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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模式,农业经济学论文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第一章】【第二章】【3.1 - 3.4】【3.5 3.6】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形式【第四章】【结论/以下为参考文献】 3.5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形式 在直接面对市场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经营形式中,合作社是属独立型的专业合作社。这种独立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肉羊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与农牧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合作社在整个经营形式中具有独立运转性。 3.5.1 典型案例。 案例:呼伦诺尔嘎查合
2、作社。 1合作社基本情况。 呼伦诺尔畜牧业专业合作社于 2018 年在新右旗成立。合作社现有牧民 44 户186人,草场总面积 57 万亩;合作社通过整合嘎查集体草场,并将草场划分为不同功能区,实行划区轮牧、联户经营。合作社现有 3 台大型拖拉机、4 台打草机、2 台搂草机、2 台大型捆草机、1 台装载机。根据自愿原则将牧户组合成牧业生产、打草、旅游、市场销售等 4 个专业经营小组,构成了独特的发展经营形式,获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18 年牧民人均纯收入到达 9930 元,10 年来初次超过全旗平均水平。 2经营形式分析。 利益联合:入股参联,订单合同。呼伦诺尔嘎查合作社是在嘎查牧民草
3、场承包经营权不变的基础上,当地 44 户牧民以各种方式入股参社。华而不实 22 户牧民以投入家畜的方式入社每只羊 500 元,牛马按 6 只羊单位,共计 9426 只羊单位,6 户牧民以投入劳动力的方式入社,16 户牧民以转让草场使用权的方式入社每亩 2 元,共计 101610 亩草场。当前合作社与近十家肉羊加工企业采取订单合同的方式进行肉羊销售。 形式运作方式及市场流通:该专业合作社在生产经营方面,通过拆卸围栏,整合草场,来有效利用草场资源,优化生产要素;并起到了保卫草原生态环境的作用。 为实现合作社各种业务运营,分别下设打草小组、畜牧业生产小组、市场销售小组和旅游业经营小组。打草小组主要负
4、责春季接羔保育期间、各种灾祸及冬季时的饲草供给,主要工作是秋季统一打草或购买饲草,保证饲草供给。畜牧生产小组主要负责拆除围栏以实现畜牧业划区轮牧,并负责功能区的划分与联户经营的正常运行;提供家畜的饲养、剪毛、防疫等生产环节的相关服务。在这里经营形式中,合作社只提供肉羊加工信息服务,所以待肉羊出栏时,市场销售小组会统一将肉羊销售给建立合作关系的加工企业。 在市场流通方面:合作社通过下设的市场销售小组,将肉羊销售到当地的专业交易市场及肉羊加工企业。市场旅游业经营小组主要负责牧民联合设立运作的家庭旅游项目。专业合作社初期拿出 20 万元操办起 牧户游 民族旅游业,合作社本着统一管理仔畜的原则,统一饲
5、养仔畜,其成为犍羊后统一对旅游点进行供给。这样保证了旅游区羊肉的质量和来源,也真正起到了牧民和市场连接的中介作用,带动了地方经济与第三产业链的发展。 这种构成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专业合作社会在各个环节上都带动了参社农牧户,并实行了一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运作形式。在典型案例的基础上, 如此图 3.4,为一个产加销一体化服务的专业合作社的运作方式: 3.5.2 适用条件分析。 在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经营形式中,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特点是上联市场、下联农户,整个产业化链条是以合作社为核心的。所以在分析此经营形式的适用条件时,会从当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角度出发,在农牧民意愿,合作社的建立,合
