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经营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与策略,民法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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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特许经营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保护义务与策略,民法论文内容摘要:知识产权是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无形资产, 在市场运作中极易遭到侵犯。为了保障商业特许经营的有效性, 提出商业特许经营中知识产权法律保卫策略, 主要包括注册商标和企业标志的法律保卫、专有技术和商业机密的法律保卫、内部与外部侵权的不同司法救济规则, 以期推动我们国家商业特许经营形式的规范化和成熟化发展。 本文关键词语:商业特许经营; 知识产权法律保卫; 救济;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的核心正逐步由国内贸易转向国外贸易或国际贸易, 市场的商业形式也逐步多样化。在国家政策的驱动下, 商业特许经营作为新时期的一种新型营销和服务形
2、式, 在企业中开场大量运作。 知识产权作为当代知识型社会的核心本文关键词语, 是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要素, 是系列经营资源使用权的集中许可。在产权边界不明、企业多元发展的今天, 讨论商业特许经营的知识产权保卫问题特别必要, 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理论意义。 一、商业特许经营概述 一 商业特许经营的含义 商业特许经营是具有全球性质的商业服务形式, 它涵盖多个方面的知识理论和资源, 包括知识产权、管理经历体验、影响策略、市场竞争等, 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表现形式。 商业特许经营一词最早源于西方的英文单词 franchising , 意为特许和自由。到21世纪, 它是一种商业的营销与服务形式, 并被各国所
3、广泛运用。然而, 当前国内外对这一概念仍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 各国均有各自的见解。本研究所指的商业特许经营, 是按照(商业特许经营条例中所提出的相关内容而界定的, 是指具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 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上述经营资源许可给其他企业或个人使用, 继而定期收取特许经营费用的活动综合。经营资源的实际拥有方称为特许人, 而允许被使用的经营者则称为被特许人。 二 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 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表如今针对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集中许可, 换言之, 即特许人有权根据本身意愿将本身所经营的知识产权转让给别人, 这一转让行为能够是无偿的, 可以以是有偿的。我们国
4、家商业特许经营制度也允许知识产权与其他权利均能够在有效的法律合同上进行转让, 但是, 前者是其核心内容。根据(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的相关规定,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企业已注册构成的商标、标志、发明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 它是商业特许经营这一营销服务形式得以产生和持续存在的基础, 不仅为特许人带来经济收益, 还能够明显加强其介入市场竞争的优势与能力。反之, 若知识产权不存在, 商业特许经营形式也就无法在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所以, 特许人需重视本身企业的知识产权转让, 不同于简单的商业形式中所建立的双方利益互换经营, 而是依托本身知识产权进行转让进而在市场中正常运作, 它重视专有技术与企业品牌所蕴含的
5、丰富价值。在发生知识产权的集中许可时,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通过合同条款的方式, 将包含知识产权内容、怎样归属、使用规则等内容予以具体规定。 然而, 面对当前严峻的市场竞争环境, 怎样对商业特许经营形式进行法律规范, 成为业界的主要研究与讨论对象。当下, 根据世界各国的法律条款, 归纳后主要包含这几方面:特许人信息披露义务、交易双方的平等性、特许经营的竞争法规限制、知识产权保卫等。我们国家关于商业特许经营方面的法律条文也有很多, 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了众多知识产权保卫, 如(中国合同法 下面简称(合同法 、(中国商标法(中国专利法等。根据法律法规所提供的保卫条文, 主要从事先预防、经
6、过保卫、事后救济这三个动态层面, 为商业特许经营中提供法律保卫。 二、商业特许经营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保卫义务 我们国家商业特许经营制度中, 当事人所需承当的知识产权保卫义务, 主要是指商业特许经营当事人在知识产权保卫方面的附随义务, 包括特许人的权源保障义务、被特许人的先合同或后合同义务。从商业特许经营当事人的角度出发, 利益和秩序是关注的焦点。为确保在侵权行为发生时当事人的损失最小化, 对商业特许经营当事人来讲, 防患于未然 与 救济于法律 愈加倾向于 防患于未然 这项功能。因而, 从科学的角度建立一个行之有效事先预防体系, 即服务于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的知识产权保卫体系, 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预防
7、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知识产权转让是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 而许可合同的签订则是后续经营工作所展开的根据基础, 签订双方不仅要明确规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同时还要承当保卫知识产权的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 一 特许人的权源保障义务 商业特许经营形式中的知识产权转让必须以一方切实拥有该知识产权为前提, 即特许人一定是欲转让出去的知识产权的合法经营者与使用者, 只要这样, 在法律程序上各项交易内容才行之有效。当特许人提出知识产权转让时, 转让出去的知识产权不会遭到第三方的任何权利要求;同时转让出去后, 自个对转让出去的知识产权具有权源保障和监督的合法正当性的义务。因而, 特许人只要清楚地了解关于知识产
8、权方面的法律条文, 在发生侵权行为时运用法律知识, 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来维护保证知识产权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例如, 在注册商标方面, 特许人承当商标的注册义务, 但在(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明确指出, 承当注册商标义务的特许人一定是具备相应经营资源的企业, 而并未将商标进行注册的经营者则不能享有专有权。只要如此, 法律才能从根本上保卫已经获得专有权的特许人的合法收益, 提高消费者对该企业的信任度。所以, 特许人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程序注册商标, 这是商业特许经营的基本要求。同样, 在专利和企业标识等各方面经营资源, 也需要经过正常的法律程序注册, 以保证特许人知识产权的严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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