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自治与国家强制干预谈公司担保制度,民法论文.docx
《从公司自治与国家强制干预谈公司担保制度,民法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从公司自治与国家强制干预谈公司担保制度,民法论文.docx(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从公司自治与国家强制干预谈公司担保制度,民法论文意思自治理论是私法自治的核心,而公司作为私法之主体,而华而不实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公司事务由公司自主决策,不受干涉,公司单独承当自主决策的后果以及享受自主决策带来的利益。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即属于公司自治的活动范畴。公司应有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能否为别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自由,这是其作为市场主体的客观要求。 但是,通过国家强迫干涉公司自治来规范市场,减少市场自发的无序、混乱时所造成的损失又是必不可少的。就公司担保来讲,假如没有厘定公司自治和国家干涉的界线,用来防备、控制风险的措施就有可能会起到相反的作用。本文侧重从公司自治与国家强迫干涉的角度入手,讨
2、论我们国家有关公司担保制度的特点,并对不尽完善之处提出一些浅见。 一、公司担保的含义、风险和效应 ( 一) 公司担保的含义 债的担保是指法律为保证特定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而十分规定的以第三人的信誉或者以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担保不仅有利于积极保障债权的实现,保障交易的安全,还能够有效促进商品流通和资金融通,最大限度的发挥财产效用。公司担保即指公司以其财产或者信誉对第三人对别人所负债务承诺,在第三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承当给付责任。 ( 二) 公司担保的风险和积极效应 1 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 公司担保行为往往存在潜在的风险,被担保人如不能按期履行债
3、务,公司作为担保人就必须以公司资产代为履行或清偿。这不仅损害到公司本身利益,而且损害到公司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与此相比,更严重的是假如公司滥用意思自治,恶意施行对外担保,导致信誉完全丧失,则可能会引起市场动乱,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后果。 2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积极效应 首先,公司作为市场上最重要的主体,其对外担保不仅具有促进商品流通和资金融通的效果,还有利于促进市场交易的发展。其次,公司对外担保有利于本身的不断发展壮大,加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反之,对公司担保行为太多的干涉和限制,将会导致担保制度的功能得不到有效发挥,进而增加交易费用,浪费社会资源。 二、公司担保中的意思自治 法律在公司
4、治理之中起到的作用并非如我们所想象的那样强大。但凡公司自治范畴能够解决的,没有任何理由去动用司法资源干涉,这既牵涉对私法自治的干预,也愈加不具有比拟优势而与效率原则相违犯。 ( 一) 公司自治 公司自治牵涉的本质是公司介入各方在不断博弈、调整的经过中逐步构成的一般平衡。这华而不实包括: 股东和公司这一对私权利之间的配置,公司是民主性团体,公司的介入者能够通过公司章程协商决定公司的目的、决策规则、争议的处理等一系列事宜; 公司和这样的私权利和公权利之间的较量,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享有自主决策公司事务、自行负担盈亏的自由和能力。公司自治的特质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法具有任意法的性质,公司自主经营
5、、管理公司事务,以最大限度发挥公司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和增加社会财富。 ( 二) 公司担保中的意思自治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行为,属于公司本身的自治活动范畴。尽管公司在施行某些担保的行为中遭到一些限制,但是对于这种限制而言,是以成认公司的自治作为前提。这不仅不构成对公司自治的背叛,反而是为了在某种程度上克制公司自治的局限,是为了更好的实现公司的自治。这种干涉的本身是基于社会公平的考虑,避免公司资产的本质性减少,以造成交易风险的加大。 三、公司担保中的国家干涉 公司法中的国家强迫是指国家基于公共目的在公司法领域所施加的强迫,它是一个动态的、体系的概念,牵涉公司法立法、行政、司法等环节,因而,它比公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文化交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