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贯彻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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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市贯彻实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方法?细那么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简称“环境应急预案,下同管理工作,增强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方法?环境保护部环发2021113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那么。第二条 全市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那么。第三条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简称“市人居环境委,下同负责统筹全市环境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逐步构建市、区含新区,下同、企业三级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环境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
2、管理工作。第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报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具体落实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第二章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 第五条 市人居环境委、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符合以下根本要求: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编制指南等规定;二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际;三建立在环境敏感点分析根底上,与环境风险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相适应;四应急人员职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五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明确具体、操作性强;六应急保障措施明确,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应 急工作要求;七预案根本要素完整,附件信息正确;
3、八与相关应急预案相衔接。第六条 市人居环境委、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应急预案,结合本部门职责和环境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公布实施。第七条 市人居环境委、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总那么,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那么等;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地方机构或者现场指挥机构、环境应急专家组等;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
4、息报告、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等;六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七监督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修订等;八附那么,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九附件,包括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讯录、标准化格式文本、应急响应工作流程图、应急物资储藏清单等。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总那么,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那么、本单位概况、周边环境状况、环境敏感点等;二应急组织
5、指挥体系与职责,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现场指挥机构和环境应急专家组等;三预防与预警机制,包括本单位环境危险源情况分析包括环境危险源的根本情况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及严重程度、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措施、预警分级指标、预警发布或者解除程序、预警相应措施等;四应急处置,包括应急预案启动条件、信息报告、先期处置、指挥与协调、污染控制与消除、信息发布、应急终止等程序和措施;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生产等;六应急保障,包括物资保障针对单位环境危险源数量和性质,明确应储藏的应急物资品名和根本储量等、平安保障、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医疗保障、交通运输保障、通信保障等;
6、七实施与管理,包括应急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修订等;八附那么,包括名词术语、预案解释、修订情况和实施日期等;九附件,包括相关方和本单位承当环境应急职责人员的通讯录、厂区平面布置图、环境敏感点一览表、应急物资储藏清单等。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单位的环境危险源状况和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类型,广泛征求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依据相关法规、标准和规定编写。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可以自行组织力量编写,也可以委托专业的咨询机构编写。第十条 以下行业企业为深圳市环境应急预案重点编制单位:一电镀、线路板企业;二城市污水处理企业;三危险化学品的
7、生产、储存单位;四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单位;五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六医药特指化学药品制造企业;七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企业;八储存量到达重大危险源标准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九国控、省控、市控污染源企业;十大型工业企业;其他行业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依据相关法规,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第十一条 新、改、扩建工程为本细那么第十条所规定的行业的,建设方在工程试运行期间应依据本细那么组织编制修订、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第十二条 对环境风险种类较多、可能突发多种类型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综合环境应急预案的内容应满足本细那么第八条的规定。对某一种类的环境风险
8、,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的突发事件类型,编制相应的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主要污染物种类、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对环境风险较大的重点岗位,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应当包括重点岗位的环境风险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平安保障等内容。专项环境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预案可结合编制,应注重预案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综合环境应急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之间应当相互协调,上层应急预案应注明查询下层应急预
9、案的途径。环境应急预案应与企业事业单位的其他应急预案相衔接。第十四条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有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前编制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临时应急预案应包括环境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型与特征、预防措施、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第三章 环境应急预案评估 第十五条 市人居环境委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自行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市政府应急主管部门、环保行业学会或协会、企业代表、应急管理专家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第十六条 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环
10、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自行组织评估小组对本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草案进行评估。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市人居环境委应急管理部门、环保行业学会或协会、企业代表、应急管理专家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第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环境应急预案草案编制完成后,组织评估小组对本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估。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市或区环保主管部门、环保行业学会或协会、相邻重点风险源单位代表、周边社区代表以及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当各相关方没有适宜的代表人选时,评估小组可增加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数量。第十八条 环境应急预案评估小组应当重点评估环境
11、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实用性、根本要素的完整性、内容格式的标准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以及与其他相关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评估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估小组,落实参加评审人员,将应急预案及有关资料在评审前送达参加评估的人员。二组织评估。评估程序应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根本情况简介、环境应急预案介绍,评估小组提问和讨论,提出评审意见,编写评估报告。应急预案的评估应按要素进行,评估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 1、附件 2、附件 3、附件 4。三修订完善。企业事业单位应认真分析研究评估意见,按照评估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评估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估的,
12、企业事业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应急预案重新进行评估。四批准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估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由企业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发。第二十条 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应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的内容包括:一评估时间、地点;二评估人员和参与单位;三主要评估意见,包括肯定的方面和需要修改完善的环节,并对修改后是否需要重新评估作出说明;四评估人员签名。第二十一条 评估专家的管理 一专家条件 1在环境保护、平安生产或应急管理等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国内外专业动态;2坚持原那么、作风正派、处事公正、廉洁自律;3熟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评估的技术标准;4具有相关的高
13、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环境保护、平安生产、化学工程等管理或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5身体健康,能承当环境应急预案的评估工作。二专家资质 符合条件的人员采用自荐或单位推荐的方式,经市人居环境委审查并考核通过后,发放资质证书。各专家可凭资质证书为环保部门或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效劳。参与预案评估的应急管理和专业技术方面的专家由市人居环境委按照本细那么规定适时对外公布。三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1专家的权利 接受委托,依据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评审,独立提出评审意见;获得参加评审活动的劳务报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2专家的义务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应急预案的专项管理标准;本着科学严谨、实
14、事求是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评审意见负责;参加评审的专家与被评审单位或者预案编制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时,应主动声明回避;对可能了解被评审单位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严格保密。四专家的监督管理 具备资质的专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予以书面警告;情况严重的,取消其入选专家资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的;与被评审单位或预案编制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时,未主动声明回避的;担任评审组长的评审工程,评审结论出现重大失误的;泄漏在评审过程中了解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能公开的内容的;收受财物,
15、影响评审的客观、公正性的。第四章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 第二十二条 市人居环境委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公布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报深圳市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广东省环保厅备案。第二十三条 各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公布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报区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市人居环境委备案。第二十四条 以“谁监管、谁备案为原那么明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单位。市环境监察支队监管的企业事业单位编制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 30 日内报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市水源办监管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 30 日内报深圳市东深
16、水源保护办公室备案;区管企业事业单位的环境应急预案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 30 日内报区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还应当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实施之日起 45 日内报省环保厅备案。企业应将备案申报材料和备案证书复印资料一套报企业环境监督主管部门备存。负责备案的各级环境监管部门应按要求向市人居环境委报送备案信息,包括企业事业名称、产品、主要污染物种类等。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影视拍摄、文化体育等群体性活动临时环境应急预案,主办单位应当在活动开始 15 个工作日前报举办地所在辖区的区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六条 环境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二
17、份: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见附件 5;二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三环境应急预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第二十七条 受理备案申请的预案管理单位应当在收到报送备案材料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材料受理证明?见附件 7,并自受理之日起 60 日内,对报送备案的环境应急预案依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审查表?见附件 8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本细那么第七条或第八条规定并通过评估小组评估的,予以备案并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9;对不符合本细那么第七条或第八条规定,不予备案的出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予备案告知书?见附件 10说明理由,由申请预案备案的单位修正后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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