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性案例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行政诉讼法论文.docx
《指导性案例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行政诉讼法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指导性案例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行政诉讼法论文.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指导性案例对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扩大,行政诉讼法论文法治中国 口号的提出和贯彻,是中国法治进程深切进入发展的新阶段。作为行政法治中的基本法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问题也一直引人关注。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已经适用了二十多年,为规范行政行为、保卫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做出了宏大奉献。但是,高速发展的社会形势也逐步凸显了该法律的滞后性,于是,对(行政诉讼法进行修改的呼声也就一直存在。华而不实,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最核心的问题之一。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规定在(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之中。前者以肯定的方式列举了八种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行为,后者则以否认的方式将四种行政行为排除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外
2、。总结以上两条规定,一般以为,现行(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仅仅局限于 详细行政行为 ,不包括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法规文件等和内部行政行为。固然这种规定有着特定历史时期的考量,但是,过于狭窄的受案范围并不利于将更多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的对象,进而也就难以普遍保卫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当代社会中,行政权利的扩张已经成为普遍趋势,而通过法院的司法审查则是限制该扩张趋势的有效手段。要落实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功能,前提条件就是将多种行政行为都纳入到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从这个意义上讲,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行政诉讼法发挥积极作用的主要标志,扩大该范围自然也成为(行政诉讼法修改的重中之重。详细来讲,
3、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重要意义主要具体表现出在下面四个方面:一是有利于保障人权,维护公民人格尊严,在公民的人权和人格尊严遭到侵犯时提供及时和有效的救济;二是有利于切实减少社会矛盾,减少上访和信访产生的不利影响,促进社会和谐;三是有利于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监督,防止行政滥权和行政不作为;四是有利于加强广大国民的法治观念,为建设法治、法治国家奠定公民法律意识和社会法治文化的基础1. 固然扩大受案范围已经成为(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基本共鸣,但是,对于怎样扩大受案范围,将何种行政行为和事项及其程度纳入受案范围,学术界和实务界仍然没有构成一致意见,多种探寻求索的途径和方式都在进行之中。例如,
4、有学者建议采用肯定概括加否认列举的方式规定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在表述受案范围时,用 行政争议 取代 详细行政行为 2.需要明确的是,固然受案范围比拟狭窄,在(行政诉讼法没有正式修改之前,司法机关仍然应当以现行的受案范围规定为根据来审讯行政诉讼案件。面对着扩大受案范围的社会需要与现有规定过于狭窄之间的矛盾,司法者也需要运用其经历体验和智慧来探寻求索扩大受案范围的方式方式方法,而指导性案例的出现则提供了解决以上矛盾的新思路。 固然在绝对数量上不及传统的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但是,每一个行政类指导性案例大多对应着特定类别的行政行为,以言简意赅的形式为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处理类似的行政诉讼提供了新的思路,
5、华而不实也包含怎样以多种方式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内容。更重要的是,根据(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地方各级司法机关在审理与特定指导性案例相类似的案件时,应当参照指导性案例。质言之,每一个指导性案例都具有正式的法律效力,能够对同类案件产生直接影响。假如待决案件的法官参照相应的行政类指导性案例,那么,就能够将华而不实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付诸实践,进而缓和社会需要与现有狭窄规定之间的矛盾。 在指导性案例5号中,苏州市盐务局对某盐务公司未申报工业盐许可证的经营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理惩罚,其所根据的(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施行办法设定了工业盐准运证,但是,该种行政许可并没有被法律及的(盐业管理条例所直接规
6、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只能在上位法律明示允许的范围内设定行政许可。据此,法官以为根据该行政许可所作出的行政处理惩罚 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 . 在本案中凸显的问题是,当详细行政行为所根据的规范性文件抽象行政行为直接违犯了上位法的规定时,司法者应当怎样应对。 在行政诉讼的司法实践中,由 违法 抽象行政行为所引起的详细行政行为不具有合法性的情况非常频繁,但是,在现有的权利体制内,司法者不能直接否认抽象行政行为无效,毕竟在中国司法权利中并不包含彻底的司法审查权。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律并未将抽象行政行为正式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这不仅使最为重要的一个行政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文化交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