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给消费者带来的法律风险及对策建议,经济法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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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享经济给消费者带来的法律风险及对策建议,经济法论文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分享经济给消费者带来的法律风险及对策建议【】【】【】 消费者权益保卫论文范文:分享经济给消费者带来的法律风险及对策建议 内容摘要:分享经济是最近几年兴起的新运营形式,分享经济是指拥有闲置资源的机构或个人有偿让渡资源使用权给别人,让渡者获取回报,共享者利用共享自个的闲置资源创造价值。分享经济最近几年发展迅速,固然分享经济优化了资源配置,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更多的便利,但是随着分享经济的深切进入发展,也给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卫带来了挑战。 关键网:分享经济,市场秩序消费者贝益保卫 作者简介:张青平,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在
2、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商法;张瑾,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卫法学。; 一、分享经济的概述 一分享经济的基本范畴 分享经济主要是指以获取报酬为目的,一方通过某种中介平台将自个闲置资源的使用权暂时予以他方使用的形式。分享经济形式作为新的领域,有着其显著的特点,其一是科技性。分享经济形式的运行最大的依仗便是依靠互联网,通过互联网科技平台展开,共享市场需求信息,通过算法对数据用户信息进行分析,给供应方和市场需求方提供信息资源。其二是效率性。分享经济的最本质特征是把社会闲置的资源利用起来,将它出租给有需要的市场需求方,以此实现市场效率的最大化。其三是分
3、享性,分享经济中,所有权并没有让渡出去,此时分享经济的标的,即是闲置的社会资源物品的使用权。 二分享经济的发展现在状况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中国分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22数据显示,2021年分享经济市场交易额为2.94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1.6%;分享经济介入者人数约7.6亿人,华而不实提供服务者人数约7500万人,同比增长7.1%.可见我们国家分享经济市场规模已经初具规模。 当下我们国家分享经济经营形式主要分三种,其一是出租使用权,例如分享单车;其二是置换所有权,例如在二手交易网络平台,出售自个闲置物品;其三是知识技能分享,例如知识付费,家政服务等。随着中国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越来越成熟,分享经
4、济会逐步扩大对社会民众的影响程度与范围,也会给社会民众带来宏大的生活便利。 但是由于分享经济是最近几年刚兴起的新兴领域,所以在法律的滞后方面比拟明显,缺乏的监管和法律上的规制,所以对消费者的权益很容易产生侵权现象。 二、分享经济给消费者带来的法律风险 一消费者用户安全遭遇威胁 1.信息安全。当下的分享经济平台形式,依托互联网技术,搜集到海量用户个人的详细信息,再通过算法进行匹配到需求方和供应方之间的交易信息,克制市场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现实问题。但分享平台收集到的个人用户的信息很难保证不会被泄露出去。 以分享单车商业形式为例,分享单车与蚂蚁金服展开无押金式合作。一方面,蚂蚁金服利用分享平台提供的
5、数据来分析消费者用户的个人信誉,利用其信誉价值为分享单车公司提供增信服务;另一方面,分享单车通过合作,又让分享单车进驻支付宝平台,扩大用户的数量,消费者用户能够享受无押金服务,增加用户的体验感。在这里种经营形式下,双方展开合作是基于消费者用户的信誉基础状况,来获取用户流量和追求额外利润,但是获取消费者用户的个人信誉信息,并没有得到消费者用户的独立受权。这种绕开消费者用户的独立受权的商业形式,本质上是一种最大化侵犯消费者用户信息为基础的利益的行为。 2.人身、财产安全。分享平台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可能会影响到用户的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分享经济形式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的技术手段,个体经
6、营者与消费者用户需要提供真实信息在分享平台上进行注册,才能完成交易。假如用户的真实信息被泄露出去,很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在2021年315晚会上曝光的 假分享充电宝 事件,用户在使用假分享充电宝的时候,手机被强迫安装软件,然后黑客通过远程操纵手机支付软件,无需支付密码,便进行网络购物,变相盗取消费者用户的个人财产。 二消费者维权的现实困难 1.经营主体责任模糊。分享经济形式下的市场交易是出让使用权为标的而进行的经济活动,打破了传统的交易方式暨简单的买卖双方的交易形式,相对而言增加了一个平台构建方作为第三方式方法律主体。当发生安全隐患或者交易风险时,三者之间的责任分配应当怎样设计才愈加合理?
7、以网约车为例,滴滴平台作为分享平台,与网约车司机签订合同的形式大致分三种,劳动合同形式、劳务合同挂靠协议和技术服务性合同。绝大部分网约车公司都会选择与滴滴司机签订劳务合同或者技术服务性合同,躲避本身的法律风险,此时滴滴司机的驾驶行为并不是网约车公司的职务行为,公司不为司机的过错行为承当无过错替代责任。此时,若是乘客想要维权,可能会由于经营主体责任模糊,承当责任的主体地位不明确,滴滴分享平台与网约车司机互相踢皮球,而导致维权困难。 2.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作为分享平台的构建方当发生消费者维权事件时,经常借用 避风港 原则来逃避自个作为平台方的责任,无疑增加了消费者用户的维权成本。另外,分享经济的
8、维权消费者每个人牵涉的侵权的标的额不高,且大都分散在各地并不集中。再加上分享经济下侵权行为举证困难,难以认定,而且维权时也经常受限制原告就被告的司法管辖,责任主体地位不明确而导致被告不适格等问题的困扰。这些都成为了消费者用户维权的现实阻碍因素。而往往在消费者付出极大的成本代价后,也未得到消费者用户最初所期望的结果。所以久而久之,消费者用户的维权积极性就会下降,而最终会选择放弃维权。 三、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 分享经济 法律制度 1.优化分享经济市场准入制度。在分享经济发展初期,为了让分享经济迅速发展,国家和对其持弱监管化态势。但是,随着分享经济形式发展越来越成熟之后,就需要完善相应的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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