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调解员式新权威的植入,法社会学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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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乡村调解员式新权威的植入,法社会学论文【题目】 【引言】 【第一章】乡村调解员式新权威的植入 【2.1】 【2.2】 【第三章】 【以下为参考文献】 第 1章 乡村调解员式新权威的植入 但凡牵涉对中国农村社会的研究,无论是从何种学科、何种角度,都无法绕开的一个事实,即中国农村社会正处于从传统社会向当代社会转变的历史经过之中。在这个历程中我们经历了过多的弯曲复杂,碰到了很多的问题,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在这里进程中进行着困难的探寻求索,以求寻找到一条通往全面当代化的途径。在乡村社会由传统熟人社会向当代陌生人社会过渡的转型期,秩序混乱、信仰缺失、道德失落,矛盾多发等一系列问题相继涌现,现有的权威系统已经
2、无法有效的对乡村社会进行整合。乡村社会迫切需要植入一个新的权威,主导乡村,整合气力,顺利度过转型期。 1.1 乡村社会对权威的需要 1.1.1 半熟人化 乡村社会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科技的发展以及户籍制度的改革,传统的城乡二元制社会构造正杂逐步瓦解。作为基层的乡村社会正处于由传统向当代、封闭向开放,血缘裙带向地缘契约的转型时期,它既不同于费孝通老先生笔下的 乡土社会 ,也不同于当代的 陌生人社会 ,而是正在逐步变成一个与外界社会联络日益密切的基层社区。贺雪峰教授把处于这个经过中的乡村称之为 半熟人社会 。这种 半熟人社会 并非是一个完好和独立的社会构造形态,它只是乡村社会发展经过
3、中的一个阶段,是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传统社会向当代社会转型的过渡期。半熟人社会像历史上的过渡社会形态一样,在这个传统与当代的衔接经过中,各种问题开场涌现。 首先是主导秩序的缺失,导致乡村社会秩序的混乱状态。曾经主导传统社会的礼治秩序被毁坏,而国家的法律又没能够树立权威,建立起真正的法治秩序,使得乡村社会处于一种缺失主导秩序尴尬的处境,即 法治次序 与 德治秩序 、 人治秩序 、 宗法秩序 共治的 多元混合秩序 状态。在这个状态下法治秩序并没有处于主导地位,也不被村民所信仰,法律在很多时候只是被村民当做工具用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当 法律工具 不能解决问题是他们便会寻求其他的秩序规范,最后当国
4、家的合法秩序都不能解决问题时,他们便会寻求采用强权和暴力来维持秩序,以致于出现 力治秩序 甚至是黑恶势力统治乡村的不正常的情况。假如任由这种持强凌弱的混乱状态持续下去,必然会导致乡村的社会秩序崩塌。 其次是村庄共同体的瓦解,乡村社会的组织发动能力下降。1980 年代人民公社制度解体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民由人民公社这种国家性的地方经济政治结合体迅速的回归到单个家庭组织的状态,致使 农村的整体性组织不复存在,原有的整合形式存在的前提条件不断丧失 。进入 90 年代后一度全面覆盖乡村的国家的行政权利开场从乡村后撤,并 悬浮 在乡村社会之上。而在乡村社会内部,青壮年劳动力大多项选择择离开村庄
5、外出务工,很多乡村只剩下老弱病残,集体组织功能进一步弱化。经济的发展加强了村民的异质化, 熟人社会 的亲密感和信任度开场下降。这些因素共同导致村庄共同体的瓦解,使乡村社会面临公共事务无人管理,村民无组织的混乱状态。乡村社会仿fo又回到了小农经济时代,村民可以能将再次成为 一般散沙 的小农阶级。好像笔下的 一袋马铃薯 的状态。 最后是乡村社会的矛盾纠纷增加,而且日趋复杂。转型时期,乡村的经济得到快速的发展,农民生产、生活和组织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乡村的边界不断开放,大量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脱离出来,介入或经营非农产业。这些都使村民互相之间或者与外界主体的矛盾纠纷迅速增加。国家试图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
