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管理职能法定管理在市场监管中的转变,法制史论文.docx
《烟草专卖管理职能法定管理在市场监管中的转变,法制史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烟草专卖管理职能法定管理在市场监管中的转变,法制史论文.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烟草专卖管理职能法定管理在市场监管中的转变,法制史论文烟草行政执法对市场监管是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目的实现主要通过执法行为完成,而不同执法方式又直接影响或制约执法行为的实现。在现前阶段烟草市场监管工作的发展趋势和总体要求使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在工作中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多样化、法治化、公开化的执法方式。 一、烟草行政执法与烟草市场监管及执法方式的界定 1.烟草行政执法是按照(烟草专卖法的受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属于行政受权。 行政受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通过法定方式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行政受权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文受权规定为根据。行政受权使被受权
2、的组织获得了所授予行政职权的主体资格,成为该项行政职权的法定行政主体。而市场监管主要是监管部门运用行政权利,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对市场主体的管理活动。因而,烟草行政执法部门对烟草市场的监管同样是依法履行属于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管理活动,属于市场监管的组成部分。 2.对市场经济主体及其行为的管理, 通常采取入口审批管理和事后监督管理两种方式,由此也就产生了许可审批与检查处理惩罚两种行政执法的职能 .在烟草市场监管中,烟草专卖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是通过烟草许可证审批、后续监管和市场检查并对违法主体进行处理惩罚的方式具体表现出出对烟草市场的监管职能。简单地讲,烟草市场监管执法方式就是烟草行政执法机关适
3、用烟草法律文件解决市场监管中出现详细问题所采用的手段或方式方法。 二、当下烟草行政执法方式在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观念滞后于市场监管实际,传统执法观念影响执法方式的转变 由于烟草行业本身属于国家高度垄断的行业,在体制运行上带有浓烈厚重的计划经济色彩,因而烟草执法人员在思想观念上还是以为执法的目的是以国家强迫力维护市场秩序,执法是以制裁和处理惩罚为手段,规范市场主体的所有行为,忽视对市场主体的权利保障。烟草执法部门总是以管理者的方式对市场主体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让其服从,将本身意志强加给市场主体,完全忽视其自主权,忽视市场经济规律对市场的主导作用,以行政强迫命令或以罚代管方式代替市场自主行为,
4、导致市场没有活力。同时部分烟草执法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淡薄,法律意识较差,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以为依法办事束缚手脚。因而,在平常执法工作中搞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把自个置于法律之上或法律之外,在市场监管中看重行政管理权,惯用行政处理惩罚,忽略相对人的权利,忽视讲服教育,放弃事前指导和对稍微违法行为教育为主的执法方式。这些现象的存在,必将引起相对人的反感,若不及时纠正,最终会导致对烟草行政执法整体的不信任。 二行政执法方式的滥用毁坏市场统一性 根据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的规定,烟草行业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烟草行政执法部门同时受上一级烟草行政执法部门
5、和本级地方人民双重领导,并以上一级烟草行政执法部门领导为主。但是,一方面部分地方的烟草执法部门把法律授予的职权变成部门谋利的工具,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财产自由、自创许可、审批、加重处理惩罚等方式限制外地卷烟流通,导致一个统一的市场被人为分割,更有少数烟草执法部门沦为地方经济利益竞争的打手;另一方面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烟草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方式没有明确规定,致使烟草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市场监管时面对违法者的暴力抗法时束手无策,导致部分执法人员滥用自创的执法方式,甚至 以暴制暴 ,严重毁坏烟草行政执法形象。 三运动式执法方式毁坏行政执法程序 当前烟草市场监管中存在运动式执法,经常以市场出现的重点问题开展
6、专项整治活动,例如名烟名酒店整治、娱乐场所整治、节日集中整治等等。由于历史原因,我们国家历来有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在行政管理领域表现尤为突出。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更多的是一种命令与服从的关系,相对人在行政管理中处于受支配的地位。而按现行烟草专卖执法程序要求,不管采用何种执法方式,前提是符合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的基本程序。现有的烟草执法程序规定对详细执法程序设定还不够完善,对上下级间烟草执法部门程序规定缺失,故在本来烟草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不很明确的情况下,运动式执法毁坏行政执法程序更为严重,容易给烟草执法人员滥用职权、损害市场主体权利创造条件。对运动式执法活动缺乏有力的监督,本来进行执法监督的上级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文化交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