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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电建设中投保转移工程风险的实践,保险论文梨园水电站工程是合理开发利用金沙江水能资源,增加云南电网电力供给,加强云南电力外送能力,促进 西电东送 和西部大开发,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骨干电源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1月核准建设,工程静态总投资157.07 108元,动态总投资195.21 108元.电站最大坝高155m,正常蓄水位1 618m,库容8.05 108m3,总装机容量2 400MW(4 600MW),保证出力1 104MW,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07.05 108kW h,建设总工期7.5a.是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灌溉及供水等综合利用的一等大(1)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
2、工程项目投资规模宏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施工环节和制约因素较多,牵涉股东、项目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方方面面,影响其建设和经济效益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受国家政策、技术、经济、自然等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其建设经过必然存在着众多不可预见和各种随机性的工程风险,主动界定、辨识、评估、评价和积极应对这些风险,开展必要的防灾减损、风险转移工作,对保证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意义重大且具有积极的作用.在梨园水电站项目施工阶段,公司积极利用保险转移方式管理梨园水电站的工程风险,并进行了有益的探寻求索与尝试,效果显着. 1、利用保险转移工程风险的必要性 梨园水电站工程项目处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宁蒗县交
3、界.水文、气象、地形、地质条件的复杂环境,以及受工程规划、水库淹没及移民安置、环境保卫、工程布置及建筑物、发电设备、施工技术等各种建设因素的制约,不但有技术、经济问题,还有一些非常复杂、非线性极强的政策、法律、文化、地方对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等非技术、非经济问题,工程风险可谓无处不在且难于避免.要成功建成梨园水电站项目,保证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尽可能消除和有效控制建设经过中的不确定性和可能发生的危险,而保险转移就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来转移项目建设经过中自然灾祸和意外事故等风险的重要手段.国家开发银行1999年10月25日颁发的(贷款项目工程保险管理暂行规定中就明确规定: 开发银行人民币贷
4、款的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以及贷款额在3 000 104元以上(含3 000 104元)的其他建设项目,借款人或工程承包方、原材料(设备)的制造方、运输方、供货方(以上关系人均由借款人催促)原则上应当根据风险情况投保本规定第3条的相应险种 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公布的(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合同条款第二十二章 风险和保险 中,专门划分了发包人与承包人的风险以及应办理的保险险种.显而易见,通过保险转移的管理方式消除梨园水电站项目建设经过中的自然灾祸和意外事故等工程风险,既是工程建设本身的内在需求,又有利于改善项目融资条件、减少经济合同纠纷,对有效控制工程风险、防灾减损和节
5、约工程投资特别重要. 2、保险转移工程风险方案的选择 2.1引入保险经纪人服务机制 保险行业专业性强,牵涉到技术、经济、法律、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水电工程存在行业差异,而水电工程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面广,各种经济、技术情况复杂,保险险种布置、报险、出险责任划分、定损、理赔等都需要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历体验. 通过认真研究、分析项目建设的特点和难点,结合梨园水电站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及当下保险市场的现在状况,公司确立了引入专业的保险经纪人管理梨园水电站工程保险工作的管理形式:由保险经纪人为公司(投保人)拟定保险方案 协助选择保险人 办理投保手续 开展保险索赔流程等保险知识培训 组织现场风险
6、巡查 协助投保人进行索赔(受公司委托可行使代位追偿权) 催促保险人进行再保险 为投保人提供防灾减损或风险评估、分析管理咨询服务;保险经纪人的服务费用纳入保费管理.经过招标公司选定华信保险经纪(公估)有限公司承当梨园水电站保险经纪服务工作,由其应用专业的保险知识和保险管理经历体验管控梨园水电站的工程保险工作,按季度向投保人汇报相关情况,总结、提出改善措施;其组织机构设置在昆明、梨园水电站施工现场,提供及时的保险经纪现场服务. 2.2选择承保人开展保险工作 梨园水电站施工阶段的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筹建期工程和主体工程施工的所有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保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构造设备安装工程,以
