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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教义学的认识论与实践论,法哲学论文内容摘要:揭开刑法教义学的神秘面纱,不同学者对教义学的性质有不同的论断,大部分学者支持在解释论的维度下阐释刑法教义学。但依笔者看,不能将刑法教义学简单的看做,法注释学,法解释学。学界有必要重新审视法教义学的概念,纵向上拓展法教义学的领域,横向上联络立法与司法实践,将教义学的功能性,智慧性发挥的愈加淋漓尽致。同时依笔者看教义学的蓬勃发展,是注定建立在法哲学复兴的基础上,法哲学思潮的涌动促生了教义学的蓬勃,从历史观的维度,考虑教义学与西方两大法学派的联络,从时间维度上,可能是法哲学思潮的沿续。在实践意义上,刑法教义学与立法、司法这一组范畴的摆置,对当下我们国家
2、立法价值的取向和司法操作的合理化将有着广泛的意义。 本文关键词语:刑法教义学;刑法教义学正当性;刑法教义学认识论;刑法教义学实践论; 一、正当性研究视角下的刑法教义学认识论 一刑法教义学之范式研究 为何论证教义学正当性问题 对刑罚正当性的反思,是间接对刑法教义学范式的反思。在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我们均知道刑法的功能之一是刑罚,进而维护统治阶级的秩序。但是,法治文明发展到今天,我们深切体会刑罚是对公民自由与生命的一种剥夺。对于扩张的刑罚权,它剥夺人类的生命与自由,这是对人权的一种漠视。从另一个角度看,作为国家统治秩序、维护市民社会的秩序、保障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刑罚权又必不可少。故而,对
3、刑罚权正当性的论证是刑法学家一直要解决的问题。 那么作为一种上层法学 刑法教义学,对这种急需正当化的刑罚权的恶,恰恰本质就是论证刑法教义学的正当性问题。由于刑法教义学是在刑法体系内部对法律的适用和结论负责的一种解释学的变体。而这种解释的方向,必然对刑罚权范围的扩大或缩小产生影响。因而,有必要对教义学的正当性进行论证,以到达控制刑罚权,进一步控制刑事政策边界的作用。 二刑法教义学所应具备的品格 对刑法教义学正当性的要求达成共鸣的基础上,怎样保证刑法教义学的正当性是当下要解决的问题。笔者以为教义学这里的 应当性 内涵,应高置于不同理论的博弈之上。诚然,在事实层面,我们知道教义学的相貌。但在价值层面
4、,教义学会有众多不同的演绎形式。我们不可能要求 千篇一律 的教义学,但是教义学 应当性 问题,要在这些理论形式中有所具体表现出。 首先,刑法教义学应本着保卫人权的立场为出发点。防止刑罚权的扩大,是刑法教义学应当具备的属性,刑法教义学所应具备正当性的品质之一就是保障人权。第二,刑法教义学要尽可能的精细化。最后,在法的安宁性、正义性与和目的性的法价值上,刑法教义学要有所具体表现出。法律教义学通过对法律的一种高级的诠释,使法律对人民愈加有利,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是评判教义学 应当性 的一个重要标尺。教义学在符合当代法治国家精神的基础上,要把保障公民所具有的正当权利和自由放在恰当的位置。 二、刑法
5、教义学的实践论 面向立法与司法统一 根据前文阐述的基础,刑法教义学具备了正当性的属性,延续了实证分析法学理论的精神。但刑法教义学不能停留在象牙塔中刑法教义学务必要对当下社会实效问题的解决予以关注,不可将步伐停滞在虚无的理论环节。刑法教义学 正当性 命题的应有之义是要在刑法典的基础上,关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的详细问题。 刑法教义学受两个方向的制约,分别是立法和司法。刑法教义学一定是面向实践的一门科学。假如脱离了立法输入端和司法输出端,刑法教义学的价值一定会大大缩减。以当前学界的各种争论来看,过多的理论和立法、司法实践产生了脱节。因而,这是我们国家刑法教义学要注意到的问题。 当然,面向实践的刑法教义
6、学并不排挤理论之争。刑法教义学从来不是一个封闭的理论体系。理论之争,有助于从多个角度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 对于刑法教义学而言,要在实践中散发出理论的魅力。详细来讲,怎样将教义学理论与实践更好的融合?怎样让刑法教义学成为一门面向实践的学问?结合当前的学界观点,笔者从下面三个方面提供一些参考的建议。 首先,教义学的理论着力点是实践。但刑法教义学的前提条件,一定是罪刑法定下的教义学研究。详细来看:第一,罪行法定原则为刑法教义学发展提供了价值标准。罪行法定彰显的人权保障功能对刑法教义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它不仅仅是当代刑法的精华真髓与灵魂而且也是刑法教义学的内在生命。第二,罪行法定原则确立了刑法教义学发
7、展的逻辑前提。在罪行法定原则之下,现行刑法就成为建构刑法教义学的前提,而刑法学术研究就是在这里前提下展开的逻辑推理。 因而,刑法教义学是背靠刑法典面向司法实践的一种司法论的知识体系,让教义学真正的着陆,这就需要在注重理论的精细化、体系化和自恰性的同时,保持与社会生活的对话,回归到刑法社会任务的实践。 其次,教义学要博采众长。刑法教义学不是一门封闭的科学。教义学假如要通过法律评价更好构建这个世界,就需要诉诸更多的社会学科。教义学能够将困惑的难题诉诸实证领域,使教义学的理论难题能通过实证环节得到解答和发展,或者因而推进穿插学科的研究。同时,刑法理论的研究成果将间接对立法与司法实践带来深远影响,有助
8、于立法者与司法者及时把握其他学科最前沿的社会信息。 最后,面向立法、司法的刑法教义学要与刑事政策到达平衡。刑法教义学要更好的具体表现出刑法的任务与目的。在当代民主法治国家里,刑法教义学保持其正当性根据,就要关注刑事政策的边界。 在法治国家的背景下,为使刑法教义学更好的和刑事政策相衔接。罪行法定是法治国家的断定标准,刑事政策必须落实到详细中。因此刑法教义学的发展能够很大程度上避免执法机关对刑事政策的滥用,同时促使立法与司法环节的公正与合理化。 因而,一个国家所选定的刑法教义学必须与其形式政策相匹配对应,形势政策考量下能够推导出刑法教义学的范畴事实,同时教义学研究对象的广度又被刑事政策的考量所决定
9、。 综上所述,刑法教义学是衔接法律条文与司法实践之间的桥梁,通过对司法实践经过的批判、比拟与总结,审视现行法律条文,并对现行法律条文进行合理解释,为各级法院在适用刑法环节上提供便利,以最大限度的实现法安全与法公正。 对律师、法官、检察官而言,在司法实践中,教义学的地位更是举足轻重。这当然不仅仅是由于法律人已经习惯于使用和依靠法学理论解决问题,更是由于若不勤加阅读,便有逃避承当现实责任之虞。因而,只要将教义学与司法之间产生深切进入的对话,以实践为基本,法律教义学才会为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尽可能完美的论证模型。 以下为参考文献 1车浩。理解现代中国刑法教义学J.中外法学,202106. 2董邦俊。教义学发展、功能与内涵之刑法学揭示J.环球法律评论,202004. 3陈兴良。刑法教义学的逻辑方式方法:形式逻辑与实体逻辑J.政法论坛,202109. 4陈兴良。刑法教义学的发展脉络J.政治与法律,202103. 5陈兴良。刑法教义学方式方法论J.法学研究,200502. 6刘杨。道德、法律、守法义务之间的系统性理论 自然法学讲与法律实证主义关系透视J.法学研究,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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