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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国家巨灾风险证券化发展研究本科,保险论文内容摘要:近年来国内外自然灾祸频繁发生,给国家、人民带来了宏大的经济和精神损失,在 完善巨灾预警体系的同时,我们还应该做好灾后重建工作,资金短缺是灾后重建工作中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就解决这一问题保险行业本应首当其冲,但是我们国家的保险市场却表现不佳,究其原因在于本身规模和承保技术的限制,因而需要进行保险创新,借助保险衍生工具开拓我们国家的巨灾保险市场。本文将以巨灾风险证券化产生的原因、优缺点、在我们国家发展巨灾风险证券化的必要性和不利条件等角度分析巨灾风险证券化在我们国家运用的可能性。 本文关键词语:灾后援助;保险市场;巨灾风险证券化;我们国家施行巨
2、灾风险证券化有利条件 一、各国巨灾风险分担方式 日本家庭财产地震保险由和民间保险公司共同承当保险责任。较小的巨灾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承当,大的巨灾损失由民营保险公司和共同承当,特大的巨灾损失主要由承当。这样的保险制度不仅克制了民营保险公司对宏大的地震损失所承受的赔偿能力限制,使遭受地震损失的被保险人获得必要的救助,还能有效地降低承当的责任。 新西兰应对地震等巨灾风险的系统由地震委员会、保险公司和保险协会构成。地震委员会负责法定保险的损失赔偿,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负责超出法定保险责任的损失赔偿,保险协会启动应急计划。 我们国家是世界上自然灾祸类型多、发生频繁、灾祸损失最严重的少数国家之一。地震、干
3、旱、洪涝、暴风、滑坡、农林病害和森林火灾等自然灾祸几乎年年发生,造成了宏大的损失。 当前,我们国家对于巨灾的补偿方式主要是的无偿赈灾和救济,但是数额特别有限,同时也造成沉重的财政负担。商业保险虽曾经参与过巨灾市场,但由于本身规模和承保技术的限制,也无法承当巨额赔偿。因而,借鉴保险发达国家的成熟经历体验,进行保险创新,借助保险衍生工具开拓我们国家的巨灾保险市场,成为保险业面临的重大课题。 二、巨灾风险证券化 20世纪90年代天然巨灾的重创,使得保险业和再保险业均受重大的损失,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承当风险的能力急剧下降,造成费率上涨,保险合同条款不稳定等问题,凸显出以传统再保险市场作为巨灾风险管理
4、工具的局限,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纷纷寻求其他的转移巨灾风险的工具,证券风险巨灾化基于上述经营理念的变革应运而生。 巨灾风险证券化指创造性地运用各种金融手段,实现用资本市场的气力来分散巨灾风险的经过。通过巨灾风险证券化的方式,保险业利用其丰富的风险管理经历体验与专业的承保和理赔技术开展巨灾承包业务,资本市场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与规范的市场运作提供支持,进而共同应对巨灾风险。 巨灾风险证券化产生的原因: 1.巨灾风险的频繁发生 天然及人为巨灾发生的时间、频率是无法预测、预防的。巨灾一旦发生,损失沉重,保险人、再保险人将要承当高额赔款。例如,2001年巨灾令全球保险公司损失了135亿美元。巨额的赔付
5、令保险人、再保险人难以承保新业务,所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对巨灾保险是望而却步的。另一方面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在认识到巨灾的严重后果后希望将这一风险转移给保险人,这样就构成了传统保险、再保险需求与供应之间的矛盾。传统保险体系难以消化巨灾风险的现实促使人们寻找新的能够分配巨灾风险的方式,运作成熟、资金实力雄厚的资本市场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2.传统保险体系的局限性 当前保险技术水平限制了保险人、再保险人承保巨灾风险的能力。传统保险所能提供的保险、再保险产品的数量和种类有限。与此同时,在传统保险体系中,再保险的风险主体是同原保险人存在交易关系的再保险人,风险损失完全是由保险市场本身消化,一旦
