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兹新近成型的自然化逻辑综合研究,逻辑学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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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伍兹新近成型的自然化逻辑综合研究,逻辑学论文自然化的逻辑 Naturalized Logic 是加拿大学者约翰 伍兹 John Woods 最新发展起来的一种逻辑学讲。他将处于现代学术前沿的心理与认知科学、经济学以及自然化的认识论加以改造与融合,进而构成一种具有独特理论风格及反传统特征的学科穿插型理论。华而不实牵涉对传统错误论、主流逻辑观以及重大逻辑哲学问题的批判、发展甚至是重建。基于此,该理论业已成为当下逻辑学界关注的焦点。 自然化逻辑理论并非横空出世,而是具有深切厚重的学理背景,即由伍兹和德福 嘉贝 Dov Gabbay 于21 世纪初创立的基于实践推理与认知经济的实践逻辑 practic
2、al logic 思想。实践逻辑思想吸纳了心理与认知科学以及经济学的重要成果,为伍兹新近构成的自然化逻辑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理论基础。自然化逻辑的另一个有机构成部分是关于逻辑学的自然转向 natu-ralistic turn in logic 观点。逻辑的自然转向乃是对发端于 20 世纪 70 年代的逻辑实践转向 practical turn inlogic 的直接继承与合理延伸。作为一种学术趋向,逻辑学的自然转向与自然化的逻辑理论相互照应、相得益彰,具有重大的逻辑理论史的研究意义。 围绕上述内容,本文对伍兹新近成型的自然化逻辑进行综合研究,并对其引发的逻辑学自然转向展开深切进入分析,旨在及时且充
3、分地诠释这一现代西方逻辑学界的热门议题。 一、自然化逻辑的学理背景 伍兹最新的自然化逻辑理论乃是对其稍早构成的实践逻辑思想的进一步丰富和升华,因而可将后者视为前者的学理背景。实践逻辑是一种以主体为中心 agent - centered 、以目的为导向 goal - oriented 并受资源限制 resource - bounded 的认知型逻辑。华而不实, 实践推理 与 认知经济 是它的两大支柱性概念。 能够讲,实践逻辑为自然化逻辑的最终成型奠定了稳固的理论底基。 任何详细的逻辑理论必然有专属的逻辑观作为其哲学基础,实践逻辑也概莫能外。凭借对逻辑史发展脉络及规律的深入把握,伍兹提炼出如下两种
4、逻辑观,即: 语言的逻辑观和智能体的逻辑观。语言的逻辑观以为,逻辑乃是关于论证 argument 的理论,论证诉诸语言的抽象构造,而逻辑研究的应该是这种抽象语言构造的性质及规律。事实上,语言的逻辑观乃是长久以来被逻辑共同体普遍接受的 标准 演绎 逻辑观 . 而在智能体的逻辑观看来,逻辑是一种关于推理 rea-soning 的理论,推理牵涉现实场景中的主体怎样考虑以及行动,而逻辑研究的应该是蕴含于认知主体之所思、所想、所行中的性质和规律。后一种逻辑观对应的正是实践逻辑,它将突破标准 演绎 逻辑的囹圄,进而拥抱更多新的领域。 既然实践逻辑是关于主体推理与行动的逻辑,那么给予主体足够的重视便是天经地
5、义的。如前所述,假如持语言逻辑观的逻辑学家以为弄清蕴含于命题之中的抽象构造是必要之事,那么持智能体逻辑观的逻辑学家便是将弄清认知主体为何物作为第一要务。实践逻辑考虑的就是认知主体思维以及反省着什么,以及怎样根据这些思维或反省采取行动。根据实践逻辑的观点,认知主体乃是能够自行记忆、知觉、相信、想望以及推论的个体变量。作为实践逻辑的个体变量,认知主体是在认知系统 Cognitive System 的框架下运转生效的。实践逻辑的认知系统包括三要素,即认知主体、认知资源以及实时执行中的认知目的。由此,可将实践逻辑视为一种包括认知主体、认知资源以及认知目的的旨在考察人类行动的系统型逻辑。该逻辑的根本任务
6、是,对具有某种认知资源的认知主体怎样在实时的情况下完成其认知目的给予原则性地描绘叙述。伍兹将实践逻辑的这一基本性质表述为: 某个认知主体X、认知资源 R 以及实时执行当中的认知目的序列 A,是认知系统 CS 的三要素,表示出为 X,R,A . 而实践逻辑则是要对认知系统之运作形式的各个方面进行系统阐释。在这个认知系统中,X 乃是一个实践的主体。 除此之外,实践逻辑还包含两个极为重要的概念,即: 实践推理 practical reasoning 与认知经济 cognitive e-conomy .2000 年以来,伍兹和德福 嘉贝推出了名为 认知系统的实践逻辑 A Practical Logic
