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林长制工作汇报集合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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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乡镇林长制工作汇报集合8篇第1篇: 乡镇林长制工作汇报 南港镇位于舒城县西南,省级森林城镇,辖19个村街,人口5.3万,国土面积128.92平方公里,林业用地面积10.3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0.2万亩,区划省级公益林面积8.9万亩,森林覆盖率53.5%。为落实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制,构建起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山林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努力让南港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环境更优美。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镇结合实际,迅速行动,稳步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现将我镇近期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抓好镇村两级林长月巡林工
2、作 我镇共有镇村两级林长21位,共巡护管辖着全镇10.3万亩森林资源。每月不少于三次巡林中,两级林长都能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提高了林业管理力度和水平。 二、抓双增足林业经济发展 为全面完成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2023年我镇完成植树造林约560亩,其中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90亩,结合两个森林村庄创建、206国道省级改造、畅通工程等项目的实施,共完成9.5公里的道路绿化,使道路绿化率达到90%以上。同时高质量完成了中央财政森林抚育5500亩,省级森林抚育示范片1500亩,退耕还林抚育6500亩,一般森林抚育4000亩。 三、实施生态保护工程,在管绿护绿上见成果。 1、今年在4-9月份我
3、镇根据县林业局统一要求,分别开展了绿盾执法专项行动和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止目前对两起非法占用林地,两起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规范了使用林地使用程序和林木采伐审批工作。也挽回影响,保证了森林资源安全。毁林案件数量直线下降。 2、加强对镇域范围内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镇所有古树进行了挂牌保护,建立古树名木管理台账,对二级古树和三级古树,我镇已向上级林业部门申请专项修复保护资金。目前,已完成修复保护古树6株。 3、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我镇在2023年强化了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检测防治工作。在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为严格火源管理,山区各村在主干道路
4、口设置有防火检查站19个,150名生态护林员巡林不间断,死看硬守,全镇没有发生1起1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为有效防控松材线虫病的发生,我镇在2023年初对全镇山场范围内枯死松树进行了全面采伐清理,共清理枯死松树221.18吨,坚决遏制住松材线虫病的发生蔓延。2023年9月份普查时,基本查清现有枯死松树状况,全镇新枯死松树28株。 4、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发挥林业产业的示范带动作用。东衖村油茶种植基地建设,花园村林下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等,增加了集体经济和参与农户的经济收入,同时还在当地起到很好示范带动作用。 5、抓旅游,在活绿上谋发展。我镇有舒城县八大景之一的鹿起晴岚,现今有增添了仙女寨森林生态康养
5、旅游区。抓好旅游产业,做好旅游服务业,提高当地群众经济生活水平,真正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第2篇: 乡镇林长制工作汇报 根据市林长制办公室池林长办(2023)2号关于开展池州市2023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的通知要求,我办组织相关单位,对照池州市2023年林长制实施情况考核细则,逐项自查评分,收集佐证材料,经自查自评,我县2023年度林长制实施情况综合考核自评为103分,现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林业保护发展决策部署实施情况,自评得15分。 1、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编
6、制了安徽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和安徽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等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完成了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溶洞群国家地质公园和石台溶洞群风景名胜区,杉山、目连山省级森林公园,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的范围勘界;完成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的编制,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评估论证会,县政府向市政府报送了石台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为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态资源监管,我局成立全县自然保护地以及林地、湿地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自然保护地等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领导协调督导推进,严查自然保护地突出生
7、态环境问题。 2.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皖发202332号),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12月18日召开了二次县级林长会议,及时调整充实了县级林长会议成员,明确了县级林长联系乡镇林长制改革工作及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重点时段县林长办提示县级林长开展专项督查,县级林长深入联系乡镇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开展督查指导,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责,配合县级林长开展督察工作,发挥部门优势,形成合力,助推林长制改革发展;2023年5月,县林长办对全县乡镇和县直单位实施林长制改革工作进行了考评,得分列入乡镇和县直单位党建、政府绩效综合考核;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及时