6、再保险人财务状况出现危机很难对保险事故赔付时,将给原保险人和投保人造成宏大损失,甚至影响整个保险业的稳定发展。这就是讲传统的再保险只是将风险在保险系统内部进一步分散,并不与其他金融工具融合,一旦发生宏大灾祸,就难免遭受重创。 3.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张与金融创新的发展 资本市场是如今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资本市场发展速度快、容量大,资金实力 雄厚,风险承受能力强。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经过长期的发展,投资银行、信誉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积累了丰富的经历体验,债券、期货、期权等投资工具运作比拟规范,这为巨灾风险证券化奠定了基础。同时,资本市场投资者队伍逐步扩大,他们希望能够出现新型的
7、投资工具,以知足其多层次的投资需求。 20世纪70年代,金融创新异军突起,在传统的金融工具基础上,出现了一系列的用于躲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金融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施行巨灾风险证券化,借助资本市场分散风险,以提高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就成为金融创新的一个发展趋势。 巨灾风险证券化的主要形式 巨灾风险证券化的主要形式有巨灾债券、巨灾期权、巨灾期货、巨灾互换、或资本票据、巨灾股权卖权和信誉融资等。华而不实在国际上获得较好市场表现的巨灾债券非常值得我们国家研究和应用。 巨灾债券的运作形式: 在该模型中巨灾债券发行人国际上简称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一方面与保险业务分出
8、公司签订再保险合同,提供再保险保障,另一方面面向资本市场上的投资者发行巨灾债券,将巨灾风险分散到诸多的投资者身上。SPV将分保费和发行债券所得中能够用于长期投资的部分存入信托基金,获取投资收益,另一部分用于短期投资,保持资金的高流动性。在规定的期限内,若 触发事件 没有发生,SPV将定期向投资者支付较高的利息,到期时归还债券本金;若 触发事件 发生了,SPV将向保险业务分出公司支付赔款,投资者损失程度依债券类型而定。 三、我们国家发展巨灾风险证券化 发展我们国家巨灾风险证券化的必要性 1.发展巨灾风险证券化是缓解我们国家保险业潜在巨灾风险压力的迫切需要 由于地震等巨灾风险不在我们国家财产险的承
9、包范围内,所以如今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并没有巨灾赔偿的经历,但是随着我们国家市场经济的日趋成熟巨灾保险势必会进入保险承包的范围内,巨灾风险将成为我们国家保险业不得不面临的压力。 2.发展巨灾风险证券化是我们国家保险业整体水平不高、偿付能力缺乏的现实要求 与国际保险同行相比,我们国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明显缺乏。估计到2020年,我们国家保险业保费规模将到达2.8万亿元,假如根据国际资本市场现行的一般水平及12的资本杠杆比率计算,保险业净资产需到达1.4万亿元。偿付能力缺乏的保险业必然难以经受洪水、地震以及恐惧事件等巨灾损失的冲击。随着人们对保险的熟悉,利用创新工具进行必要的风险转嫁一定会大量增加
10、,这将促使巨灾风险债券等保险连接型证券的发行成为可能。 3.发展巨灾风险债券是我们国家保险业介入国际竞争的重要途径 当下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是:一方面传统保险市场日趋饱和,可开拓空间越来越小;另一方面,巨灾保险市场上有着宏大潜在需求和现实需求,随着巨灾损失的剧增,巨灾保险己经成为保险业将来新的增长点。同时,随着我们国家保险市场的开放,即便国内保险公司不去开发巨灾风险债券这类金融创新工具,国外保险业巨头也不会放弃这块潜力市场。1998年,瑞士再保险公司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联合绘制 中国巨型电子灾难地图 。该图搜集了从12世纪至今的历史、地理及气候等各类数据。对于保险公司来讲,这张地图将成为风险评
11、估和保单定价的无价之宝。保险公司在做巨灾业务时就能够以精到准确的原始数据为根据,确定在不同地区承保的不同费率。瑞士再保险公司对于制作这份 中国灾祸地图 的热衷,是急于染指尚未开垦的中国巨灾保险市场的明证。而我们国家保险公司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技术上与外资公司都有一定差距,所以我们国家保险公司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历体验和技术,利用后发优势,开发巨灾风险债券等新型金融工具,转移承保风险,提高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 我们国家施行巨灾风险证券化的有力条件 首先,经太多年的发展,我们国家资本市场已经初具规模,无论是市场的监管、证券的定价、发行技术还是投资者的投资理念都比拟成熟。 其次,在我们国家已经有一些资
