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禁止交易行为存在的风险与防控,经济法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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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种禁止交易行为存在的风险与防控,经济法论文证券市场是由一级发行市场和二级交易市场组成,两个市场密不可分.而我们国家(证券法明文规定予以禁止的交易行为主要发生在二级市场,证券法禁止的交易行为不仅会给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构成不公平的投资环境和宏大的投资风险,而且这种不公平的交易会直接导致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丧失自信心,最终影响到一级市场的证券发行融资.由于一级市场的证券之所以能够起到发行融资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二级市场的证券交易能够有效地变现证券并使投资者获利.在证券市场上,一旦投资者丧失了投资自信心,证券市场便会面临解体的危险. 对于这些禁止交易的行为,我们国家(证券法明文规定的类型主要有: 内幕
2、交易、操纵市场、欺诈客户等.下文将详细地介绍每一种禁止交易的行为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控制机制. 一、内幕交易的风险及其控制 (证券法第 73 - 76 条集中规定了有关内幕交易的内容.(证券法第 73 条规定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这一条文明确了内幕交易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 二、利用内幕信息; 三、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在这三个构成要件中,关于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以及 内幕信息 的界定,主要借助(证券法第 74、75 条.(证券法第 74 条列举了七类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这些知情人都因有可能直接
3、接触到内幕信息而被视为 内部人 .除了此类内部人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可以成为内幕交易的主体,这也就意味着不仅仅是知情人,而且还包括通过知情人获得内幕信息的其别人也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证券法第 75 条规定了 内幕信息 所具备的两个特征: 一是对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 二是尚未公开.而对于哪些行为属于 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证券法第 76 条规定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别人买卖该证券. 这一条文扩大解释了内幕交易行为的范围,不仅将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纳入内幕交易的范围,而且将 泄露该信
4、息和建议别人买卖该证券 也视为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为什么会成为证券市场禁止交易的行为? 一方面内幕交易侵犯了交易对方的知情权,另一方面该类行为还侵犯了全国证券市场的信誉和健康.假如一个国家的证券市场上四处都是内幕交易的话,这个市场必然会失去投资者的信任,进而衰落下去,这自然会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内幕交易的风险有两个维度: 一个维度是从投资者的角度,内幕交易是一个不公平的交易,内部人与不知情的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的时候,内部人知道尚未公开的信息,而相对人对此却一无所知,这严重地违背了证券法所提倡的公平原则-信息公平占有,这种不公平的信息占有现象一旦被内部人利用,并与不知情的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5、投资者的利益是极其容易被损害的; 第二个维度是从证券市场的融资功能的角度,内幕交易使得投资者在不公平的证券交易中,逐步丧失了对证券市场的自信心,由于在允许内幕交易存在的情况下,投资者是没有办法与内部人通过正常的证券交易获利的,证券交易的二级市场就会被无限的缩减,一级市场的证券不能有效地在二级市场流通,最终使得新上市企业无法通过证券发行融资,进而影响整个金融秩序的健康发展. 就怎样控制内幕交易的风险问题,我们国家证券法对知情人的内幕交易行为明令禁止,并在(刑法第 180 条规定内幕交易的刑事责任,在(证券法第 202 条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下面的罚款 的行政责任,在(证
6、券法第76 条第 3 款规定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当赔偿责任 的民事责任,同时第 232 条确定了民事责任优先的原则.因而,我们国家必须建立一支有着较高金融业务水平的精干侦查人员队伍,对内幕交易行为进行有效侦查; 同时建立起关于内幕交易的民事诉讼机制,明确内幕交易究竟是纯粹经济损失,还是对投资者知情权的损害,并对 知情权 的性质做出清楚明晰的界定,进而让广大投资者能够通过民事诉讼获得权利救济. 二、操纵市场的风险及其控制 操纵市场是第二类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所谓操纵市场即是操纵市场价格.每个理性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操纵市场的目的往往是想低买高卖,以赚取其间的差价.
7、操纵市场的手段主要有炒作股票价格和分布信息.炒作股票价格是最为常见的操纵市场的形式,华而不实主要又分为是买是买和虚买虚卖.所谓实买实卖即是指一个或多个操盘手将资金聚集一处,人为地提高或压低某种证券的市场价格,所谓虚买虚卖,即是指自买自卖,或者几个操盘手串通,互买互卖,已到达提高某种证券价格的目的.(证券法第 77 条规定了操纵市场的三种行为. 华而不实第一项所规定的 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 行为便是文中提到的实买实卖行为; 而第二、三项所规定的 与别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互相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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