6、作社的经营以及市场各个方面分析。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本身就是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农牧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因而,成立农牧民专业合作社首先适用于当地有自愿配合入社意愿的农牧民。在本案例中的呼伦诺尔嘎查为成立合作社做组织准备和思想工作;由于牧民对专业合作社的不了解难免会心存疑虑,所以嘎查长呼其图曾屡次给牧民做思想工作,并邀请相关专家与当地牧民屡次沟通和讲解成立合作社的意义;最终全嘎查 44 户牧民自愿参加呼伦诺尔专业合作社,这并没有改变牧民的草场承包经营权,牧民根据(合作社法自愿入社,合作社向所有牧户提供各种畜牧业经营服务项目,给予社员创造生产经营上的便利条件。 农牧民有
7、了合作的意愿之后,在这里基础上适用于当地具备有合作理念和组织领导能力的领导者、有一定实力的牵头方及专业的指导人员;在这些精英的带领下,农牧民才能联合起来,市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形式才能有效的运转。在典型案例中,新巴尔虎旗当地草原监管支队领导于 2008 年从相关专家那里得到成立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的方式方法及相关建议,于 2018 年呼伦镇草原监督管理支队领导、呼伦诺尔嘎查一同前往呼和浩特,与相关专家教授沟通了成立合作社的相关事宜,并且在鄂尔多斯等地区的专业合作社进行实地考察,深切进入了解畜牧专业合作社的相关工作进程。呼伦诺儿畜牧专业合作社刚开场由 7 户富有牧民牵头集资 21 万人民币,并得到了
8、当地的大力支持,在符合合法合规的程序下最终成立,带动全嘎查无论是畜牧产业还是旅游产业的经济发展。 在本节研究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形式中,合作社的性质为独立型。一般独立运作型的、规模较大的肉羊专业合作社在内部的管理形式上都适用一种 企业管理+畜牧业合作生产 的形式,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合作社一般都有固定的家畜交易所专业市场;或与龙头企业建立产业化经营链条,建立互惠互助互利的产业经营关系,龙头企业能够在畜产品的原材料、资源方面得到保障,而畜牧专业合作社在畜牧产品的销售资金方面得到经济保障。另一种途径为发展第三产业链,像呼伦贝尔地区为旅游胜地,将传统的畜牧养殖业与旅游业相链接;典型案例中的呼
9、伦诺尔畜牧专业合作社就利用当地丰富的旅游资源和剩余劳动力,于 2018 年春季投资 20万,开展 户牧游 旅游项目;旅游项目包括骑马观光,入住特色蒙古包,吃牛羊宴等带有草原文化的一系列活动,合作社的生产销售小组不仅为自家旅游餐饮方面保障的新鲜绿色肉源,还能够联合周边其他旅游产业进行市场营销,拓展肉羊产业的营销途径。 3.6 中间商+农牧户。 在呼伦贝尔市,还有很多经济社会落后也没有得到农牧产业化推广的地区。笔者通过实际调研情况,对相关地区的肉羊交易经营形式进行了了解与分析,总结出中间商+农牧户这一经营形式。在这里形式中农牧户通常都为散户经营,生产方式传统粗放,因信息闭塞交通不便等原因没有自主销
10、售权,都由中间商上门进行收购在统一运输到专业交易市场、屠宰加工厂及所需消费终端进行销售。 3.6.1 典型案例。 案例:克尔伦嘎查牧户、当地中间商1嘎查农牧户及当地中间商基本情况克尔伦嘎查位于新巴尔虎右旗西北部,从属于新巴尔虎右旗阿日哈沙特镇;东部与阿拉坦额莫勒镇相邻,南部以克尔伦河为界,北部与蒙古国接壤。克尔伦嘎查天然草场面积为 68 万亩,华而不实有 3. 8 万亩是集体草地,剩余 64. 2 万亩承包给牧户,全嘎查无水草场占 40%,退化草场面积占 60%;其草场的实际载畜量平均为 20 亩/羊,但草场的额定载畜量为 33 亩/羊。当前嘎查共有 97 牧户,全嘎查 301 人全部是蒙古族
