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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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颁布时间】【实施时间】【颁布部门】国家标准局【正文】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 GB 16330-1996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of factory for 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1 围 本规规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企业的水源及卫生防护,建筑设计与设施,卫生管理,生产过程,贮存和运输等方面的卫生要求。本规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生产企业。饮用纯净水及其他瓶装(或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参照执行。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2、,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4789-94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GB 7718-19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8537-1995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J 73-84 洁净厂房设计规 3 水源与卫生防护 用于加工的水源水必须是经国家及授权委托的省级以上的审批机构根据GB 8537 批准的饮用天然矿泉水。卫生防护区 第一卫生防护区在泉(井)外围半径 15m 围,必须设置隔离墙。该围应由厚度为 20cm 以上的水泥封面,并有一定坡度向外排水。取水点有封闭式建筑物,并有专人管理。该围严禁无关的工作人员居住或逗留;不得放置与取水无关的设备或物品,禁止建造与矿泉水引水无关
3、的建筑物;消除一切可能导致矿泉水污染的因素。第二卫生防护区在泉(井)外围半径 30m 围,不得设置居住区、厕所、水坑,不得堆放垃圾、废渣或铺设污水管道,严禁设置可导致矿泉水水质、水量、水温改变的引水工程,严禁进行可能引起含水层污染的经济工程活动。中华人民国卫生部 1996-06-19 批准 1996-09-01 实施 GB 16330-1996 第三卫生防护区其防护半径应大于 100m,在该围,禁止排放工业、生活废水,严禁使用农药、化肥,并不得有破坏水源地水文地质条件的活动。上述各级卫生防护区界必须设置固定标志,其围可根据水源地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卫生状况适当扩大。4 矿泉水采集
4、的卫生要求 对于人工揭露型管井或天然出露型泉均应按允许的开采量开采;对于天然出露型矿泉水应当在清除泉口周围风化残积层和污物基础上建立密闭的自流式建筑物以防止天然因素或人为因素造成的污染。采水设备的设计采水能力应当与允许的开采量相匹配。如没有贮水设备,应根据每日灌装量合理设计,以尽量缩短贮水时间;要密闭并且易于放水和清洗,避免形成死水层。采水设备、输水管道及贮水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清洗,消毒。5 工厂设计与设施的卫生要求 设计 凡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程项目中有关食品卫生部分均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矿泉水厂应将本厂的总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流程;水源水、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以
5、及其他有关资料,报省级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备查。选址 厂址应选在矿泉水水源附近且地势高燥,交通方便,不会受洪水侵害的地区。厂区周围不得有粉尘、烟雾、灰沙、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得有昆虫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生产区建筑物与外缘公路或道路之间应有 1520m 的防护地带。布局 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建筑物、设备的布局与工艺流程要衔接合理,建筑结构完善,能满足生产工艺和质量卫生要求。生产区域布局要顺应工艺流程,减少迂回和往返,避免人流物流混杂交叉。道路 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清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路面平坦,不积水。绿化 厂房之间,厂房与道路之间应设绿化带。厂区的裸露地面应进行
6、绿化。厂房与设施 GB 16330-1996 生产加工和贮存场所的配备和使用面积应当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生产车间人均占地面积不得少于(不包括设备占地面积)。地面应使用不渗水、不吸水、无毒、防滑材料铺砌,地面应无缝隙,易于清洗和消毒。地面应有适当坡度(以%为宜),并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墙壁应选用浅色、防霉、防渗透、无毒的材料铺砌或覆涂,表面应平整光滑、便于冲洗消毒。顶角、墙角、地角呈弧形、防止污垢积存并便于清洗。天花板应选用不吸水、表面光洁、防霉、防渗漏的浅色材料覆涂或装修,要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能起到减少凝结水滴落的效果。门窗应严密,采用不变形、耐腐蚀的材料制成。如果有窗台应下斜 45 度
7、。门窗必须设有效的防蚊、蝇、虫设施。门应能自动关闭且闭合严实。通风设备 车间必须安装通风设备。其气流流向应避免从非清洁区域流向清洁区域。通风口必须安装易于清洗、更换的耐腐蚀防护罩,进气口必须距地面 2m 以上,并远离污染源和排气口。采光、照明 车间或工作面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加工场所工作面的照度不应低于 220 勒克斯;其他场所不应低于 110 勒克斯。车间安装在生产线上方的灯具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以防灯具破碎而污染食品。车间的架空构件和滑槽等必须便于清洁,能防止积尘、凝水和生霉。清洗(瓶、盖)车间和灌装车间 清洗及灌装车间应密闭并设空气净化装置、空气温度调节装置和空气消毒设施。应采
8、用合理的机械通风设施,确保气流从清洁区流向非清洁区。清洗车间应为 10 万级洁净厂房,灌装车间应为 1000 级洁净厂房,或全室 10000 级,生产线局部 100 级。洁净厂房的设计与建造应符合 GBJ73-84 洁净厂房设计围的要求。清洗及灌装车间的温度应控制在 1527之间,湿度以控制在 50以下为宜。灌装车间的建筑结构及部设施应能防潮、防尘、便于清洗消毒。洁净车间入口处应分别设有人员和物料的净化设施。废水、废物排放系统 必须设有废水、废物排放系统。所有废水排放管道(包括下水道)必须能适应废物排放高峰的要求,且建造方式应避免对矿泉水的污染。将废物从厂区清除之前,应设有密闭式废物贮存设施,
9、其设计应能防止有害 GB 16330-1996 动物、昆虫的侵入,并且避免对天然矿泉水和厂区环境的污染。设备、工器具和管道 凡接触灌装用矿泉水的设备、工器具和管道,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和不至于改变原天然矿泉水水质的材料制作(宜用不锈钢材料),表面应光滑、无吸附性、无凹坑、无剥脱、无缝隙。与灌装用矿泉水接触的设备、管道应边角圆滑,无死角,无盲端,不易积垢,不渗漏,便于拆卸、清洗和消毒。灌装用矿泉水输送管道应设排污阀或排污口,便于清洗排污和消毒。灌装用矿泉水与其他生产用水的输送管道和设备应彼此间完全分开,无交叉接触。不同用途的供水管道应涂以不同的颜色,以示区别。卫生设施 洗手消毒设
10、施 洗手设施应分别设置在车间进口处和车间适当地点,其开关应采用非手动式,龙头按每10 人一个设置,并不得少于 2 个。洗手设施还应设有免关式洗涤剂和消毒液的分配器和干手装置(热风、消毒纸巾等)。生产车间进口处必须有与通道等宽,长以上的鞋靴消毒设施。设备和工器具消毒设施 生产车间应配置设备和工器具的消毒设施。设备和管道的清洗消毒建议使用 CIP 洗消系统 1)。更衣室 必须设有与职工人数相适应的储衣柜、鞋架。更衣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沐浴室 必须设有与职工人数相匹配的淋浴室,淋浴器按每班工作人员计每 20 人设置 1 个,并不得少于 2 个。淋浴室应设置通风排气设施以保持相对负压,必要时设置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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