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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保险法)条款对保险企业的影响分析,保险论文原标题: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重要影响 内容摘要:保险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保险法不仅规范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制度与流程操作,同时也有效的保障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新(保险法自施行以来,在多个方面产生了重要积极的影响,尤其是对保险公司内部的经营活动,不仅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同时也有效的避免了理赔纠纷。因而,本文从各角度分析了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的重要影响,联络实际,提出了新(保险法施行对保险公司的要求。 本文关键词语:新(保险法;保险公司;影响;要求 新(保险法通过对以往存在的制度缺陷进行有效的弥补,同时为(保险法注入了时代内涵,使得新(保险法在维护
2、投保人权益、规范保险市场方面发挥出更大的作用。 一、不可抗辩条款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新(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了投保人未告知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保险人在知道合同解除事由三十日内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超过三十日的认定为自动放弃合同解除权,同时,新(保险法还规定了自合同生效的第二年,保险人将不具有合同解除权,这一规定实际上是限制了保险公司的合同解除权,新(合同法中的此项条款也被称作不可抗辩条款,这项规定的施行有助于改善过去保险公司滥用合同解除权而使得投保人的权益遭到侵犯的局面,同时,新(保险法的施行,将为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创造双向选择的时机,新(保险法中规定了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了解投保人未告知情况的
3、,保险人不具有合同解除权,且一旦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必须履行合同条款上的赔偿义务,这样就使得保险公司对于投保人的情况必需要做到全面、细致的了解,降低保险公司的理赔风险,同时,此项规定也有效的维护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在过去的(保险法中,未对保险公司的合同解除权作出详细的规定,常会出当代理保险人对投保人作出了承诺,但是在实际的理赔经过中,保险公司拒绝承当赔偿责任的事件,由于没有对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未告知实情是能否具有合同解除权,在理赔纠纷中,法律也难以发挥实际的作用,容易造成投保人经济上的损失 . 二、讲明义务的变更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新(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了签订的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制定,但是保险人必
4、需要在保险合同上附有对保险合同格式的讲明,同时保险人必需要对投保人就免责条款作出详细的解释,未作解释讲明的签订的保险合同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另外,新(保险法还规定了保险人必须在保险单上做出相应的提示,否则签订的保险合同将范围新(保险法中的规定 。新(保险法中关于讲明义务的变更,使得在过去保险公司需要就保险合同的内容逐一讲出讲明,而新(保险法中只要求了保险公司对于合同格式的讲明,这将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工作难度,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另外,新(保险法中规定了假如投保人与保险人就签订的保险合同内容产生分歧的,能够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司法解释对保险合同做出详细的讲明,由于保险合同的制定方是保险
5、公司,保险公司必定将最大程度的维护本身的利益,因此容易对投保人合法权益产生损害,同时,保险公司未对保险合同做出详尽的解释讲明,也会造成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信息上的不对称,增加了理赔纠纷的风险。新(保险法的施行,明确了保险公司的讲明义务,同时也维护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保险事业的发展。 三、理赔时效的规定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新(保险法中关于理赔时效的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过去的(保险法中对于理赔时效只是采用定量描绘叙述的方式方法,这样的制度在实际的理论经过中,经常会给保险公司逃避赔偿责任提供根据,造成了社会理赔难的情况,而新(保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中关于理赔时效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6、,即保险人认定投保人理赔资料不充足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投保人,投保人理赔情况切实复杂的,保险人必须在遭到理赔责任书的三十日内完成对于投保人理赔事件的核实,逾期法律将自动认定自愿承当理赔责任,另外,根据新(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保险人与投保人达成理赔协议后,保险人必须在10日之内履行赔偿责任等 。新(保险法中关于理赔时效的明确规定,使得保险公司的业务愈加具有规范性,同时也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另外,关于理赔实效性规定,切实加强了对投保人权益的维护力度,使得一旦出现理赔纠纷,投保人能够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述,进而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新(保险法的施行不仅能够有效的维护投保人的权益,也增加了公众对保险
