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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常态下中小企业民间融资的现状及对策研究自-在河南考察时提及“新常态以来,其呈现出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结构优化升级,从要素驱动、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的趋势。我国重型研究,轻基础理论研究,对民间的理论研究和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新常态下,我国运行仍面临困难和挑战,出现经济增长动力与经济下行压力并存的情形,且中小难的问题日益突出。另外,民间融资逐渐成为中小最为重要的融资方式之一,因此,研究新常态下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对于认识新趋势,适应新变化并最终抓住新机遇具有现实意义。一、新常态下企业融资的剖析(一)融资规模下降,伴随资金需求上升一方面,经济新常态下,伴随着防治大气污染的宏观政策背景,我国经济转型
2、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推进,使加工制造、工业生产等传统落后企业陷于发展困境,保持原有业务前景堪忧,对未来发展的预期减弱,从而使得企业扩大生产规模的意愿下降。调查显示,全国39.4%的企业家认为宏观经济“偏冷;企业家信心指数为60.6%,比上年降低了1.5%。另一方面,后危机时代来临,经济下行压力增加,而人力成本增加,维持正常生产急需大量流动性资金。从企业数量上看,由于政府改革企业登记制度,2014年前三季度新增企业数量较2013年增长60%以上。总体上说,浙江省近年来小微企业在的贷款总量稳步增长,在所有的贷款中占比持续增加,覆盖面也不断扩大。据,截止至20
3、15年9月末,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达到22.54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总量的23.06%;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加1.84万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58%,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小微企业贷款户数1183.32万户,较年初增加38.74万户,较上年同期增长7.40%。如图1所示:(二)央行五次降准降息,民间融资渠道变窄2014年,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维持在7%附近。为此,政府实施了积极地政策,通过加强货币政策的灵活性和针对性扩大内需。2014年年底至2015年,央行五次降准降息,三次“双降,意使更多资金流入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实现“稳增长,这使得居民储蓄收益进一步降低,因此许多者甘愿冒风险而投身民间借贷
4、的队伍。同时,受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与正规机构信贷指标的影响,小微企业贷款再次受到限制,但由于日益增加的融资需求,只能转向民间金融市场。部分担保、投资平台等中介机构许以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转借给企业及个人,从而非法获利。2013年以来浙江省各地的民间资本运作出现了大量的“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跑路、“失联等案例,导致民间资本的风险偏好逐渐降低,公共的风险意识显著增强,资金供给规模继而降低,民间金融渠道持续变窄。二、新常态下民间融资的突出问题(一)民间融资利率高、期限短目前,小微企业存在诸多的局限性,如金融信息掌握不及时、资产抵押能力弱等,难以从银行获得借贷资金;同时,对于银行金融机构,
5、面临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需要付出大量人财物力来对接企业,带来人工成本和审核时间增加,因此民间借贷成为小微企业必不可少的一种融资方式。人院在规定对民间借贷的处理方法时提到:民间借贷的利率略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最多不超过利率的4倍。实际上,超过央行规定利率4倍的民间借贷利率占到很大比例,这使大部分小微企业陷入了窘境,并且还要承担着融资高昂成本的重压。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随之产生的担保其实是“地下钱庄,不具有合法规范的产权。许多拥有资金的融资者先将家庭财产抵押在银行,拿到贷款后再通过放贷获利,这些人其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融资平台的作用。因为无序集资、过度担保、过度投资,这些个人与企业
6、根本无法满足产权制度的基本要求,如果在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造成整个资金链的断裂,所以一般民间融资的期限比较短。(二)缺乏适用的法律法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民间融资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合法地位。在实际操作中,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实行与民间融资的发展形势变化相去甚远。随着民间融资逐渐由直接融资向间接融资转变,企业之间借贷活动大量增加,对于这类民间借贷,法律奉行“不禁止、不保护的原则,很容易形成法律的空白。其次,现行法律对非法集资界定模糊,对民间融资行为的规范缺乏统一性和衔接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是非
7、法金融业务活动;而最高人院在(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问题批复)中指出:“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可见,法律文件中的内容不一,这会导致相关部门不能很好地区分,易出现“一棍子打死的局面。(三)民间融资的监管不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民间融资与正规金融机构两者关系已经密不可分,难以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民间融资中介机构的大部分业务是放贷给个人或企业,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然后个人或企业再从银行贷款偿还民间借贷,实现信用增信和降低利息支出的双重目标。当前我国民间融资机构按工商企业对待,采取的金融监管措施是“单线多头,即金融的监管权集中于中央
