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中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机会与途径,保险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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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型城镇化中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机会与途径,保险论文建国以来,我们国家城镇人口从建国初期的 5765 万人增加到 2018 年末的 69079 万人,城市化率到达了 51.27%。根据美国经济地理学家诺瑟姆的 S 型城市化发展轨迹规则,我们国家城镇化进程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但是传统城镇化的重点在城市,甚至为了城市的发展牺牲了农村的利益,对农村的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负效应,如城镇化进程中的高成本降低了农民福利、人口流动降低了农村留守劳动力的素质 、圈地运动 剥夺了农民的土地增值收益等等。这些负面效应严重阻碍了我们国家经济的转型发展,走新型城镇化道路迫在眉睫。当下,城乡养老保障资源配置严重不平衡,
2、不管是覆盖率还是保障程度,农村居民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都存在着宏大差距。全面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是城乡养老保障一体化的基本要求,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基本要求,是开创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因而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怎样改善并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是到地方各级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二、我们国家城乡养老保险现在状况分析 我们国家存在着城乡二元经济构造,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率的提高,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养老保障水平也逐步呈现出二元构造特征。不可否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养老压力,十分是新农保施行以来,参保农民人数显着上升。但是不管是覆盖率还是养老保障程度,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都与城镇职工和
3、居民的养老保险存在着宏大差距。一直以来,农村参保人数明显少于城镇人口参保人数,农村保障水平也明显低于城镇居民保障水平。2018 年末,农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初次超过了城镇参保人数,但是城镇的人均保障水平却到达了农村的 19 倍左右。农村居民人均 367.31 元的养老金显然远远不能知足农民的养老需求见表 1。【表1】 与此同时,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由于缺乏介入主体和有效的鼓励机制,保险公司和农民介入积极性都不高,商业养老保险在农村地区的发展非常缓慢。国家统计局颁布的(2008 年江苏农民工就业形势回首与瞻望中指出,2008 年江苏全部农村劳动力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占 19.4%,参加
4、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占 14.9%,参加商业养老保险的占 2.6%。上海市统计局颁布的(松江区 2020 年上半年农民工检测调查分析显示,截至 2020 年第二季度,上海市松江区农民工参加商业养老保险的只占 6.7%。在经济发达的江苏和上海,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尚且如此,在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农村商业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则要更低。 三、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新机遇 我们国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固然获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保障水平低和覆盖率低的 双低 问题,同时商业养老保险推进缓慢,没有能有效发挥其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补充功能。新型城镇化 以人为本 的核心理念从制度和政策层面
5、为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了保障,拓展了空间。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我们国家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将呈现出新的特征,传统的农村养老形式将遭到新的冲击。例如,传统的土地养老功能被大大削弱、青壮年劳动力流出导致农村老龄化问题加剧、广大农民的经济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的寓居方式将由散居变迁到群居、生产方式由自我雇佣变化为被别人雇佣,等等这一系列改变为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 1. 土地养老功能弱化,商业养老需求增加 土地养老是指依靠土地为家庭成员提供养老保障,是我们国家传统的养老方式。土地既是生产资料,又能够提供基本保障,农民失去土地,也就失去了这一基本保障,因而土地养老是农民最后的一道养老保
6、障,它是农村家庭养老的核心。在传统城镇化进程中,一方面征收农民的土地发展集约生产的当代农业,另一方面征用农民土地进行城市规划建设,土地城镇化的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土地的征收直接导致我们国家耕地面积的锐减。数据显示,1997 年到 2002 年,六年间耕地净减少 6164 万亩,年均减少 1027 万亩,到 2003 年底,国家耕地面积已经锐减至 18.51 亿亩;2004 年初,各地城市化进程中仅开发区单项的规划面积已经超过了城镇建设用地总量;到 2008 年底,人均耕地仅有 1.37 亩。 2020 年,又有 643.65 万亩农用地和 389.1 万亩耕地转变为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方式的
7、转变使得农民从土地中获得的收益有限,难以获得持续的养老保障。表 2 反映了 2000 年以来农民依靠土地获得的农业纯收入情况。固然农村家庭平均每人农业纯收入的绝对值不断增加,但是农业纯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却不断下降,这讲明了农村家庭依靠土地获得的收益在家庭总收入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土地养老功能正在逐步弱化。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当代农业的发展以及城市规模的扩张客观上都将造成农民失去土地,构成诸多失地农民。【表2】 赵丽萍2018指出我们国家城市化水平每提高 1,需要占用耕地约 12.7 万公顷,并以此推算当前我们国家失地农民人数应在 5100-5525 万。我们国家当前的城市化水平只要51.27
8、%,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深切进入,还会有更多的耕地被占用,造成更多的失地农民。对部分农民而言,失去了土地保障就意味着失业,经济来源大幅降低,养老失去保障。2018 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在接受调查的 482895个失业农民中,有 16495 位农民是由于失去土地而失业,占全部失业农民的 3.42%。 农民失去了养老的最后一层保障,但是他们从获得的征地补偿却不能知足他们的长期养老需求。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用为该土地征用前 3 年平均产值的 6 至 10 倍。 法律规定的补偿费用并没有考虑土地征收后的商业增值。事实情况是地方以较低的成本征收土
9、地,以高额的市场价格卖出土地,获取了超额的土地增值收益,农民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只占整个超额土地收益的 5%-10%。 土地是稀缺的不可再生资源,农村土地的集约使用以及农用地和耕地转为建设用地是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一方面,农民养老所依靠的人均耕地面积在不断减少,另一方面是土地征收补偿较低,农民的养老得不到保障。在这样的背景下,商业养老保险作为农村土地养老的替代品,农村社会养老的补充品,其养老保障功能将突显出来。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养老功能的弱化为发展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带来了史无前例的新机遇。 2. 生产组织形式创新,年金养老大有可为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农民生产组织形式也在不断创新,农民专业
10、合作社、集体农庄、乡镇企业等一系列新老生产组织形式百花齐放,农民由自我雇佣的个人劳作转变成为别人雇佣的集体生产。 多样化的创新生产组织形式都突出具体表现出了集体化的特征。对于农业生产组织而言,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农户聚集到一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农庄可视为一个企业,参社农民就是企业的员工。农民在生产经营经过中往往会面临一样或类似的风险,而生产经营收入又是这些农民养老保障的主要经济来源,因而他们对商业养老保险的需求具有共性特征。农民专业合作社或集体农庄能够作为一个企业为所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民投保,保险公司根据类别特征,提供不同类别农业生产组织的年金保险服务。而对于乡镇企业等非农生产组织而言,农民转变
11、为企业职工,企业亦可为其投保相应的年金养老保险。诸多风险类似的个体共同投保有利于分散风险,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险公司因此具有了开展年金养老保险的鼓励。诸多风险类似的个体共同投保也利于保险公司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分别设定相应的养老保险条款,进而为广大农民提供针对性的年金保险产品和服务。 农村生产组织形式集体化趋势使得发展农村年金养老保险成为开拓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市场的一个重要突破点。年金养老保险健康快速地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是打破城乡养老保障不平衡局面的有效途径。 3. 农民寓居形态集中,保险服务成本降低 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是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关键环节。随着新型城镇化的顺利进行,我们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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