7、公司的监督力度,为我们国家保险事业的发展增添了气力。 四、设立程序的规范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新(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公司的设立同样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要求,不仅对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以及管理设施等方面进行补充,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也作出了详细的要求。根据新(保险法中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亿人民币,且注册资本必须为货币资本,同时新(保险法要求了保险公司的运营应当采用股东责任制。新(保险法使得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愈加具有规范性,不仅使得保险公司的设立程序愈加严格,同时对于保险公司的运营资格审查也更为严格,新(保险法中明确规定了任何保险公司都必须获得相关的业务许可证,代理
8、保险单位也必需要获得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未经有关部分批准擅自开展保险经营业务的,要承当一定的法律责任。 另外,新(保险法还对管理人员的资格做出了详细的讲明,并为资格的认定注入了法律效力,新(保险法中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了应违背相关法律的规定而被取消金融机构认定资格的以及应违纪行为被吊销资格证的律师、会计师等五年内不得在保险公司内部担任高级管理职位,新(保险法中关于保险公司设立条件及设定程序上的规定,具体表现出了国家对于保险事业的重视,只要规范了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才能有效的规范保险市场,才能促进我们国家保险事业的发展。 五、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管理的影响 新(保险法的施行,实际上将是投保人
9、也纳入了保险公司的治理机制中,(保险法作为时代发展的产物,不仅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规范了群众的行为,同时也划分出来产权制度,从产权角度分析,保险行为实际上是保存了产权的不确定性,同时实现了财产使用的转移,保险人对于保险公司资产的管理并不等同于现有保险公司财产的上使用权,通过理赔协议,理赔金的转移提升了投保人的产权地位,同时保险公司还具有剩余价值收益,为了有效的躲避投保人的道德风险,新(保险法中关于理赔制度也作出了一定的调整,即受益人存心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受益人丧失受益权,而并非过于制度正关于保险人可拒赔的规定,这样的法律规定能够有效的避免由于投保人和受益人存在差异造成的法律不适用的情况,同时也为
10、保险人区分道德风险事件创造了条件 .另外,新(保险法扩大了保险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允许保险公司介入到保险相关的金融活动中,放宽了保险公司的投资业务标准,提升了保险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介入地位。同时,新(保险法中加强了监管单位的职责,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监管制度也要顺应时代的发展潮流,对于保险公司的监管不能只停留在资格认定和审查上,同时也要浸透到保险公司的业务中,这使得保险公司的管理不仅要根据内部构造的调整而变化,同时也要符合外界的要求。 六、新(保险法施行对保险公司的要求 新(保险法的施行,进一步规范了保险公司的业务制度以及操作流程,不仅使得保险公司愈加具有法律化,同时也为保险公司的发展创造了有
11、利的条件,因而,面对新(保险法的施行,保险公司只要通过提高对本身的要求,才能适应法律的要求,才能实现业务的拓展,才能实现运营规模的扩大。我以为新(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提出了下面几点要求: 其一,保险公司必须加强对于业务人员的管理。保险公司的内部业务操作需要依靠工作人员来完成,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够有效的加强业务的质量、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可以以最大程度的落实制度上的要求,保险公司不能一味的重视业务的拓展,而不注重品牌文化的提升。 其二,保险公司必须加大核保工作的力度,最大程度的降低保险公司的运营风险。新(保险法对于理赔做了明确的规定,因而,保险公司必须及时调整公司内部的构造,将对投保人的审查作
12、为工作的重点,重视保险公司保险协议的签订环节。 其三,保险公司必须建立灵敏的制度,建立应急措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力与日增大,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也越来越大,因而,建立高效的应急措施,增加公司制度的灵敏性,愈加适应复杂多变的市场,同时也有助于躲避市场风险,实现公司运营规模的扩大。 七、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保险法的施行,对保险公司产生了重要积极的影响,不仅有效的规范了保险公司的业务操作,同时也降低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有效的减低了理赔风险,避免了投保人的道德风险,同时维持了投保人与保险人权益的平衡,为我们国家的保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注释: 许飞琼。新(保险法的进步与缺陷-从保卫被保险人
13、权益的视角。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21。25-32. 吴勇敏、胡斌。对我们国家保险人讲明义务制度的反思和重构-兼评新(保险法第17条。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33。88-96. 邓丽。论保险公司破产清算制度中的保单持有人利益保卫-以新(保险法相关制度评介为中心。保险研究。2018,124。10-14. 冯文丽。财产保险合同转让的立法比拟与启示-评新(保险法第49条修改的 属人主义 与 从物主义 之争。保险研究。2018,38。15-19. 李华。医疗费用保险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之研究-兼评新(保险法第46条的理解与适用。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32。107-113. 张涛、梅月霞。论重复保险的法律规制-兼评新(保险法第56条之缺失。湖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8,17。80-81. 李祝用、姚兆中。新(保险法溯及力问题研究-兼评(关于适用中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保险研究。2018,27。117-122. 龚贻生、朱铭来、吕岩。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和保险人明确讲明义务-(保险法第17条和第19条的理解和适用。保险研究。2018,19。9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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