8、,地方并没有独立的监管权。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但其制定的保守利率远远小于民间的实际利率,实际上并不了解民间融资的真正情况,更不要说对民间融资进行有力地监管了。银监会仅能监管国家正式颁发了正式牌照的金融机构,无牌照运行的民间金融机构则在监管之外。另外,民间融资主要投放于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造成借贷市场不均衡,贷款利率上涨,借贷双方相分离,出现金字塔式的资金集中,加剧了民间融资的风险。三、保障民间融资和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对策(一)国家宏观层面1.制定和完善法规政策目前民间融资作为我国中小企业筹资的重要渠道,却被认为是“灰色地带的重要原因是缺乏相关的法律体系,以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为此
9、一方面需要加快建立民间金融的法律体系,明确民间融资的合法地位。颁布专门的类似(民间融资法)及配套的法律法规,并规范民间融资与非法融资的界限,明确民间融资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其保障措施,逐步将民间融资规范化、公开化、法律化,纳入主流金融体系。另一方面,完善民间融资监管体制。树立分类监管的理念,采用“双线多头的监管模式。由静态监管转向动态监管、由事后处罚转向事前防范、由机构监管转向功能监管,时刻关注、控制和化解民间金融机构的风险。民间融资中介机构,如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应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整顿的原则,明确主管部门的权责,完善风险问责机制。2.加快金融改革创新一方面要建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
10、融资的金融机构。在现有的条件下以商业银行为基础创新民间融资组织形式。即根据银行已掌握的客户信息,搜寻合适的预贷款企业,放出手中的资本。另一种方式是创新金融机构,以民间资本的社会关系为基础,组建民间的相同行业或同一地域的融资机构,加快创新,延伸借贷双方资金供需链。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减少信息不对称。政府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做好牵线搭桥工作,鼓励并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地利用P2P借贷、众筹、大数据金融等网络融资渠道。同时,引导互联网金融机构积极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探索出一条以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为支持,商业银行体系为依托,政府监管为导向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融资新模式。3.构建风
11、险防范与补偿机制民间金融与正规金融相比存在更大的风险隐患,这就要求我国必须建立民间融资的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对于资金需求者,就要考察借款人的身份、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及抵押或质押物品等基本信息。对于资金供给的风险防范,就要预测民间融资行为风险的大小,在融资发生前审核的工具及手段以及控制措施等。此外,还要明确民间融资行为双方主体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对于风险补偿机制,企业或个人可以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或者类似于存款的制度,甚至可以为贷款进行投保,来保障投资者利益。(二)企业微观层面1.优化企业内部,提升企业融资能力要良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完善企业自身是关键。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缺乏竞争力,经营
12、与管理不完善,缺乏竞争能力,无法在市场中发展扩大,影响融资的金额与效率。这需要中小企业做到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并构建合理的组织结构,提高管理水平;要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做好企业内部协调工作;塑造守信、进取的企业形象。2.加强内部信用建设,提高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企业的信用体系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更是企业自身的问题。企业关注产品竞争优势的同时,要兼顾企业良好形象的树立与信用的建设。鉴于大部分的民间融资都是靠圈内口碑或熟人介绍,因此要发掘与培养融资人才,从而提高还款能力,加大风险防范能力。企业高管应分析投融资的可行性,不盲目融资、不非法集资,企业平时应通过采取建设信用、规范和健全财务的规章制度、
13、加强金融法规学习等方式,树立有债必偿、有口皆碑的良好形象。3.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集群区建设加快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根本途径。首先,企业应加大在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在留住核心员工的同时,吸纳外部优秀人才,强化公司团队。通过人才培养、科研投入等把自身产品和服务做好、做精。最后,利用区域经济,推动企业集群和集约化发展。鼓励行业的龙头企业与优势企业对相关企业进行联合、并购、重组等措施,提升产业集中度;同时企业可以利用大量现存的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团体,建立有效的规范,协助政府进行民间融资渠道的管理,更进一步可以在协会牵头下,发挥集群融资的作用。中小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发展力量新常态下,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迫在眉睫。伴随着后金融危机,浙江宏观融资利弊参差,中小企业民间融资又呈现怎样的现状,对此应采取何种措施值得我们深思。本文主要剖析了经济新常态下,企业融资的宏观环境,探讨了民间融资利率高而期限短;法律法规不适用不统一;融资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并从国家宏观层面与企业微观层面提出建议。一方面,国家应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的民间融资,制定和完善法规政策,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构建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另一方面,企业自身应优化企业内部管理,提升企业融资能力;加强内部信用建设,提高抗风险能力;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加快集群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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