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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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转让合同(15篇)技术让渡合同(15篇)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我整理的技术让渡合同,欢迎阅读与珍藏。技术让渡合同1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规定,技术合同认定是指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对技术合同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文本从技术上进行核查,确认其能否符合技术合同要求的专项管理工作,技术让渡合同的认定则是其中一种。一、申请范围(一)技术让渡合同。包含专利权让渡合同、专利申请权让渡合同、专利施行答应合同、技术机密让渡合同。(二)其他合同的标的中明显
2、含有技术让渡内容,其技术交易部分能独立成立而且合同当事人单独订立合同的,能够就其单独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三)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按技术让渡合同认定登记。以技术让渡为内容的技术承包合同,可根据承包项目的性质和详细技术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并予以认定登记。(四)当事人就植物新品种权让渡和施行答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让渡与答应订立的合同,按技术让渡合同认定登记。二、申请材料(一)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能够要求当事人一并出具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二)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本能机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让渡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
3、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受权证明。(三)其标的牵涉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利证书复印件。(四)其标的牵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能够提示当事人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明的复印件。三、申请要求(一)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让渡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当事人为法人的,应当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受权的人员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天然人的,应当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有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印章不齐备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二)其技术
4、标的或内容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迫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三)合同标的牵涉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答应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产答应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四、认定条件(一)一般条件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把握的技术结果,包含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机密及其他知识产权结果;2、合同标的具有完好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良的技术方案;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二)假如合同标的为技术机密的,该项技术机密应同时具备下面条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2、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3
5、、具有实用性;4、权利人采用了保密办法。技术机密能够含有公知技术成份或者部分公知技术的组合。但其全部或者本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能够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该认定为技术让渡合同。(三)不认定登记为技术让渡合同的情形1、合同下列重要条款不明确的,不予登记:(1)合同主体不明确的;(2)合同标的不明确,不能使登记人员了解其技术内容的;(3)合同价款、报酬、使用费等约定不明确的。2、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记。3、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要求当事人补正后从新
6、申请认定登记而拒不补正的,不予登记。4、合同条款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阻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不予登记:(1)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的;(2)一方强迫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获得的科技结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的:(3)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的:(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务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机密的。5、合同标的为进入公有领域的知识、技术、经历体验和信息等(如专利权或有关知识产权已经终止的技术结果),或者技术机密让渡未约定使用权、让渡权归属的,不该认定为技术让渡合同。以上合同标的符合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效劳合同条件的,可由当事人补
7、正后,按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效劳合同从新申请认定登记。6、合同标的仅为高新技术产品交易,不包括技术让渡成份的,不该认定为技术让渡合同。随高新技术产品提供用户的有关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业性讲明材料,也不属于技术结果文件。技术让渡合同2合同号:_签订日期:_签字地点:_一九_年_月_日前言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签订。甲方为:中国公司合同工厂:中国厂(下面简称甲方)乙方为:国公司(下面简称乙方)第一章合同内容1.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作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1.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作,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
8、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1.3乙方负责布置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用有效办法使甲方人员把握制作合同产品的技术,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1.4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效劳。详细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1.5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1.6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1.7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详细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1.8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第二章定义2.1合同产品指本
9、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2.2蓝图指乙方制作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作图样,材料规范及另件目录等的复制件。2.3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需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2.4标准指为制作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取和制订的标准。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让渡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作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
10、,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2.7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第三章价格3.1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3.1.1入门费为美圆(大写:美圆)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让渡费和技术培训费,包含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3.1.2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3.1.3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
11、方全部提成费的%(百分之)。返销的产品应到达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条件4.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圆支付。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国银行和国银行办理。假如乙方向甲方归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银行和中国银行办理。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4.2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4.2.1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美圆(大写:美圆)。(a)由乙
12、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根据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归还金额美圆。(b)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c)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d)国政府当局出具的答应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以为不需要出口答应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答应证的证明信一份。4.2.2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圆(大写:美圆。)(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d)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4.2.3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
13、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圆(大写:美圆)。(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d)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已交付完毕的证明正副本各一份。4.2.4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圆(大写:美圆)。(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注:假如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4.3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证合格后按下述办
14、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4.3.1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假如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用正确的办法。4.3.3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a)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b)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c)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4.3.4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
15、计算提成费。4.4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第五章技术资料支付5.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5.2乙方应在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5.3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5.3.1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需发出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能够分批交货。5.3.2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需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5.4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5.4.1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周内,乙方
16、必需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蓝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能够分期交货。5.4.2第二阶段开始后的周内,乙方必需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5.5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a)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b)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具体清单一式二份。5.6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5.7交付技术资
17、料应具有适于远程运输,屡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巩固包装。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a)合同号(b)运输标记(c)收货人(d)技术资料目的地(e)重量(公斤)(f)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5.8每箱内应附有具体装箱单一式四份。第六章技术资料的改良和修改6.1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设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需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点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6.2甲方必需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6.3合同
18、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良和发展,都应互相免费将改良,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6.4改良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良,发展的一方。第七章质量验收试验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作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假如需要,可以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反复试验,乙方负责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加入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详细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
19、执二份。7.3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用办法,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7.4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加入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7.5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遇的直接损失,并采用办法消除缺陷,加入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履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履行
20、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良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第八章“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8.1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8.1.1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布置销售(销售,分配网包含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布置,则甲方能够自在出口,但是,甲方必需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8.1.2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含的地区,甲方能够自在销售。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含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预。为维修中国出
21、口的主机,甲方能够自在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8.3在合同期间,甲方能够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国厂制作。商标答应证应由甲方和公司单独签订。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需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需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良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断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能够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第九章保证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
22、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良,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9.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好的,清楚明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9.2.1“完好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9.2.2“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作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9.2.3“清楚明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9.3假如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需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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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技术转让 合同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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