7、及工程建设可能导致的第3者责任损失;牵涉的保险种类主要有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安装)工程第3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施工机具险和雇主责任保险等等.华而不实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3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施工机具险则是水电工程建设期间最常选择和办理的险种. 2.2.1 投保主体及险种布置 保险经纪人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全面踏勘,并充分、深切进入研究了本工程特点、难点等情况,与公司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沟通和讨论,共同确定将公司、承包商及监理人等工程有关方均同列为被保险人,公司作为投保主体,统一投保梨园水电站工程保险;保险险种布置为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建筑(安装)工程第3者责任险.其余
8、险种如人身意外伤害险、施工机具险等由承包商作为投保人进行投保.梨园水电站工程保险由公司统一投保的优势在于:首先,可对项目风险施行整体管控;其次,集中规模可降低保费支付成本;其三,可避免保险重复或脱节、减少穿插责任纠纷;其四,索赔方式统一、操作方便. 2.2.2 投保范围、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 工程建设经过中,风险的不可预见性和各种随机性较强,其产生有着很高的不确定性,为了充分转移工程风险,投保范围应根据 全覆盖、不脱节 的原则确定,即施工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卫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构造设备及安装工程等施行阶段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投保范畴.对保险金额及赔偿限额约定如下: 1)物质损失部
9、分预约保险金额暂定人民币718 364 104元.最终保险金额以投保人实际申报的各工程项目投保金额为准. 2)地震导致的损失赔偿限额为出险时已经申报的物质损失部分保险金额合计的80%. 3)第3者责任损失部分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 000 104元,且每次赔偿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 000 104元. 2.2.3 承保人的选择及承保方式为了选择承保能力强、信誉好、保费价格合理的保险公司作为梨园水电站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3者责任险的保险人,同时能够控制工作量和成本支出,公司采用了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保人;考虑到保险金额宏大,实行主承保人与其它承保人共保方式进行投保,以分散、确保工程风险的充分转
10、移;主承保人在不损害被保险人和其他共保人的前提下,拥有保险人一方最终的决定权,其他共保人必须无条件服从.通过招标最后选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为主承保人(承保比例55%),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承保比例30%)、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承保比例10%)、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承保比例5%)等3家单位为共保人;主承保人在公司和保险经纪人见证下与共保人再行签订共保协议.保险费用根据保险金额乘于保险费率(通过招标确定为3.65 )计算;保险期限为建筑、安装工程自2007年11月6日0:00起至梨园水电站全部工程项目完工验收
11、合格之日24:00止,包含试车期90d;保证期为梨园水电站全部工程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顺延12个月. 2.2.4 出单方式 采用开口协议即整个项目统一条件的预约保险单.第一次申报时出具保险单,以后每次申报时在原保单项下出具批单,进行保险标的项目增加变更,根据保监局 见费出单 的规定交费后生效. 3、工程保险管理 3.1积极开展保险知识培训 由于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人员一般都不具备足够的保险专业知识,以及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加上对合同的理解也存在分歧等原因,在工程保险管理经过中,积极主动的对保险范围、赔偿范围、理赔程序等问题进行培训非常关键,培训时间一般都布置在年初.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由保险
12、经纪人和保险公司对保险合同条款、合同扩展条款等内容进行具体讲解并组织讨论、沟通.以明确保险范围、赔偿范围、免赔范畴等重要的合同内容,让参建各方深入领会各自责任、权利和义务,为日常的保险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编制(梨园水电站工程保险索赔实务,对保险的理赔程序等关键环节进行业务培训.如理赔工作环节:损失报告 现场施救 现场记录 现场查勘 责任断定 损失理算 资料收集 索赔申请 争议协商 赔款领取. 3)答惑解疑:由保险专业人员对参建各方在保险管理工作经过中碰到的各种疑难保险问题、案件进行充分的解释、沟通、沟通等. 4)对水电工程项目建设阶段容易出现的保险问题、经典案例等进行宣讲、警示.如洪
13、水、暴雨、暴风等造成的保险问题,边坡、洞室坍塌等造成的保险问题等等. 通过保险知识培训,使保险管理岗位的责任人具备一定的保险知识,充分了解和把握保险工作的重要性,熟练把握处理工程保险问题的各种方式方法、处理措施等,在自个的管理岗位上实实在在的把工程风险充分进行转移,到达工程风险保险转移、降低工程投资的目的. 3.2主动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工程风险管理重在预防和事前管控,每年不定期的组织保险方面的专家、建设分公司保险管理专责、现场施工单位保险管理人员、监理人等岗位人员对整个施工现场施行风险巡查、加强风险源的排查力度,并提出风险查勘报告、管控建议等,对于防备工程风险非常重要且意义重大.不同的施工项目