6、解决纠纷,但收到的效果却事与愿违。原因在于转型期的农村仍然保持着大量乡土社会传统的礼俗、习惯等民间法,相对于国家法更符合乡村的实际情况。相反国家苦心在农村推广和普及的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却由于 水土不服 没有遭到农民的足够重视甚至遭到误解。这样矛盾就产生了,一方面是国家法律对乡村社会的特殊性缺乏匹配,使得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发挥的作用和收到效果有限。另一方面是乡村社会的纠纷不断增加和升级使得农民迫切需要一种简单而有效机制来解决问题,假如法律途径走不通,他们就会寻求乡村内部气力的支持,但是礼治秩序的崩塌和宗族权威的衰弱又影响了民间调解效力的发挥。在 走投无路 之际,只得采取私力救济,甚至诉诸于暴力、
7、上访和聚众闹事等非理性的手段。这就造成了国家这边 有力使不上 ,而村民那边 病急乱投医 的困局。 1.1.2 权威在乡村社会的作用 要在稳定中谋求发展 .这句政治口号其实包容真理。中国的乡村社会正处于由传统转向当代的过渡的 半熟人社会 ,中国当前的国情决定了我们不可能再来一场暴风骤雨式的社会革命进而跳过或者缩短这个过渡期。要谋求再进一步发展进入到当代社会,必须保证当前 半熟人社会 的稳定和发展,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才能通过不断的改革,引导乡村社会完成最终的转型。这是个量变引起质变的经过,权威的意义就是在量变中保证乡村的稳定,以便量的累积得以顺利进行,并逐步引导量变发生质变。 首先是稳定当下乡村社会
8、秩序。通往当代化的道路是弯曲复杂的,实际国情决定了乡村从乡土社会到当代社会的转变是个漫长的发展经过, 将来相当长时间内中国乡村将是半熟人社会 。怎样解决如今存在的问题,保证乡村社会的平稳发展,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在2020年3月对萍乡芦溪县宣风镇的调查中了解到这么一个桩纠纷,村里的种粮大户黄某的水田和养鸭大户李某的鸭塘相邻,一年春季黄某种植水稻所喷洒除草剂和防虫剂不慎流入李某的鸭塘,造成水质污染,导致李某的鸭苗大量死亡。李某遂找黄某理论要求赔偿,黄某不肯成认是自个的过失给李某造成了损失,并暗中找人改造了水田沟渠以毁坏灭亡证据。李某见黄某此般无赖便一气之下用水泥堵塞了黄某的水田的主渠道使
9、其无法灌溉,造成大量水稻枯死,进而使矛盾激化。 黄某找来自个的亲戚不但拆毁了李某的鸭塘而且把其打伤。李某报警后,派出所参与此事,但是由于黄某属于村中的黄姓大家族,人多势众而且与 上面 的领导有亲戚关系,派出所并未对黄某采取强迫措施,只是要求其赔礼道歉。最后此事在村长和其他村庄里 头面人物 的调解下,以黄某当面向李某道歉并6000元了事。在这个事件中我们几乎没见到国家法律的影子,纠纷从发生到激化再到平息都是乡村社会内各种权威交替作用的结果。上例中损坏别人财物并把人打伤而不被法律追查情况在当代社会是不可想象的,而在乡村社会却是能够接受的,由于这是个 半熟人社会 ,对村民来讲法律只是手段而非目的,假
10、如能够有效解决问题违犯法律也无所谓。而乡村的权威体系却扮演了比法律更重要的角色,它们通过互相交涉最后促使纠纷得以解决,让毁坏秩序的人得到了 惩罚 ,使正义得到 伸张 .进而维护了乡村社会的秩序。所以权威对于半熟人化乡村社会的第一大作用在于维护乡村的社会秩序,保证乡村在社会转型经过中能够稳定发展。 其次是引导乡村社会的逐步转型。在同期的调研中,笔者曾看到如此景象:在宣风镇的镇的红桥村,超市、银行、网吧、手机营业厅一应俱全,沥青铺筑的村庄主干道两旁都是一幢幢钢筋水泥建造的砌着瓷砖装着铝合金门窗的小洋楼,还有几辆高级小轿车停放路边,能够讲在物质生活上与城市的差距已经很小。来到村民中间你会发现从外观上
11、他们也几乎与城市居民没有区别,这里的年轻人也同样穿着休闲装,低头刷着智能手机,聊着可能你都没看过的电视剧里的情节 这与你之前想象中身着陈旧中山装,脚踏胶鞋,乡土气息十足的农民已经完全不一样。只要在道路两旁的水田和耕牛以及不时经过拖拉机的在提醒你这里还是农村。笔者欣喜的看到经过十余年快速的经济发展和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很多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非常完备,遍布乡间公路已经把乡村同全国道路网络相接;新建水泥楼房已经与城市的建筑别无二致;乡村的集市上已经能够买到与城市一样的商品;网络和通讯技术的发展可使村民与城市居民有均等获取信息的时机 这些条件已经让乡村在物质条件上与城市的差距缩小到了历史最低,诸如
