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法律人类学与法律社会学的界限,法社会学论文.docx
《如何区别法律人类学与法律社会学的界限,法社会学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如何区别法律人类学与法律社会学的界限,法社会学论文.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如何区别法律人类学与法律社会学的界限,法社会学论文摘 要: 法律社会学和法律人类学在诞生初期,最主要的区别在于研究对象的不同。前者研究西方社会的法律,后者关注非西方社会的法律。但是,这种对象上的边界,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社会学的国际化与人类学的本土化已然消失。与此同时,法律人类学又丧失了专属的职业背景,它与法律社会学在研究者身份上的边界也在消失。最后,随着社会学系的研究者能够使用深度访谈的田野调查方式方法开展法律研究,法律人类学又失去了专属的研究方式方法,它与法律社会学的边界最终彻底消失。基于对法律理解的立场,并无必要强调什么是法律社会学,什么又是法律人类学,它们之间的边界不能仅仅只是被动地
2、消失,而必需要主动地开放。 本文关键词语: 法律社会学; 法律人类学; 学科; 边界。 近年来,法律人类学逐步进入中国法学界的视野,大有成为现代社科法学新成员之势。但是社科法学想要有效地接纳这项研究,首先需要明确的就是法律人类学与其他成员十分是法律社会学有着何种区别。考虑到这两项研究都源自西方,所以,追根溯源二者的边界,对于当下法律与社会科学的研究有着可借鉴的前提性意义。 一、对象的边界。 法律社会学和法律人类学兴起于何时? 有人以为,法律社会学的渊源能够追溯至孟德斯鸠,或萨维尼、耶林、贝卡利亚、边沁、,而法律人类学的源头似乎比拟明确,就是梅因。这些观点从知识传统的角度来讲确有启发,但从严格意
3、义上的学科史或知识社会学的立场来看, 所有这一切都还不完全符合今日所理解的社会科学概念,并且在这些学者中间,还没有哪一个人自以为是在后来所讲的独立学科的框架内从事研究的 .所以,法律社会学和法律人类学的出现,当是 19 世纪末社会科学诞生之后的事情。换言之,假如没有近代学科意义上的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出现,也就没有法律社会学和法律人类学。 尽管从 1839 年奥古斯特 孔德提出 社会学 这一概念开场,介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一项以探寻人类社会普遍规律为宗旨的社会的科学就在开场酝酿,但是直到 1870 年左右,专业化、学科化的社会科学才整体的被 构化 Project 出来。根据华勒斯坦等人的观察
4、,此时的社会科学主要包括六大学科: 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以及东方学。这些学科诞生的根据是对研究对象-人类社会进行资源切割, 某一种类所占据的社会现象,几乎就成了以该种类命名的学术 分支 学科的专有财产 .研究经济现象的就是经济学,研究政治现象的就是政治学,研究 社会现象 的就是社会学。当然,这里的 社会现象 已经排除了经济和政治,由于那是经济学和政治学的领地,那么,作为 剩余的社会现象 的 法律 ,便天经地义地成为了社会学在初期相当重要的研究对象。因此,社会学的成立也就意味着法律社会学的诞生。 作为社会学家的涂尔干和马克斯 韦伯,他们创作了大量的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作品,这些研
5、究不管是实证主义的,还是非实证主义的,其关于 法律 这一人类社会基本制度的理解方式,对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法学产生了强大的冲击。于是,埃利希、狄骥、霍姆斯、莱昂 彼特拉日茨基 Leon Petrazycki 等德国、法国、美国、东欧的法学学者纷纷做出回应, 这也让归属于社会学分支的法律社会学具有了转变为社会学与法学穿插学科的可能性。而庞德提出建立的 社会学法学 ,以及凯尔森的纯粹法学,其实都映衬出社会学对法律这一现象的研究获得了阶段性的成功。 与法律社会学的势不可当、星光熠熠相比,法律人类学则暗淡了很多。初始的六门社会科学: 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东方学,能够分为两大类,即,
6、对当代/文明世界的研究 历史学再加上三门以探寻普遍规律为宗旨的社会科学 与对非当代世界的研究 人类学加上东方学 之间存在着一条分界限 .华而不实,人类学和东方学也有着分工,后者关注东亚和中东的文明社会,前者研究无文字的部落社会。这样一来,人类学和东方学就变成了微型的社会科学,由于它们不仅要研究非当代世界的政治和经济,还要研究它们的社会和历史。所以,人类学内部再次进行了资源切割。研究经济现象就是经济人类学,研究宗教现象就是宗教人类学,研究政治现象就是政治人类学,研究法律现象就是法律人类学。但是,与其他几个人类学的分支相比,法律人类学的起步相当困难。由于在 20 世纪初的西方社会科学看来,政治、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文化交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