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问题与策略,行政法论文.docx
《规范性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问题与策略,行政法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规范性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问题与策略,行政法论文.docx(1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规范性行政文件合法性审查问题与策略,行政法论文摘 要: 行政机关制定牵涉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政策应当获得法律的受权,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一经施行势必影响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权利义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拟定的行政管理措施需要于法有据。制定程序合法正当是保障内容合法的基础,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可保障权利与权利的博弈平衡,有效制约公权利,维护公众利益。通过合法性审核,确保主体、权限、程序、内容、形式合法,使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存在的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本文关键词语: 规范性文件; 合法性审核; 运行机制; *指出, 要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
2、新,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从实际出发,及时制定一些新的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愈加成熟、愈加定型,为夺取中华特点社会新胜利提供愈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1关于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治理,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指出要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将违法的规范性文件依法予以纠正。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是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合法性审核前置过滤违法问题,保障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可行,助推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受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能够依法履行职能。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运行,对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非常必要,而且其致
3、力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从源头上防止行政管理的根据违法,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而全面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法律定位 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本质上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目的在于规范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确保依法行政制度在出台前到达主体权限,内容程序等合法的标准,保障依法行政的制度渊源和行政管理根据合法。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特性 立法法、行政处理惩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迫法、行政诉讼法中均有规范性文件一词的表述。立法法将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的范围。行政处理惩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迫法规定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理惩罚、行政
4、许可、行政强迫等。行政诉讼法中的规定表示清楚规范性文件能够作为行政行为的根据。 推进治理能力当代化必然要用到相应适宜的政策工具。 2 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牵涉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反复适用的公文,一经发布施行,就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规章,不被以为是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但是法治体系的一部分,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能够作为行政行为的根据。 法治的核心是治权,规范和约束公权利尤其是规范和约束权利 ,4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理惩罚、行政许可、行政强迫。部分文件性质能够定位为行政行为的工作流程,拟定的行政管理措施系行政管理性规定,不具有行政强迫力。 二合法性审核介入主体
5、推进依法行政,势必做到国家决策部署在地方顺利落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严格贯彻施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为制度设计原则。行政机关管理地方事务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要落实法律政策,其作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源头根据,制定程序内容等应当合法,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为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受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合法性审核主体为制定机关的承当合法性审核的部门或者内设机构,起草部门将文件稿起草完毕后送承当合法性审核的部门或者内设机构进行审核。 三
6、行政机关内部监督 立法法规定,地方人大有权对地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有的地方规章规定,上级对下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以上监督能够以为,均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之外的,其他主体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外部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性质,更偏向于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一定程度上能够以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属性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的组成部门或者内设机构,依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主体权限、制定经过程序、内容和形式等,进行合法性审核监督,制定机关组成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对制定机关负责,保障依法行政的制度源头合法。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标准 行政
7、机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于法有据,获得法律法规受权,符合合法性标准合法应当做到制定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体例构造适当。 一制定主体应当合法、权限应当合法 依法行政是各级活动的基本原则 ,5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机关,应当是行政机关。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经法律、法规受权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加快建设法治,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受权不可为,制定施行权责清单制度,推进各级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6制定相应文件,行政机关应当具有相关领域的管理权限,地方只能制定地方事权范围内的文件。 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
8、文件应当在其权限范围内,越权无效。 7地方不得越权发文,不得拟定有关上级和顶层制度设计范围内的事务,不得突破法律法规的受权权限,不得制定法律法规受权范围外的文件,只能在法律法规受权的行政管理领域范围内制定相应文件。 二制定程序应当合法 程序化是行政法治的本质要求。程序作为重要的形式规则,对决策的结果和详细政策的执行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8制定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应公开征求意见,文件草案、起草讲明等公开征求意见可在互联网站公示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制作听取意见记录,组织听证程序的制作听证记录,不以会签代替公开征求意见。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组织合法性初审,起草单位业
9、务科室应将文件草案报送起草单位的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初审,构成记录,起草单位的法制机构出具合法性初审意见。组织集体研究,起草单位办公会议应集体讨论研究文件草案,并构成书面记录。组织会签汇报,起草单位应向分管领导汇报文件草案内容,并在起草讲明中予以记录。文件草案报送法制机构审查前,起草单位向分管领导汇报文件草案内容时,如需合法性审查,起草单位请分管理领导批转。牵涉部门职责分工的,应当组织会签,文件草案报送审查前,应完成会签工作。未完成会签的,材料不齐的,程序不完善的,内容不成熟的,不应送审。文件草案报送法制机构审查,不应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送审。未完成会签的、材料不齐的、程序不完善的,按照规定不应登记
10、接审。起草部门应坚决避免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送审,保障接审部门充足利用十五个工作日的审查时间。 三内容应当合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设定法律责任,不设定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处理惩罚、强迫等。不得无法律根据,增设公民、法人和组织义务的规定,不得减损权利。不得影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无法律根据,扩张部门权利,减损部门职责。规范性文件一般不作为行政执法根据,不作为行政许可、审批、备案、处理惩罚、强迫等根据。 社会的法律规范应当服务于客观发展趋势的实现 ,9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地方问题,进而拟定行政管理措施。依法立法、依法制定文件,制度设计于法应当有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冲突,不得与上级政策、
11、规范性文件内容冲突等。落实上级规范性文件,可制定本级规范性文案件,落实上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可制定本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本级部门文件内容不得与本级文件内容冲突。 四形式应当合法 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有施行日期和有效期。在文末要标注施行日期和有效期,施行日期和有效期的格式为,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某年某月某日。施行日期应为自印发颁布之日起三十日后的某日。试行、暂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一至二年;其他的有效期为三至五年。关于体例构造,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不分章节,不采用章、节、条、款、项比拟齐全的体例构造形式,一般直接采用条、款、项的体例构造。关于名称,行政规范性文件名称一般采用 办法 规定
12、等。 五施行后评估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印发后,由起草施行部门对文件的执行施行负责。文件施行期间,其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的,根据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执行。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由起草施行部门对文件进行评估,部门会议集体研究,经外聘法律参谋、公职律师和本单位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后,制定评估报告,经部门会签后,向制定机关报送。文件制定根据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修改或者废止的,不应延期。文件内容与根据新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一致的,不应延期。文件内容的详细规定操作性差,落实情况差的,不应延期。起草施行部门对文件的清理负责,文件制定根据等情况发生变化的,
13、起草施行部门应当及时启动或者申请启动文件修订、废止程序。文件有效期届满,文件失效的,一律自行废止。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践窘境 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部门法治意识弱,审核机制不健全,审核制度有待完善,信息化建设水平低等,成为了制约合法性审核工作有效开展的机制障碍。 一起草部门法治意识弱 问题意识差,有的起草部门起草的文件缺乏特色,不切实际,照抄上级文件。引用法律错误,有的起草部门引用法律、法规条文不准确。有的在起草文件时,相关内容有的违背上位法规定。责任意识差,合法性审查认识不到位,有的部门对其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负责的认识不到位。 二合法性审核机制不健全 审查队伍建设水平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业相关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