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理论阐述,法律逻辑论文.docx
《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理论阐述,法律逻辑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理论阐述,法律逻辑论文.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法律规则逻辑结构的理论阐述,法律逻辑论文近来,我们国家法理学界对于法律规则的逻辑构造问题,有众多学者在原有 新三要素讲 的基础上,屡发新声。这一现象的背后,是各学者对这一观点的理论基础有不同见解。 一、当下法律规则逻辑构造的主流观点 法律规则是法律规范的组成要素之一,以权利义务内容为核心的受强迫力保卫的详细行为规范。法律规则的逻辑构造理论在我们国家经历了 三要素讲 、 两要素讲 再到 新三要素讲 的理论沿革。当下居主流的法律规则逻辑构造观点 新三要素讲 ,以为完好的法律规则逻辑构造应当包括假定条件、行为形式和法律后果,三要素缺少任一就意味着法律规则本身的不存在. 在三个要素中,假定条件和行为形
2、式是不可分的,由于任何行为形式都是针对一定条件的,不可能存在无条件的权利权利和义务规定,所以假定条件和权利义务形式两要素有直接关系;而法律后果要素,和假定条件要素本身没有直接关联,和权利义务形式也没有直接关系,他的发生条件和对象遵守或违犯假定条件下的权利权利义务规则这一前提有关. 新三要素讲 以为缺少法律后果要素的法律规则不是完好规则, 张文显教授 但始终坚持将他所讲的 法律后果 列入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之中-这本来就遵循了凯尔森观点的内在构成方式,具有逻辑上的自治性 . 纯粹法学家凯尔森以为法律规则中 使得一个规则成为一个规则,是由于规则的内容包括了制裁 ,强迫因素是法律规则所必要的。每一个规
3、则只要包含了制裁部分,这一规则才是自足的,是一条完好意义上的法律规则。不过,支持 新三要素讲 的学者强调权利义务当然是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逻辑构造是以行为形式权利义务形式要素为中心构建的,强调凯尔森以 制裁 构建完好规则的理论只是讲明了一个自足的完好法律规则所必备要素。不可否认,有些法律规则确实没有法律后果部分,这部分内容被省略或需要借助其他法律规则以明确,但在进行一般法律规则的抽象逻辑构造分析时应当存在法律后果要素。 若依此观点,则没有法律后果部分的法律规则从抽象角度而言,就是不完好的法律规则。授予权利权利规则只能作为完好法律规则的片段。当然义务性法律规则一般不会单独存在,由于法律责任是法定
4、或约定的。那么, 新三要素讲 的理论则内在隐含,权利权利规则从抽象理论角度而言,没有相对独立自主地位,一定需要法律后果部分的结合才是完好意义上的法律规则。 二、法律规则逻辑构造的理论阐述 一哈特:完好意义的法律规则 新分析法学家哈特明确表示出了,没有制裁的法律是完全能够想象的,权利权利规则本身有相对独立地位。假如一定要将所有种类的法律规则都化约为单一的形式,即将受权性规则授予权利、权利规则和强迫性规则施加法律后果的规则统一,构筑必须包含法律后果内容的真正的法律规则的完好条件句式,这一做法事实上扭曲了不同类型的法律规则所具有的不同社会功能。 法律的主要规范功能不是在法院里,而是在社会中发生,主要
5、对象是一般无知之人,主要起着控制、引导一般公民的生活,他们中的大部分遵守规则并且平和的合作以维持规则,使用规则作为他们自个和其别人行为的评价标准。 除非社会体系失灵,否则一般民众所遵守的仅仅仅是权利性规则国家机关一般遵守权利规则和义务规则。强迫性规则主要目的还是辅助这些行为规范的实现,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是处于次要地位的规则。哈特强调,假如将授予权利权利规则化约为所谓完好规则的条件子句,将各种各样类型的法律规则化约为单一形式,结果就是无视了重要的权利权利规则的地位。 所以本文主张,即便是从一般法律规则的抽象逻辑构造角度分析,权利权利规则和义务规则,也即发生条件不需要依附于其他一般规则的调整性
6、规则,是完好意义上的法律规则。而依附于前两种规则之上,强化规范效果的保卫性规则,固然发生条件需要借助其他一般规则的遵守与否,地位是辅助性的,但规则本身也仍然具有相对独立地位。调整性规则和保卫性规则在进行法律规则的抽象逻辑分析时,是没有区别的,应当分析出可适用于这两种类型规则的抽象逻辑构造。 二法律规则逻辑构造的理论基础 庞德以为规则指的是与明确详细的事实状态所引起的详细的法律后果相联络的规范.张文显教授也以为法律规则的概念可以被定义为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明确法律效果的一般性规定.拉伦茨主张是以一般方式描绘叙述的事实赋予同样以一般方式描绘的法效果.规则的事实部分一经实现,法效果将发生。 民法学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业相关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