8、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皖办发202322号),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全年发放公益林补偿资金1242.04万元,其中国家公益林补助资金962.74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助资金279.3万元,上报符合补偿条件的公益林84.16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65.54万亩,省级公益林18.62万亩;积极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符合条件的流转项目在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林区道路建设纳入四好农村路规划,国有林场仙寓山管理站、黄沙坑管理站2023年度林区道路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积极为林业投融资提供服务,劝耕贷等工作稳步推
9、进,通过林权流转、扶持新兴林业产业等措施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林业。 二、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自评得5分。 1、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加强,根据人事调整等情况,县林长办下发了关于更新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数据的通知(石林长办20236号),及时完善、更新林长档案信息; 2、组织制订了县、乡级森林经营规划,2023年度林业生产和森林资源管理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3、编制了石台县2023年度林业科技服务实施方案,组织林业科技人员开展各项科技活动。全县54名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包括林业专家)深入重点村、组及林业公司、企业及大户开展科技活动,普及林业技术,为林长提供服务,县经信局安排6名林业科技工
10、作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汪涛同志获石台县最美科技工光荣称号; 4、森林公安转隶后,县公安局及时研究制订了一林一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由乡镇派出所长担任本辖区内林长制警长,县公安局加强与林业、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协作,加强信息互通、线索互查、资源互享,形成联动联勤工作机制,加大对涉林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2023年先后配合林业部门现场执法、辖区各派出所配合乡镇政府制止非法涉林活动50余次,侦办涉林案件9起,打击滥砍滥伐、非法猎捕取得阶段性战果。 5、2023年度,全
11、县共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1025名,建立健全县、乡、村、组、护林员五级护林网络体系,人均管护面积1700亩,实现了全县175万亩集体山林管护全覆盖。开展各类岗前培训1100人次,进一步提高护林员履职尽责能力。2023年3月,石台县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核查工作的通知(石林办202320号),针对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23年脱贫攻坚反馈贫困户长期外出务工却被聘为生态护林员的问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乡镇自查与县级核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了生态护林员作用。七都镇黄河村沈亚志当选安徽省最美生态护林员称号。全年累计发放
12、生态护林员管护补助782.83万元,实现了林业生态扶贫精准管理,助力我县脱贫攻坚。 三、示范区先行区建设情况,自评得10分。 1.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319号)和池州市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池办发202310号,县林长办结合石台县实际,初拟了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各乡镇、县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形成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送审稿),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后,县委办、县政府办以石办发(2023)9号文件印发各地执行,为我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
13、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2、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根据安徽省林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建设的通知和池州市林长办关于加快建设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的通知要求,以全面推行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为重点,县林长办制订了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打造示范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石台样板。 四、示范区及先行区的改革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情况,自评得19.5分。 2023年石台县以石台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石台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建实施方案为抓手,着力
14、推动林长制改革工作,示范区先行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我县森林康养、林业扶贫合作、涉林刑事案件补植复绿等三项工作作为典型案例上报,其中石台县扶持发展造林合作社积极参与林业生态修复案例在池州日报发表,我县林业碳汇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石台县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林业碳汇资源项目开发合作合同,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石台县成立独立的法人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协议,石台县成立了石台县兴林碳汇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6月1日完成工商注册),负责取得全县各林权所有人的授权,与广州市广碳碳排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林业碳汇,负责碳资产分割、管理、交易、收益分配等工作,省林业局、
15、池州市林业局网站对石台县碳汇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情况,自评得1.5分。 2023年7月,根据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开展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划成果核实工作的通知(林资函2023177号)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全省核实工作方案要求,组织技术人员66人,对全县公益林和天然林开展了外业核实工作,并将技术人员外业核实数据运用ARIGIS逐一将小班落到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形成公益林和天然林核实数据库,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省林业局,并顺利通过省规划院和华东院质检。 2023年,累计发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537.3万元。 六、森林资源保护情况,自评得3分。 2023年度我县森林覆盖率84.6%;全县