12、红桥村这样的 当代化 的村庄已经在中国遍地开花。在东南沿海的发达省份,某些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水平已经超越了城市的标准。能够讲从硬件指标上来看,很多乡村已经迈入了当代化的行列,具备了从半熟人社会升级为当代社会的硬件条件。假如把基础设施和物质水平比作转向当代社会硬件条件,那么对法律的信仰、当代化生活方式和思维形式等则是促使社会转型的软件条件。乡村社会如今缺乏的正是这样的软件条件。假如深切进入乡村,你会发如今那些当代化表象下面包裹着的还是一个乡土社会。但是这个乡土社会已不再是那么的传统,已经不是费孝通老先生笔下的那种完全意义上的乡土社会,由于它里面蕴含了能够促使乡村社会完成当代化转型的萌芽。基
13、础教育在乡村的普及早已使年轻一代农民摆脱了愚蠢和无知;电视和网络普及使大量先进的思想和文化渗入乡村,解放了农民的思想;国家连年的普法宣传和教育也使村民在耳濡目染中或多或少的了解了法律;乡村的工业化和人口的流动使越来越多的农民把握了先进的生产技术。能够讲乡村社会已经具备了发展为当代社会的软性条件的因子,但这些因子由于没有适宜生长条件,所以只能在乡村社会的内部 休眠 .而权威的作用就在于激活这些因子,并引导它们向正确的方向生长,最后成熟为向当代社会转型的软件条件,进而最终完成半熟人社会向当代社会的转型。这是权威对于乡村社会的第二大作用。 1.2 乡村社会的权威现在状况 学界普遍以为当下中国乡村社会
14、存在有宗族权威、行政权威和司法权威三种类型,它们以 共治 的形式统治着乡村社会。那么每一种权威在乡村社会单独的状态是怎么样的?能否主导乡村社会的秩序进而起到稳定乡村社会秩序,引导乡村社会逐步转型的作用?这是笔者在下文将要进行阐述的问题。 1.2.1 宗族权威在乡村社会的衰弱 在传统社会,小农经济的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生产形式使得乡村不需要与外界有过多的沟通和联络,村民往往聚族而居,一个姓氏一户人家往往经过几代人便能够产生出一个较大的村落,繁衍出一个人口诸多的宗族。族长是宗族的领袖,一般来讲是由有势力,有名望且辈分高的老者担任,拥有管理宗族事物,支配族内资源的权利。并可凭借这些权利斡旋和调解村民的
15、纠纷,维持乡村秩序。这就是费孝通老先生所讲的 长老统治 。梁治平教授也曾讲 传统中国的乡村秩序主要靠老人的权威、教化以及乡民对于社区中规矩的熟悉和他们服膺于传统的习惯来保证 。可见宗族权威是通过平息族内争端和伦理道德教化来维护乡村社会秩序的。 新中国建立以后,为了给国家政权深切进入乡村扫清障碍, 国家在在打击地主、富农等封建剥削阶级的同时,也将宗族组织,家族组织等传统的 权利文化网络 皆作为 封建 典型而统统扫除掉 。这使得宗族权威遭到了很大的打击,宗族权威开场让位与新确立的国家权威,但是宗族权威并未被消灭事实上在乡村社会的条件下也不可能被消灭,而是分散在了乡村组织中,被压制了起来。改革开放后
16、,国家权利开场从乡村后撤,乡村社会出现多种权威并存的局面,给此前一直遭到国家政权压制的宗族势力创造了重新发展的空间,再加之村民还是那样深切厚重的宗族观念和宗族势力解决村民纠纷的一贯优势,使得宗族的权威重新树立起来。但这一时期的宗族权威已经无法再主导乡村社会,而只能与其他权威合作,共同维护乡村社会的秩序。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乡村社会的 半熟人化 加剧,给本就失势的宗族权威带来了新的冲击。一方面,村庄的日益开放和从事非农产业的村民增加,很多复杂和新型的纠纷在乡村社会出现,而代表宗族权威的老族长们由于知识和能力的限制而无法应对;另一方面,电视和网络的普及使各种新观念,新思想传播到乡村地区,
17、进而开拓了村民的视野,进一步解放了村民的思想,使其传统思维和宗族观念愈加淡化。而老族长们却在这一潮流中显得格格不入。经过两次大冲击之后,宗族权威开场逐步衰弱。 在笔者调查的宣风镇为例,在很多村庄,那些没有在村委会任职的老族长已经不再主动介入管理村里的事物,很多人平常就在村里的老年活动室打打麻将,耍耍牌九,只在有人请他们时,才会出来主持公正。而且他们如今也不太愿意再像从前一样对年轻人讲教,以笔者在宣风镇珠亭村调研时碰到的一名雷姓老者的话来讲就是 如今的细伢子小孩犀利什么都懂,学堂有教师,屋里有伢娘父母,还用得到我们来告教?就算告教他也听不进哦! . 这话语固然简短,但却生动的反映出了身为宗族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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