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学-第九章-土地使用权抵押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土地法学-第九章-土地使用权抵押课件.ppt(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土土 地地 法法 学学 第九章第九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抵押概述土地使用权抵押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第三节第三节 土地抵押权的效力与实现土地抵押权的效力与实现 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内容:【教学目的和要求】【教学目的和要求】学习土地使用权抵押及合同的特殊规定,掌握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效学习土地使用权抵押及合同的特殊规定,掌握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效力于实现后的法律效果。力于实现后的法律效果。【教学重点及难点】【教学重点及难点】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客体范围,效力与实现效果,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客体范围,效力与实现效果,抵押登记。【教学方法
2、】【教学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以课堂讲授为主,辅之以适量讨论和课后阅读。第一节第一节 土地使用权抵押概述土地使用权抵押概述本节主要内容本节主要内容一、土地使用权抵押一、土地使用权抵押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客体的范围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客体的范围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程序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程序一、土地使用权抵押一、土地使用权抵押(一)抵押基本问题回顾(一)抵押基本问题回顾 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财产作抵押物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不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财产作抵押物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变卖抵押物的债款优先受偿。
3、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变卖抵押物的债款优先受偿。(二)土地使用权抵押(二)土地使用权抵押5555号令第号令第323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人为筹措资金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土地使用权人为筹措资金将土地使用权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而抵押给贷款人的行为。而抵押给贷款人的行为。产生抵押权产生抵押权土地抵押权土地抵押权变价变价处分权:处分权:优先优先受偿权:受偿权: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依法定程序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依法定程序拍卖、变卖该土地使用权,实现土地使用权拍卖、变卖该土地使用权,实现土地使用权的交换价值的权利。
4、的交换价值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折价或变卖之价款清偿债务时,土地使用权折价或变卖之价款清偿债务时,土地抵押权优先于普通债权,登记在先的土土地抵押权优先于普通债权,登记在先的土地抵押权优于登记在后的土地抵押权。地抵押权优于登记在后的土地抵押权。4.4.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上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 5 5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四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6 6其他依法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其他依法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二)不可以设定抵钾的土地使用
5、权(二)不可以设定抵钾的土地使用权 1.1.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它社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以及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会公益设施以及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2.2.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查封监管的土地使用权权属不明或有争议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查封监管的土地使用权 四、土地抵押权的登记四、土地抵押权的登记 物权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予以公示,物权需要采取一定的方式予以公示,土地抵押权的公示方式是土地抵押权登土地抵押权的公示方式是土地抵押权登记。记。它以法定登记方式将土地抵押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以使他人可以
6、查询,它以法定登记方式将土地抵押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以使他人可以查询,防止第三人因不知抵押权的存在而遭受不利后果。防止第三人因不知抵押权的存在而遭受不利后果。1.1.我国对土地抵押权实行我国对土地抵押权实行登记生效主义,登记生效主义,意义在于:意义在于: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是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是抵押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国家加强对土地的统一管理的需要。是国家加强对土地的统一管理的需要。2.2.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土地管理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规定的部门。第二节第二节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一、土
7、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内容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内容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三、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节主要内容本节主要内容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一、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 (一)含义:(一)含义:土地使用权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签订的担保协议土地使用权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为保证债务的履行而签订的担保协议(二)特征:(二)特征:民事合同;从属合同;民事合同;从属合同;主体特定;依法登记。主体特定;依法登记。(二)抵押权人(二)抵押权人 1.1.优先受偿优先受偿不得优于劳动工资等不得优于劳动工资等 2.2.保全保全 3.3.物上代位物上代位 4.4.让与处分让与处分连同债权一起
8、让与通知抵押人连同债权一起让与通知抵押人第三节第三节 土地抵押权的效力与实现土地抵押权的效力与实现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效力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效力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现二、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实现本节主要内容本节主要内容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效力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权的效力 (一)土地抵押权担保的范围(一)土地抵押权担保的范围 土地抵押权以其标的物(包括从物和孳息)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清偿土地抵押权以其标的物(包括从物和孳息)的全部价值担保债权的清偿1.1.主债权及其所生之利息主债权及其所生之利息 2.2.债权未获清偿所生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债权未获清偿所生的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3.
9、实现抵钾权的费用实现抵钾权的费用(二)土地抵押权实现的条件(二)土地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担保法第担保法第5353条规: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为要件。条规: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以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为要件。除非债务人有法定的抗辩权或抗辩事由(如不安抗辩、同时履行抗辩、不可抗力等)除非债务人有法定的抗辩权或抗辩事由(如不安抗辩、同时履行抗辩、不可抗力等)1.1.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主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获清偿2.2.主债权未届清偿期,但债务人的期限利益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消灭主债权未届清偿期,但债务人的期限利益因法定原因或者约定原因消灭 抵押人(债务人)受破产宣告解散或抵押人(债务人)受破产宣告解散或 被依法撤销而不能即时清偿债务被依法撤销而不能即时清偿债务 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债务人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债务人 死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但其继承人或遗死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但其继承人或遗 赠人拒绝履行债务赠人拒绝履行债务 债务人有不利于土地抵押权人利益的行为或债务人有不利于土地抵押权人利益的行为或 不作为不作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