11、。 华而不实牧业户有 89 户,牧业人口 277 人; 外出打工牧户 36 户;大学生 3 名,专科生 6 名。 2020 牧业年度全嘎查拥有小畜 4. 2 万只,牛 902 头,马 300 多匹。 在当地存在一些肉羊中间商,也就是所谓的羊贩子;这些中间商大多都是外地人,待健羊出栏时会上门进行收购。但就克尔伦嘎查牧户来讲,羊贩子毕竟占很少数,平均一个羊贩子可收购 10-20 户肉羊,大约 2000 只左右。 2经营形式分析利益联合:自由买卖。在一定时令时,如 6-8 月份,是肉羊大量出栏时期,嘎查中间商会上门对肉羊进行收购,在这里交易形式下,牧民是基本没有定价权的;羊贩子一般上门与牧民谈好收购
12、价格,然后挑选好所需肉羊再对外进行销售。 形式运作方式及市场流通:在实践中,笔者了解到克尔伦嘎查牧户的主要生产经营方式还是以一家一户为主,传统粗放的简单再生产;随着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制度的施行,一些牧民采取的舍饲半舍饲养殖。在所调查的牧户中,除一户无畜户其他牧户都表示每年牧草供饲情况较良好,大部分的牧民如今是半游牧半定居的生活方式,但由于草场现今都承包到户,每户之间都由铁丝围栏分隔开,所以牧民现今游牧范围极小,不能够合理利用草场;在市场流通方面:该嘎查有 90%以上的牧民没有自行销售的能力,主要靠中间商上门收购,中间商也就是所谓的羊贩子。只要少部分牧民有能力将肉羊运输到旗里或自行屠宰后零售。
13、羊贩子与牧民谈好收购价格,牧民将养殖的肉羊集中到羊圈,羊贩子进去挑选一定的数量,因而羊贩子拿走的基本都是最好的羊,挑选好后将肉羊直接开车拉到专业交易市场、屠宰场或加工企业以及联络好的旅游点、饭店等销售。该嘎查 82%牧民的肉羊仅仅在当地销售,18%的牧民曾把肉羊销往其他省份。 在呼伦贝尔市农区,也有类似的专门从事肉羊产业经销活动的中间商。比方加工企业能够根据本身需要的肉源向中间商提出所需肉羊的要求,如数量、质量等;由中间商再向农牧户或嘎查等上门收购肉羊,在这里加工企业是会付给中间商一定的中介报酬和交易费用的,企业与农牧户是通过中间商来进行肉羊销售的。在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靠长期构成的信誉和关系来
14、进行交易,价格也是随行就市。 在中间商+农牧户这一经营形式中,主要面对的市场为专业市场和消费终端。在这里形式中,无论是对消费市场还是加工企业,农牧户都是通过中间商这个媒介与之相连。这种形式简单易行。农牧户负责肉羊养殖生产,待羊出栏时,中间商上门收购然后通过各种渠道发往需求市场,如此图 3.5 所示,此经营形式的运作流程图; 3.6.2 适用条件分析。 中间商+农牧户这一经营形式至今仍普遍存在于呼伦贝尔地区,这华而不实的因素包括农牧户的分布和所处地区落后的发展、交通不便及没有市场竞争意识、思想落后等方面,造成了这种经营形式在呼伦贝尔地区的适用性。结合案例分析: 1此经营形式适用于草原地域广袤,交
15、通不便的落后地区。尤其在牧区,很多牧户处于草原深处,大部分牧户零星分散,几乎为散户经营;再因地区发展落后,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导致农牧民在肉羊销售方面几乎是被动状态,这就为中间商创造了商机与条件,所以农牧民几乎是通过中间商上门收购进行肉羊销售。在克尔伦嘎查的案例中,嘎查有 90%以上的牧民没有自行销售的能力,主要是靠中间商上门收购,只要少部分牧民有能力将肉羊运输到旗里或自行屠宰后零售。 2从农牧户本身出发,此形式的适用于思想意识相对落后、严重缺乏市场竞争意识的农牧民。现今,还有相当一部分农牧民受传统的财富观作祟,普遍以为家畜越多,其财富越大,结果却适得其反;再因常年的牧区生活再加信息闭塞,整个牧区的牧民接受教育程度低,甚至有些牧民都没有把握汉语;这些情况都表现出农牧民的思想意识落后及消弱了农牧民在肉羊市场的地位。所以,农牧民在肉羊经营中的弱势地位使得他们不得不依靠中间商来销售肉羊。案例中,笔者对克尔伦嘎查牧民的访谈中发现,牧民们爱好囤积羊群,家畜的出栏率比拟低,大部分牧民每年卖的羊都是能够维持基本开销即可。有些牧民由于家畜太多加管理不善,抵御自然灾祸的能力降低,甚至导致家畜全部死光变成了无畜户。并且整个嘎查受教育程度低,约 40%的农牧民没有完全把握汉语,仅不到 10%的当地人遭到中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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