12、产证券化的研究和实践探寻求索。例如,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珠海高速和深圳中集集团都有成功的资产证券化的经历体验。另外中国人民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等国内机构已经纷纷发出正面信息,资产证券化在国内的发展大有能够燎原之势。这些资产证券化的经历体验和国际保险证券化的经历体验,能够为我们进行保险证券化的理论研究、产品设计和发行提供经历体验。 最后,我们国家保险精算的发展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我们国家成立了自个的精算学会,从事精算理论研究和实践探寻求索的人员也已经初具规模,现有的精算理论研究和技术水平能够保证对保险证券化的理论研究水平与世界先进水平接轨,知足保险证券化实践的需要。 发展巨灾风险证券化的对策
13、建议 1.加强保险、证券行业的发展和互相的沟通 通过信誉评级公司或投资公开讲明,使投资者能够了解巨灾风险证券化对其投资组合的有益之处是巨灾风险证券化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这需要保险业和证券业良好的合作,然而我们国家保险业和证券业在市场公开程度、信息披露制度、商业诚信方面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保险业和证券业之间要加强沟通沟通。 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技术储备,降低巨灾风险证券化施行门槛 巨灾风险证券化本身的特点决定了其定价的复杂性。巨灾风险证券定价牵涉灾祸资料收集和统计、灾祸发生概率预测、票面基准利率和附加利率的选择等众多复杂问题,需要具备多领域专业知识的高级精算人才,这对我们国家当前的保险人
14、才储备状况是一个严峻挑战。因而,我们国家应加大高级保险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也应发挥后发优势,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使我们国家巨灾风险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产品避免先天缺陷,从诞生之日起就处在健康发展通道。例如,瑞士再保险1998年就开场动工绘制中国的 灾难地图 ,编绘者搜集了从12世纪至今的历史、地理及气候等各类数据,假如中国保险公司能够通过适当渠道检索这幅 灾难地图 ,那么必将在进行风险预测和产品定价时获得有益参照。 3.建立健全的相关法规以及配套措施 要想通过巨灾风险证券化来化解中国巨灾风险缺口宏大这个难题,应在立法、财税政策支持以及其他政策配套上构成一个完善的机制。例如在人们对巨灾风险防备意识还不
15、是很强的现前阶段,我们能够借鉴西班牙的做法,强迫规定投保人只要购买财产险、车险不含责任险保单和个人意外伤害险基本保单就必须购买巨灾保险。引导承保了巨灾保险的公司利用巨灾债券等保险证券化产品向国内外资本市场转移风险,避免巨额累计责任。 在成立或选择SPV,明确巨灾债券的投资者资格,在风险监管等方面进行立法,对巨灾债券业务减免税收,放开巨灾保险准备金的投资渠道,并对巨灾投资收益免税等等,构成有章可循的系统政策。 注解 自1996年以来,已成功发行的巨灾保险债券的触发条件主要有三种类型: 其一,发行公司的巨灾损失状况,如USSA初次发行的巨灾债券以3级以上飓风使该公司遭受损 失超过10亿美元为触发条件; 其二,整个行业的巨灾损失状况,如1997年瑞士再保险发行的地震债券以单一的加利福尼亚地震给整个行业造成的巨灾损失超过185亿美元或120亿美元为触发事件; 其三,特定巨灾事件,如1997年12月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发行的巨灾保险债券以10年内东京地区发生7.1级以上地震为触发条件。 以下为参考文献: 1 (巨灾风险债券及其在我们国家的运用研究 2 (国际视野与中国保险问题 3 裴光:(中国保险业竞争力研究,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4 施方,俞自由:(巨灾保险的资本市场选择,(中国保险,2003 5 魏敏杰,田玲:(巨灾风险证券化及在中国保险市场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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