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管理制度.pdf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财产管理制度.pdf(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总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1、在校长、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总务处全面事务管理、协调;2、分管财务工作,负责学校各项报销的审核;3、做好学校经费的预算,管理全校资产;4、管理学校资产,负责用品采购审批工作;5、负责学生学费收缴、贫困助学、代办费“多还少补”工作;6、负责学校各类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总务处副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校安工程;2、校出租店面管理。总务处主任助理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临时工;2、负责全校教师房改工作;3、负责校园卫生及绿化、美化校园;4、负责做好负责水电管理及校内零星修缮;5、做好各种集会和突击性活动的服务工作。总务处主办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日常采购及政府采购的上报审批事
2、务;(刘)2、负责领取上级调拔的物资;3、协调自行车管理;(可)4、全校复印和印刷工作管理。(刘)总务处职员 1、负责管理校园广播及听力系统;(刘外出,潘)2、负责校园卫生及周末卫生大扫除的检查;(潘)3、负责教室财产管理和登记(除多媒体设备);(潘)4、办理水电、土地、工商、城建、环保等对外有关业务;5、总务处其他临时工作。总务处职员 1、学校基建工作和校舍信息档案;2、学校食堂检查工作。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各项制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或使用过程不慎造成人为的损失,特制订学校财产管理制度,望师生遵照执行。1、购买物品首先必须教研组及各室财产保管员填写物
3、品申购单,后经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再经校长审批方可购买。2、物品采购必须凭由总务处办理采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采购。3、物品购入之后必须凭有效发票经财产管理员验收之后由总务主任审核,再经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及使用。4、学校财产管理员接到物品发票之后即刻登记物品验收登记簿。5、各专用室加强对本专用室物品的管理及使用,学校管理员应对各部门管理员管理的财产每学期进行检查,平时经常性的指导。6、认真作好教工调离本校后对财产进行审核交接工作。7、学校物品出校门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学校财产私自拿出校门。8、借用学校物品必须凭由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借条方能借用,用后必须及时归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4、。9、学校财产如在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损坏必须经财产管理员核准,经主管领导审批,由学校报帐员开据发票进行赔偿。10、每学期对班级财产使用管理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评比文明班级、先进班级的依据。学校采购制度 1.采购工作以服务于教育教学为中心,采购物品以价廉、质优、物美为原则,做到及时、有效、热忱。2.采购一律凭领导批准的申购单,不得擅自采购。3.设备、大件物品采购须经校领导批准,提前三天把申购单送总务处,以便进行价格论证(由政府采购部门认证),货比三家节约使用资金。审批程序:1)300 元以下:填写申购单由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总务处审核 总务处统一采购 保管室领用。2)300 元以上 10
5、00 元以下及特殊需要的:填写申购报告 由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 填写申购单 总务 处审核 总务处统一采购 保管室领用。3)1000 元以上:填写申购报告 行政会议讨论 校长审批 总务处审核 总务处统一采购或由市采购办统一采购 保管室领用。4大宗物品的采购要列入期初的财务预算,并报上级部门审批,由采购办统一采购。5常用、易耗物品按申请内容的要求采购,采购时间一般在三至五日以内,量大需备有存货的物品(如文印纸张等)须提前三天采购,以防急需供应不及。6采购的物品一律经财产保管员验收、登记,办理入库手续后方领取。财务室报销秩序暂行条例 (1)我校报帐时间为每周二上午,要报销的教职工必须在上周三上午或上周
6、四上午将所有手续办齐后交财务室,逾期只能待下周报销。(2)现金或转帐报销程序:物品及正式发票总务处盖报销专用章保管室验货签字总务处主任签字分管领导签字财务室。(外出考察,学习等差旅费报销必须附上相关审批文件和考察报告,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住宿费用、市内交通费用等一律按市教育局及市属学校旅差费开支规定标准报销。(3)借款,预付款项(事先未见发票)必须附有相关真实的文件材料,经手人应自觉填写好预付款项申请单,待发票取回后按(2)条款办完手续交予本室人员进行冲帐处理,事后未将发票及时送达本室的后果将由经手人自行负责。(4)若为现金发放的报销领取,本室仅负责现金的总额发放,不负责现金的明细发放,经手人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校 财产 管理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