14、、不同的施工时段工程风险差异较大,有针对性的开展整个施工现场风险巡查,不但能够及时发现和告知可能发生的工程风险隐患,催促相关单位对风险点进行 监测、防 护,而且还能够及时消 除风险点(源),提升防灾减损的工作效益,其产生的潜在的工程效益不可估量,大大降低了工程的投资风险,也充分发挥了工程保险为工程建设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 3.3合同总体执行情况 截止2020年底,梨园水电站工程共投保工程合同项目169个,总投保金额为657 700 104元,签单保费约2 400 104元,工程保险合同执行情况汇总如下: 投保合同: 169个投保金额: 6 577 000 526.93元签单保费: 24 006
15、 051.93元支付保费: 18 891 506.74元未付保费: 5 114 545.19元未结案件: 4起(损践约200 104元)报损案件: 115起有效报损: 106起有效索赔: 12起(并案处理)报损金额: 38 497 609.29元核损金额: 19 166 921.12元赔款金额: 15 756 856.92元综合分析梨园水电站保险合同的总体执行情况,案发率为62.72%,赔付率为65.64%,保险成本基本与保险的责任对等,假如计算风险评估所产生的隐性工程效益(利用事前控制、现场风险巡查等手段有效的消除风险源),显见,通过施行购买商业保险来转移项目建设经过中的自然灾祸和意外事故等
16、风险的重要手段非常必要且成效显着, 他山之石,能够攻玉 ,通过水电技术与保险方式方法、行业互溶构成的合力,可对工程建设风险进行积极、主动的管控,能够有效的降低工程风险、转移工程风险,进而到达节约工程投资、降低工程造价的投资管理目的,保证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从实践情况看其发案率较高的项目主要是筹建期和准备期项目;地质原因、暴雨等不可预见的因素带来的自然灾祸也不容小视;水电工程各个阶段或建设期项目穿插或同时施行,并案处理条款的构建必不可少.因而,工程保险管理重点必须加强并高度重视案发率高风险项目管控的及时性和风险评估,积极开展事前管控,是工程保险施行各方风险共担、合作共赢的重要举措和不可或缺
17、的手段. 4、保险转移工程风险实践的几点体会 1)保险工作专业性较强,具备一定的保险专业知识是开展保险转移工程风险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 2)保险方案的拟定宜根据工程的建设规模、所处的复杂环境、项目特点、施工特性等要素综合研判、量体裁衣,整体投保方案优于单项工程投保方案.整体投保具备一定的规模性、成本低,全覆盖、不易出现漏保或脱节现象;单体投保方案因保险金额较小、保险费率偏高,会导致保险费用的增加. 3)工程保险一般都设有免赔额条款,如出现的险情牵涉多个项目的损失时,保险公司一般会根据每个项目各自的保单,分别计算免赔额,进而增大免赔额度,减少了实际赔偿金额,合同中宜约定进行并案处理. 4)由于水
18、电工程项目往往投资宏大,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是必须考量的要素,可通过拆分保险标的、共保、再保险等方式分散工程风险. 5)如采用共保方式,在处理赔案时损失金额需要几家保险公司共同确认,容易出现赔款不及时、理赔手续烦琐等弊端,增大了业主的协调工作,宜在合同中约定先行支付条款. 6)工程质保期的工程保险往往不包括在保险合同期限内,容易出现脱保现象,为了降低期间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祸等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将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的合同条款进行扩展,通过扩展条款,将质保期内的工程风险纳入工程保险的责任范围. 7)受损工程损失的计算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事先约定(根据受损工程的原值计算或按受损工程的修复或重置
19、费用计算,二者差异较大),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8)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收取保费的计算基础. 一般水电工程可根据工程概算、合同价或者完工决算造价计费.采用工程概算投保,应高度重视因原材料涨价等因素而超概的风险;采用工程合同价格投保,合同价格中未包含的业主承当的材料价差、安装设备原值等费用应考虑纳入保险金额;采用完工决算造价投保,可在保险合同中事先约定一个暂定的保险金额,待完工结算完成后调整相应的保费. 5、结 语 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经过中的风险因素分布面极广,且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些风险因素必须靠多管齐下、分门别类且有针对性的管理方式进行分散、转移和管理,保险转移工程风险只是风险管理的方式之一.怎样对水电工程项目的工程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国家至今没有相关的管理规程规范,是当今管理学科发展的一个方向.风险与人类共存,与人类的所有实践活动相伴,在人类进行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活动中,从风险转移的角度开展风险管理研究,其管理模型、理论体系和技术方式方法等等都有待于更深切进入的研究、实践和凝练. 以下为参考文献: 1 中国水电参谋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金沙江梨园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R.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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