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章程示范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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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法人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教育机构除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填写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举办者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的目的】第四条 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并自觉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广州市民政局或广州市某区、县级市民政局】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镇街村居).【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住所所在的区或县级市】第二章举办者、开办
2、资金和业务范围第六章本单位的举办者。本单位的注册资金:元;出资者为:(一),出资金额:元;(二),出资金额:元;()。【根据实际填写】出资者对投入本单位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不享有任何财产权利。本单位举办者、注册资金发生变更,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重新明确举办者、注册资金及出资者。第七条 本单位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二)推荐理事和监事;(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根据实际填写,可增补】第八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一);(二);(三);().【根据实际填写,须与成立登记申请书表述一致】本单位开展相关业务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须向政府有关部
3、门申请许可、审批或备案的,应先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展。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第九条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本单位由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根据实际填写,不少于 3 人】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根据实际填写,不超过 5 年】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第十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一)修改章程;(二)业务活动计划;(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六)决定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七)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确认由主要负责人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所长、副主任
4、等)及财务负责人;(八)罢免、增补理事;(九)内部机构的设置;(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一)变更名称;(十二)从业人员的工资报酬;()。【根据实际需要,可增补】第十一条理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填写,不少于 2 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一)理事长认为必要时;(二)1/3 以上理事联名提议时。第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 1 名,副理事名。【根据实际需要填写】理事长、副理事长由理事会以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第十三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
5、权范围.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应由 1/2 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无记名 1 人 1 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监事审阅、签名;对会议决议投不赞成、弃权票或持异议的,可以不签名或签署本人意见。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理事会记录、会议纪要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以及举办者、出资者有权查阅。第十六条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
6、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十七条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必要时,可以在理事长的授权委托下,行使有关职权。第十八条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理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的决议;(二)组织实施单位年度业务活动计划;(三)拟订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四)拟订内部管理制度;(五)提请聘任或解聘本单位副职和财务负责人;(六)聘任或解聘内设机构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可增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如未进入理事会的,应当列席理事会会议。第十九条本单位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为人,并推选1 名监事长作为召集人。【根据
7、实际需要填写,不少于 3 人】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二十条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中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产生和更换。监事会中的从业人员代表由单位从业人员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理事、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本单位财务;(二)对本单位理事会、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三)当本单位理事会、负责人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根据实际需要,可增补】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和重要行政会议.第二十二条监事会会议实行无记名1人1票制.监事会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
8、表决通过,方为有效.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理事长在任期内辞去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理事长的,理事会应在 30 日内提前换届,按本章程规定重新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也可召开理事会表决产生新的理事长.本单位副理事长、理事在任期内辞去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职务的,可由理事会决定增补;监事会成员在任期内辞去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职务的,可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监事产生方式增补。除理事会换届外,上述增补的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任期为上届理事会未尽任期.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可以由举办者、理事长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经本单位理事会表决通过,由担任法定代表人。【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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