16、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660万立方米。 省局下发石台县疑似变化图斑累计561个,经核查,共发现违法图斑36个,全县共办结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5件。其中,林业行政案件20起;刑事案件15件。共行政处罚17人次,行政罚款20.7066万元。共行政问责1人次。另有一起因调查人员误判实际为有证图斑,经请示省局作销案处理。 七、自然保护地管理情况,自评得1.5分。 我县严格自然保护地管理,各项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石台管理站和秋浦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制订了一区一策保护方案,按要求落实一区(园)一册档案管理;牯牛降自然保护区已制定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方法,按要求安排防火值班,制定和落实
17、了应急保障措施。 2023年度我县无自然保护地整改任务。 八、野生动植物保护情况,自评得2分。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方案(皖政办秘202358号),我县成立了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印发石台县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实施方案。按省、市确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核实底数,全县需要退出人工繁育和处置养殖野生动物的对象有3家,共支付补偿资金10.55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1671万元,市级财政承担3.1671万元,县级财政承担4.2228万元。补偿资金已全部支付到养殖单位和个人。 积极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
18、野猪非洲猪瘟监测预防表每天上报,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情况统计表每周上报。 九、湿地保护修复情况,自评得1.5分。 石台县湿地保护率为61.61%,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般湿地名录由市林业局发布(池林函2023112号),石台的庆丰水库被列入湿地名录。 十、古树名木保护,自评得0.5分。 我县一、二、三级古树保护名录已公布,所有古树都实行了挂牌保护,2023年投入资金63万元,完成了20棵一级古树的修复、8棵县级古树修复。 十一、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自评得6分。 2023年造林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全县完成成片人工造林797亩,其中新增造林297亩,更新造林500亩,任务完成率266%;完
19、成森林经营244131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任务52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森林抚育任务192131亩(任务完成率195%);完成封山育林30000亩,其中长防林工程封山育林2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省级封山育林10000亩;完成退化林修复60000亩,任务完成率100%。 十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实施情况,自评得3.5分。 2023年度我县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应完成人工造林500亩,其中,城镇周边绿化提升100亩,景区周边绿化提升200亩,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150亩,房前屋后绿化面积50亩(折合面积);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
20、提升4.6公里;创建省级森林村庄8个。 全县共完成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城镇周边、景区周边、村域范围内绿化提升人工造林512亩,森林抚育1500亩,退化林修复800亩;公路绿化提升56公里。完成8个省级森林村庄规划方案编制及组织实施、自查验收等工作。 十三、林木良种使用率情况,自评得0.5分。 2023年我县新造经济林、用材林全部使用良种,良种使用率超过85%。 十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情况,自评得4分。 1、2023年年度四率目标管理指标全面完成,成灾率1.08、无公害防治率100%、测报准确率95.86%、种苗产地检疫率100%,符合市林业局下达的管理指标要求,全面达标。 2、松材线虫病防
21、治显成效。境内死亡松树发生情况有好转,小河疫点疫情得到遏制,与黄山市毗邻乡镇等重点治理区的生物隔离带基本建成,牯牛降重点预防区联防防控格局已经形成。全县的松材线虫病疫木源头管理成效明显。 3、有效组织舞毒蛾应急防治降低了防治区域的舞毒蛾虫口密度,防止了大面积灾情发生,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舞毒蛾来年继续猖獗趋势,且虫害发生区的阔叶林已全面复绿。 4我县松材线虫病、舞毒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历经省市督查检查1次、明察暗访1次,接受社会监督,未发现存在病虫情监测数据严重不实、除治质量不达标等问题,未发生因此被省级以上部门约谈。 十五、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自评得4分。 2023年度我县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
22、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健全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级负责人包组、组包户、户包人、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六级包保责任体系;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城乡居民遵章用火、文明祭祀,全县人民森林防火的自觉意识普遍增强;组织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治理行动,严格执行政府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全县森林火灾零发生。 十六、林业执法工作情况,自评得2分。 今年七月份森林公安队伍整体转隶,新森林法取消木竹外运和运输检查制度,全县涉林行政案件的查处面临新问题、新挑战。面对新时期形势的变化,石台县林业系统整合执法力量
23、,组建以木竹检查站为班底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执法责任和范围,划定各木竹检查站具体日常执法辖区,遇到重大复杂案件时,由县局统一调配执法力量,实行专案专办。相关执法承办机构由县局内设职能股室依照各自职能承担,局办公室负责执法必要设备、工具等后勤保障,局财务股负责将行政执法经费纳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一年来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28起,移送林业刑事案件3起,有效地维护了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十七、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自评得8分。 2023年度石台县林业生产总值370877万元,比上年度增长4%,增幅高于全市增幅平均值;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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