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中婚姻自由的性质和内容上存在的困惑,婚姻法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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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中婚姻自由的性质和内容上存在的困惑,婚姻法论文内容摘要:我们国家宪法是基本权利的母法,婚姻自由不仅仅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一项重要的权利,而且对社会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根据我们国家宪法的规定,婚姻自由遭到宪法的根本保障。我们国家从传统封建统治的包办婚姻到对个人婚姻自由权利确实认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岁月。婚姻自由是社会发展的积竭力量,通过立法的方式来规制个体的婚姻自由,是对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平衡方式。我们国家婚姻自由固然在宪法方面得到了法律保卫确实认,但婚姻自由的详细性质、包含的内容详细方面却存有困惑之处。 本文关键词语:婚姻自由权;宪法保卫;困惑; 我们国家从宪法、婚姻法、刑法、民法通则再
2、到民法典关于婚姻自由的立法保障,都在彰显保障婚姻自由的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在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中关于离婚和结婚的有关规定,一方面表现出我们国家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主要是指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另一方面具体表现出出我们国家公民在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两种自由之间的不同保卫。从法理学的角度,宪法是基本权利的母法,婚姻自由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开展生活的一项重要的权利,根据(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自由应该遭到宪法的根本保障。但是,单独从(宪法第49条中,我们并不能完全确定宪法对婚姻自由保卫的主体、内容以及婚姻自由的性质等。 一、我们国家婚姻自由的概述 一婚姻自由的发展历史 我们国家的婚姻自由发展历史
3、总体上是从古代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逐步过渡到“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实行婚姻自由 的一个思想解放途径。中国古代婚姻与当代婚姻制度的最大不同之处应该就是“自由 二字,古代婚姻基本是无法具体表现出个人意愿的,婚姻的价值是建立在家族的利益之上的,礼法约束着行为,可以以讲是婚姻沦为了为维护封建统治的一种工具。从封建统治的包办婚姻到五四运动的新思想冲击和觉悟,到新文化运动的婚姻自由萌芽,到新中国成立再到改革开放以后对个人婚姻自由权利的重视,经历了漫长的时间,追求男女平等、婚姻自由与家族兴隆挂钩的传统婚姻观念相对峙。我们国家不断修改完善的(宪法(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的规定来保障婚姻自由,另外婚姻制
4、度基本原则的演变也具体表现出出了对个人的解放与独立。 二婚姻自由的概念及其属性 婚姻自由,概括的来讲,是指个人对其婚姻上的将要作出建立或者解除的一项不受外来力非法侵犯,国家赋予法律保卫的自由自主选择性的权利。根据我们国家关于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婚姻自由包括宪法和民法上两个维度的保卫,都是指要建立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他们享有决定自个的婚姻的权利。但是婚姻自由存在宪法与民法上的区别。从宪法与民法的属性来看,由于同样遭到保卫,所以婚姻自由的属性也当然具有双重属性,即公法属性和私法属性。然而,婚姻自由的双重属性对其遭遭到侵权时选择法律保卫也有一定的困难。 三宪法保卫婚姻自由的重要意义 从我们国家
5、婚姻自由的发展史来看,我们国家实行和保卫婚姻自由的宪法意义主要具体表现出在两个方面:其一,具体表现出了我们国家对婚姻自由权宪法保卫事业的重视。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直到1982年宪法修正案,经过对宪法条文的屡次修正,婚姻自由保卫经过逐步过渡,最终在1982年(宪法第49条确立。其二,具体表现出了我们国家婚姻自由权的宪法立法制度国际化和维护社会关系趋于稳定的社会意义。1949年(世界人权宣言第16条和1966年(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3条,其目的是要求各国在其国内立法中平等保卫男女双方婚姻自由权的享有。我们国家本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人文理念通过宪法确认婚姻自由,其根本目的也是在于保卫男女婚姻自
6、由平等,禁止国家对个人婚姻权利的非法干涉。综合上文所述,我们国家宪法对婚姻自由的立法保卫具体表现出了宪法对个人婚姻自由权的重视和立法国际化的制度趋势。 二、我们国家婚姻自由权的宪法保卫困惑 一宪法中婚姻自由的性质争议 从我们国家对婚姻自由的立法保卫来看,它确定是一项公民个人享有的合法权利,国家和其他个人以及任何组织有不得去侵犯这项权利的义务和责任。但是,从法的位阶来看,婚姻自由它同时遭到宪法和其他法律的保卫,对于婚姻自由它到底是一项由宪法上确定的基本权利还是一项普通的法律权利,关于它的性质问题尚存争议,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有以为婚姻自由不属于宪法上的基本权利1,理由是:自由权是作为第一代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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