记 4 分,每少达标 1 个扣 1.5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8、三)龙头加工企业培育部分(10分)示范区内所选畜禽产业,有达到规模要求畜产品加工企业的记 6 分,没有不记分;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加工企业称号的记 4 分,没有不记分。(四)产业主导品牌打造部分(10分)一是示范区内所选畜禽产业的主导产品在工商部门有注册商标的记 6 分,没有不记分;二是注册产品有市级质量认证或获得市级知名品牌称号的记 2 分,没有不记分;三是获省级知名品牌称号的记 2 分,没有不记分。(五)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建设部分(60分)1.养殖规模(10分)一是建设规模达到的记 5 分,达不到的不记分;二是实际生产能力达到规模标准的记 5 分,达不到的按所差比例扣分。2.
9、规划建设(25分)(1)建设选址(4 分)。一是不在禁养、限养区,距离交通干道、城镇村庄和其它养殖场区等 500m以上的记 2 分,有一项不符合的不记分;二是交通便利、地势高燥、背风向阳、水电充足、水质符合标准、生态环境良好的记2 分,有一项不符合扣 0.4分,本项分扣完为止。(2)外部形象(3 分)。达到“六有”的记 3 分,每缺一项扣 0.5分。(3)规划布局(5 分)。一是规范设立 5 区的记 3 分,每缺一个区扣 0.6分;二是基础功能区布局合理,并保持适当距离的记 2 分,一项不符合扣 1 分。(4)畜舍建设(4 分)。一是养殖密度达到国家级示范场标准的记 2 分(猪、鸡场为 1 分
10、),达不到的按差距比例扣分;二是通风、透光、保温、隔热良好的记2分,一项不符合扣 0.5分;三是猪、鸡场实现自动上料、自动饮水的记 1 分,每缺一项扣 0.5分。(5)配套设施(4 分)。一是设立 4 个基础功能室的记 2 分,每缺一项扣 0.5分;二是 5 项设施齐全的记 2 分,每缺一项扣 0.4分。(6)设备配置(5 分)。达到“五有”的记 5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3.经营管理(15分)(1)证照要求(3 分)。三证照齐全的记 3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2)人员配备(3 分)。技术人员(有专业技术资质)和管理人员分别达到 1 名以上的记 3 分,一项不符扣 1.5分。(3)管理制
11、度(3 分)。有养殖场标准化建设要求 10 项制度的记 3 分,每缺一项制度扣 0.3分。(4)档案建设(3 分)。建有全省统一标准化档案的记 2 分,不是统一档案或记录不符合要求的不记分;档案记录保存 2 年以上,能实现质量安全追溯的记 1分,达不到的不记分。(5)企业信誉(3 分)。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没有重大疫病、质量安全事故、使用人用药和违禁药品等问题的记 3 分,只要有一项出问题就不记分。4.发展水平(10分)(1)品种质量(2 分)。有优良品种引种证明,而且畜禽群体表现优良的记2 分,一项不符合扣 1 分。(2)生产工艺(2 分)。采用的生产技术、生产模式、管理方法达到全省先进水平的记 2 分,一项达不到扣 0.6分。(3)经营水平(3 分)。畜禽的料肉比(蛋、奶)、出栏率(产蛋率、产奶量)、产品品质(肉、蛋、奶)等主要生产指标达到国家级示范场标准的记 3 分,一项不符合扣 1 分。(4)示范效应(3 分)。获无公害认证证书的记 1 分,没有的不记分;获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或市级以上(含市级)示范企业或先进称号的记 2 分,没有的不记分。三、考评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