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课程教学中“研讨式”教学法的运用,高等教育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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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课程教学中“研讨式教学法的运用,高等教育论文当代市场经济最重要和最主要的企业形态就是公司,公司以无可替代的魔力促进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而(公司法既为公司的发展点亮了航灯,又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因而,法律专业的本科学生对(公司法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在以后的职业生涯中至关重要。随着我们国家经济政策的不断调整,(公司法的教学不再局限于法条的片面理解和记忆,开场着重理论与实务相结合。老师们也希望能通过课程的教学改革来寻找新的突破,激发学生的思维,并培养具备一定创新能力和应变能力的学生。应通过新的教学方式来启发学生,使学生在把握(公司法的理论与内容之余,具备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关于 研讨式 教
2、学法。 研讨式 教学法起源于德国大学,现已逐步成为发达国家高校中的主要教学方式方法之一。传统的大学课堂教学经过,对基础理论知识的教授采用的是灌输式教学,老师在主体层面上既是导演又是演员,固定化的课堂形式, 授人以鱼 的教学目的,其忽视学生的技能、思维和综合能力的培养。而 研讨式 教学法让学生切实感遭到自个是课堂的主人。这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传统单向教授知识的讲授式教学,它是在老师的教学内容与学生所学的知识积累的基础上进行的。 研讨式 教学法以老师为主导,以学生主体精神培育为原则,对学生多方面能力进行培养,即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能力、教学能力、研究和创新能力,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它将
3、讨论法与研究法有机结合,鼓励老师与学生积极介入到教学活动中:老师以科研来促教学,投入到教学改革实践中;学生以老师创设的详细情境创造性地运用所积累的知识,主动地讨论和讨论问题,并发表自个的看法,以此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研讨式 教学法在(公司法的教学经过中要求学生成为课程学习的主人,并始终处于相对自主的地位,要求尽量开掘出学生的创造潜力和创新能力,让学生各持己见,把课堂教学的主体地位还给学生。同时它也要请教师在设计系列具有启发性的问题时,要进行有价值的讨论。在这里经过中要请教师循序渐进,引导性问题应由简到繁,由易到难,因材施教,量力而行,既重视学生个体的发展,又注重班级整体的共同进步。这个经过不仅
4、能够让学生提高实践应用能力,可以以强化老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素质,到达教学相长的效果。 二、 研讨式 教学法在(公司法课程教学中应用的必要性分析。 一以理论教学为主的(公司法教学无法知足对新法条的理解和应用。 当前(公司法的教学经过中都以理论教学为主, 填鸭式 的教学方式方法使课堂变得僵硬。学生通过简单的课堂讲授只能停留在感性认识的层次上,无法过渡到理性认知的层面,更别谈分析、理解和应用了。例如:2020年(公司法进行了修正,它后面的制度背景必须经过 研讨 才能深切进入。由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在实践中已经开场流于形式。在(公司法修订前,实践中,很多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都是由中介机构采用垫资的方式,
5、出具验资证明,工商局也只是进行形式审查,真实资金状况是很难如实反映的。例如一家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的公司,中介能够以垫资的方式为其注册,使用假手续,收取一定的费用,而工商局更多是注重形式审查。因而注册资本的实缴制度对债权人的保卫起不到多大的作用,而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反而是一种制约。在这里种情形下,对(公司法设立条件的放松限制是不二之选。 二 填鸭式 教学方式方法不能培养法律人应有的逻辑思辨能力。 在 填鸭式 教学中,老师一般只重视讲解(公司法的相关制度和条例,学生机械地记笔记,被动的接受,缺乏考虑和互动。这种课堂简单而空洞,学生的主体性、独立性和创造性都遭到了压制,学习成为了一种被动的接受,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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