7、 of CognitiveSystems 系列着作。华而不实的前两卷对上述概念给予了具体阐释: 在我 伍兹 的观念中, 实践的 practi-cal 一词既不指某个推理的内容,也不指该推理被等待表示出的那种精到准确程度。在我们的方式方法中,实践推理是这样一种推理,即它借助于有限的信息、时间和计算能力,实时地在心理空间中工作。 能够看到,伍兹的这种推理实际上是结合 认知经济 这一特有概念来讲的。所谓实践推理就是遵守认知经济原则的推理,即主体应该根据信息处理的实际情况对认知资源进行有效配置,进而得以在时间、信息以及计算能力相对贫乏和薄弱的情况下进行实时考虑,也即根据眼前任务的本质和完成该任务所能利
8、用的资源来确定认知目的的恰当性。 二、自然化逻辑的最新发展 伍兹于 2020 年 7 月推出了(理性之谬: 将推理逻辑自然化 Errors of Reasoning: Naturalizing the Logic ofInference 一书。此书是 认知系统的实践逻辑 系列着作的第三部。假如讲该系列着作的前两部旨在对自然化逻辑进行前期的理论铺垫和概念介绍,进而构成初期的实践逻辑,那么借助 2020 年的新着,伍兹则将这种实践逻辑思想进行更为深切进入的扩展与升华,进而正式构成自然化逻辑体系。换句话讲,前述的实践逻辑乃是自然化逻辑的理论前身或底色,而自然化逻辑则是实践逻辑的理论定型或成品。由此而
9、论,一方面,伍兹此前的实践逻辑思想与其最新的自然化逻辑体系乃是一脉相承的关系; 另一方面,自然化逻辑理论毋庸置疑代表了伍兹学术思想的最新发展,具有较高的引介及研究价值。 所谓 自然化逻辑的最新发展 蕴含着两层重要含义: 一方面,自然化逻辑在实践逻辑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构建了诸如 第三类推理 Third - way rea-soning 结论临摹 Consequence - Drawing 和 结论保有 Consequence - Having 因 果 响 应 模 型 Causal - Response Model 以及 寻常与规范的聚合 Normal Normative - Conver
10、gence 等新概念、新方式方法、新模型。这些崭新元素的参加无论是在理论构思的深度上还是在概念设定的效度上,都为自然化逻辑最终成为一种完备且稳定的理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另一方面,这些关于错误研究的新概念、新方式方法以及新模型并非相互孤立地简单堆砌,而是互相关联并带有目的性地分属于不同的概念范畴。就前述四个概念而论, 第三类推理 与 结论临摹 及 结论保有 属于逻辑推理 logical reasoning 的研究范畴,而 因果响应模型 和 寻常与规范的聚合 似乎更偏向于认识论 epistemology 的研究范畴。伍兹之所以如此这般地设定上述概念,其想要表示出的核心要旨是: 在人类生活的真实场
11、境中,他们做出这样或那样推理的最终目的,在一定意义上无外乎就是对事物进行认知,并在认知的经过中获取关于它的某种知识。由此,假如定论讲伍兹已然将逻辑学与认识论这两大学科嫁接到一起还为时过早的话,那么我们至少能够初步地断定,他已经在逻辑学科的范围内将现实推理的丰富形式与认知经过的一般原理合二为一地加以讨论了。 结合上述两方面原因,我们以为: 第三类推理 结论临摹与结论保有 因果响应模型 以及 寻常与规范的聚合 等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新元素乃是自然化逻辑区别于实践逻辑的重要标识之一。同时,由于上述概念在逻辑理论与认识论之间巧妙地架起了一道桥梁,因而,能够将它们视为关于自然化逻辑理论的重大创新与发展。 在
12、伍兹的自然化逻辑中, 第三类推理 乃是核心概念。能够讲,整个自然化逻辑理论是围绕第三类推理来展开阐述的。第三类推理进一步内含可废止型推理 defeasible reasoning ,即 由非单调性推理、缺省推理、其他条件均同推理、行动议程相关性推理以及非一致性适应推理混合而成 ,呈现出典型的非单调性后承 nonmonotonic consequence 的特征。可废止型推理的研究重要性亦可在伍兹的如下阐述中窥得一斑: 我们试图对第三类推理进行一番通透的研究。而其特殊旨趣则在于可废止性这一概念。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第三类推理与现代正统逻辑观所推崇的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有着本质区别。这种区别表现为:
13、 前者诉诸认知主体之现实经历体验中的实践型推理,其要旨乃是一种推理的 可废止性 defeasibility ,严格的逻辑后承关系对它来讲并非必要; 而后者则诉诸演绎的有效性 validity 和归纳的可能性 probability ,亦即必须严格地诉诸逻辑后承关系。如此一来,现代逻辑学研究便陷于异常尴尬的境地: 假如讲逻辑学发展至今,对人类主体及其推理现象的研究理应成为其应有之意的话,那么作为逻辑学研究主流的演绎和归纳逻辑,它们的有效性和可能性标准并不合适作为人类推理的评估范型。相比之下,第三类推理的核心特征乃是一种可废止性,与人类思维的运作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是类似的,天然地合适对其进行描绘叙述
14、与评估。但第三类推理因其非主流、非正统的逻辑范型地位却无法得到善用。 正如伍兹指出的: 假如现实中除了正在发生的经历体验性事态以外别无他物的话,那么人类的绝大多数推理则呈现为第三类推理的形态。假如为它们选择一种适切的评估标准,那么演绎的有效性以及归纳的强度标准势必不在候选范围之列。不加区分地将二者强加于人类推理的所有类型,这将带来严重的冲突,它将使所有人成为 推理错乱者 inferential - misfits ,同时也将导致人类推理遭受怀疑论的侵蚀。 演绎的有效性以及归纳的可能性标准之所以无法完好且恰当地担负评估人类推理的工作,根本原因就在于它们与真实境况中的人类推理相去甚远。并且,人类的
15、绝大多数推理又呈现为第三类推理的形态。由此,便构成如下推理经过: 首先,人类推理的恰当研究范畴乃是 第三类推理 其次,第三类推理的基本特征乃是一种可废止性。通过上述两个前提便可推演出如下这一结论: 评估日常推理之好坏的标准既不是演绎推理的有效性也不是归纳推理的可能性,而恰恰是第三类推理的可废止性。 就哲学以及逻辑学领域来看,关于 可废止性 这一概念的代表性界定来自道格拉斯 沃尔顿 DouglasWalton 和约翰 波洛克 John Pollock .前者在 可废止性推理和非形式错误 Defeasible Reasoning and In-formal Fallacies 一文中指出: 可废止
16、性这一概念蕴含了如下预设,即: 一个可废止型推理必然包含若干指称着实体 entity 的定义,而当这些实体所在的情境发生变化时,那些指代它们的定义就变得不再适切了。换句话讲,当某些新情况发生时,实体能否还能与此前它所具有的定义相匹配就成了疑问。 沃尔顿是从偏于哲学的角度来讲明可废止性这一概念的,其强调的是定义与其所描绘叙述实体的关系,而可废止性则是用来形容这种关系在现实情境中的变幻不居。与此不同,波洛克则是从推理与信念 belief 及信息 information 的关系方面界定可废止性,他在 一种关于可废止性推理的理论 A Theory of Defeasible Reasoning 一文中
17、指出: 借助于推理,我们不仅能够对由之而来的信念给予采纳,同时还能够对它们给予撤销或收回。哲学对这一现象给出的描绘叙述便是推理的可废止性。 除此之外,波洛克还对逻辑学界来历已久的演绎中心主义 de-ductive centralism 提出批评,并强调了非演绎型推理或可废止性推理的重要意义,借此对后者给予进一步的细化界定,指出: 就推理问题来看,普遍存在这样一种错误观念。它以为,所有推理概莫能外地为演绎推理,且好的推理必是逻辑地由其前提推得结论。在现前阶段的哲学以及人工智能领域,已然将非演绎型推理普遍视为与演绎型推理等量齐观的一般推理形式,且一种合理的认识论必须使二者融洽共处。 讲一种推理是可
18、废止的,乃是如下这层意义使然,即前提本身使我相信某个结论是可接受的,而当额外的信息后补进来时,该结论又变得不再可接受了。 需要指明的是,波洛克的上述界定乃是现前阶段关于可废止性推理研究的 标准定义 .通过对沃尔顿和波洛克的定义进行提炼与归纳可知,可废止性推理乃是建立在对现实情境的 一般状态 和 特殊状态 的区分的基础上的。在这里类推理中,结论是能够被废止的。举例来讲: 首先,设定一条缺省规则 default rule : 哺乳动物在一般情况下是胎生的。假如知道一种动物是哺乳动物,便能够根据这条缺省规则得出该种动物是胎生的结论。然而,假如我们进一步得悉这种哺乳动物是鸭嘴兽,那么以上推得的结论就会
19、被收回。换言之,考虑到鸭嘴兽实际上是被孵化出来的,因而,它乃胎生这一结论即被废止。由此一来,在上述这种可废止性推理中,鸭嘴兽是胎生的结论也就无法再被推出。 通过可废止性推理的实例分析可见,此类推理典型地表现为如下构造,即: A 是 B 的一个可废止性理由 defeasible reason ,当且仅当 A 是 B 得以推出的一个理由 或前提 ; 但是,当新的信息被注入之后,A 与 B之间的这种逻辑链条便出现断裂。 事实上,上述对第三类推理的性质的描绘叙述旨在从侧面讲明: 在自然化逻辑的理论视野中,主体的推理类型并非僵死地限制于演绎和归纳推理,而恰恰呈现为丰富多样的形态。在现实生活的情景中,演绎
20、推理的保真性和归纳推理的样本强度概念并非习以为常,而绝大多数推理乃是介于演绎和归纳之间的第三类推理形态,如溯因推理、概称推理、缺省推理以及假设性推理等,华而不实以溯因推理最为典型。不无遗憾地讲,上述推理类型在很大程度上遭到当代逻辑的忽略甚至是排挤。伍兹由此呼吁,为了重拾第三类推理在逻辑学研究中的重要性,有必要重新考虑与定位相关的概念,包括: 后承、认知、假设、常识、错误、似真性、相干性、必然性以及心理主义等。 第三类推理是自然化逻辑理论的重要概念,对其怎样强调都不过分。这种重要性的另一种表现便是由其衍生出了与错误问题相关的一系列其它概念。华而不实,较具代表性的是 结论临摹 和 结论保有 .这两
21、个概念分别从正面及反面对第三类推理思想给予进一步的分析与描绘叙述,是对自然化逻辑的发展。 顾名思义,所谓 结论临摹 是指推理者在由前提得出结论的经过中,会从本身现有的认知条件和资源出发得到一个符合当时推理境况 context 的并具有合情理性 reasonableness 的结论,这种经过资源权衡的结论可以以视为推理者的一个目的或任务。这一经过就好像画作临摹一样,任何一个画家都会受其手头颜料之齐缺和画布质量之好坏的限制。在统观与权衡能够利用的作画资源之后,画家会对他的创作任务有一个较为务实的认识,即假如颜料齐全并且画布上成,那么就能够创作较为细致多彩的作品,反之则不然。通过这种资源权衡画家最终
22、得到一个适当的画作或 结论 .非常明显, 结论临摹 的经过与第三类推理的特征如出一辙,均以主体为中心、以目的为导向并受认知资源的限制。与 结论临摹 相对, 结论保有 乃是对应演绎及归纳推理来讲的,是对后两种推理性质的进一步描绘叙述。很显然,所谓 结论保有 型推理是如演绎和归纳推理那样严格地诉诸后承关系,在从前提到结论的推展经过中对蕴含于现实思维中的 可废止性 和 非单调性 给予坚决排挤。因而, 结论保有 中的 保有 having 一词也带有刻板、保守、单调以及权威的含义。 对于 结论临摹 与 结论保有 两个概念的不同,伍兹给予了一针见血的回答: 结论保有 归属于逻辑空间 logical spa
23、ce ,而 结论临摹 发生于推理者的意识当中 reasoners mind . 其他学者也发表了各自的观点。马修 方丹 Matthieu Fontaine 以为: 毋庸置疑,具有相关性的后承关系表现为典型的 结论临摹 而非某种形式的 结论保有 .前者与基于主体的推理相联络,而后者则只是一种相介于命题之间的关系。 与方丹的阐述方式稍有不同,弗朗西斯科 伯托 Francesco Berto 则从因何要对 结论临摹 与 结论保有 进行区分的角度发表了自个的看法,他以为: 与我们无异的真实世界的认知主体不只是一种受资源限制并易犯错误的存在,同时也被那种与实践及可能利益相关的认知议程所驱使。假如对它们予
24、以认真审视,那么便需要这样一种推理逻辑,即该逻辑不仅与认识论相关,同时须借鉴心理学。 换句话讲,我们需要在 结论保有 与 结论临摹 之间发现更多不同之处。 通过伍兹以及相关学者的观点能够推知, 结论临摹 与第三类推理的关系是极为近密的。在这层意义上,讲前者是对后者的进一步阐述与分析并不为过, 甚至在 结论保有 的领域内,大多数的人类推理可以以被视为伍兹所讲的第三类推理: 对于这种混合了非单调性 non - monotonic 、默认性 default 、其他条件不变性 ceteris paribus 、议程相关性 agenda - rele-vant 以及不一致自适应性 inconsis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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